第B4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力业务和煤炭业务。

  1、电力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生产与开发,所属电厂分布在江苏省与河南省境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运营的发电装机容量812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280万千瓦,施工准备阶段装机容量20万千瓦,规划建设装机容量132万千瓦,总装机容量1,244万千瓦。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规模已达到中等电力企业规模。

  公司电力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为:以计划分配电量为主,由国家电网公司统购统销。根据能源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发电企业年度电量计划,与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签署购售电合同,接受两省电网的统一调度,所发电量(除部分自用电量外)主要销售给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利润主要源自合理的上网(销售)电价、发电量的增加以及发电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

  2、煤炭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与销售,所属的煤矿及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山西、陕西、新疆、内蒙古和澳洲境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有在产的主焦煤及配焦煤煤矿总产能规模为975万吨/年。公司拥有的煤炭资源保有储量总计38.52亿吨,其中:优质焦煤资源保有储量共计9.31亿吨,优质动力煤资源保有储量共计29.21亿吨。公司所属煤炭企业规模已达到大型煤炭企业规模。

  公司煤炭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为:由公司制定年度生产与经营计划,各煤矿主体企业按照计划组织生产与销售,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煤炭产品的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业务利润主要源自煤炭市场价格上涨以及对采煤成本和其他费用的控制。

  2018年,公司煤炭业务产品均为优质焦煤和配焦煤,主要用于钢铁冶金行业。为此,公司电力业务发电用煤主要依靠外部采购。

  (二)行业情况

  1、电力行业

  2018 年,全社会用电量实现较快增长,电力消费结构继续优化;电力生产延续绿色低碳发展趋势,高质量发展成效初步显现;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地区出现错峰限电。

  根据中电联的报告:2018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为2012年以来最高增速;各季度同比分别增长9.8%、9.0%、8.0%和7.3%,增速逐季回落,但总体处于较高水平。全国人均用电量4,956千瓦时,人均生活用电量701千瓦时。主要特点有:一是第二产业及其制造业用电量增长较快,高新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领涨;二是第三产业用电量继续快速增长;三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快速增长;四是畜牧业和渔业带动第一产业用电量快速增长;五是电力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六是中西部地区大部分省份增速相对较高。

  2018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19.0亿千瓦、同比增长6.5%。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7.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0.8%、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2亿千瓦,同比减少605万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新增总装机的73.0%;全国新增煤电2,903万千瓦,同比少投产601万千瓦,为2004年以来的最低水平。

  2018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量6.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1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1%,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为30.9%,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全口径火电发电量4.9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862小时,同比提高73小时;其中,火电设备利用小时4,361小时,提高143小时。

  根据江苏省经信委统计信息:2018年,江苏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6,128.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2%;全省发电量累计5,030.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9%;全省累计发电利用小时为4,080小时,同比下降398小时;全省总装机容量为12,657.38万千瓦。

  根据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统计信息:2018年,河南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417.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4%;全省发电量累计2,973.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04%;全省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3,483小时,同比减少22小时,其中,火电为3,880小时,同比增加63小时;统调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931小时,同比增加72小时;全省装机容量8,680.27万千瓦。

  2018年,有关电力方面的主要政策文件情况:2018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18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安排的通知》,要求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18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2018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明确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 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2018 年全国淘汰关停400万千瓦煤电落后产能;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稳妥有序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大幅度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以市场化方式增加清洁电力供应,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2018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1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2021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积极稳妥做好2018年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工作,分类指导各地煤电项目的核准、建设工作。2018年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要求不断提升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2018年7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电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要求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推进各类发电企业进入市场,放开符合条件的用户进入市场,积极培育售电市场主体等。2018年8月,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共同印发《2018年各省(区、市)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持续做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加大力度、加快改造,促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

  2、煤炭行业

  2018年,我国煤炭行业改革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十三五”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煤炭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煤炭市场供需实现基本平衡。全年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波动,煤炭企业利润同比增加。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2018年全国原煤产量36.8亿吨,同比增长4.5%。2018年全国煤炭进口2.81亿吨,同比增长3.9%;煤炭出口493.4万吨,同比下降39%;煤炭净进口2.76亿吨,同比增长5.2%,为近四年来最高水平。根据山西省统计局统计信息:2018年山西省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89,340万吨,同比增长3.70%。

  2018年,有关煤炭方面的主要政策文件情况:2018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环保部等12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通过兼并重组,实现煤炭企业平均规模明显扩大和产业格局优化,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之间实施兼并重组,支持发展煤电联营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四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通过优质产能有序增加,推动落后产能尽早退出,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发展动能转换。2018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明确力争2018年煤炭去产能1.5亿吨左右。2018年5月,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调整〈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有关规定的通知》,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3号)中“从2016年起,3年内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的规定停止执行。2018年7月,国家煤监局发布《煤矿防治水细则》,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2018年9月,国家煤监局发布《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进一步有效管控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引发重特大事故风险。2018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监局发布联合发布《煤矿安全改造专项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升煤炭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2018年12月,国家煤监局发布《关于规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规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兑付了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金及2018年度利息并到期摘牌;于2018年3月30日兑付了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度利息;于2018年5月21日(因2018年5月19日为周六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即2018年5月21日支付)兑付了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8年度利息;于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7日为周六休息日,顺延至2018年7月9日支付)兑付了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2018年度利息;于2018年8月6日兑付了2013年公司债券2018年度利息并到期摘牌,对于2013年公司债券存续的本金部分与本期债券持有人达成展期和解;于2018年12月7日兑付了华晨电力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度利息;于2018年12月18日兑付了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度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10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万华伟,公司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经营范围:从事企业资信评估及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咨询服务(不含中介),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2009年9月取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可证》。

  公司将于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由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各期债券的最新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

  1、2018年6月22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和《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发行的 “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17永泰01”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本次评级结果与上次评级结果不存在差异。

  2018年7月5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下调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至A,评级展望为负面,将“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17永泰01”的信用等级下调至A;2018年7月6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下调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至CC,评级展望为负面,将“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17永泰01”的信用等级下调至CC。

  2018年10月24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下调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至C;将“13永泰债”、 “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17永泰01”的信用等级下调至C。

  上述有关报告已于2018年6月26日、7月7日、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2018年6月25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华晨电力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6华晨01”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本次评级结果与上次评级结果不存在差异。

  2018年11月16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下调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华晨电力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至AA-,评级展望为负面,将“16华晨01”的信用等级下调至AA-。

  2018年11月23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下调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华晨电力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至A,评级展望为负面,将“16华晨01”的信用等级下调至A。

  上述事项已于2018年6月28日、11月16日、11月2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5.5 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7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未能于2018年7月5日按期进行兑付,构成实质性违约,并触发了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存续的其他债券交叉违约。受债券违约事件影响,导致公司评级下调、丧失金融市场的再融资能力,公司遇到较为严重的流动性困难,直接影响了公司偿付能力,公司经营受到较大冲击。

  债务问题发生后,在各界理解与支持下,公司通过及时寻求政府救助、稳定企业生产经营、加快资产处置、积极推进债务重组和战略重组等多种措施,努力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管理团队及员工队伍稳定、经营现金流稳定、金融债务关系稳定。没有出现非正常停顿、歇业情况,公司重大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为后续公司债务问题的妥善化解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8年,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形势,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发展新动能快速成长,宏观调控目标较好实现。2018年,国内金融市场出现紧张局面,公司融资渠道急剧收窄,遇到了流动性困难,产生了债务问题。面对严峻而复杂的形势,在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下,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员工勇于面对、多管齐下、共同努力,积极、稳妥推进债务问题解决,全力保证生产经营正常。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管理团队及员工队伍稳定、经营现金流稳定、金融债务关系稳定,没有出现非正常停顿、歇业情况。

  1、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细则,构建完备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确保了全年公司安全生产局面。一是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公司为安全监管中心、二级公司为安全管控中心、三级公司为生产安全管理中心”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将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每道工序、每个岗位,实现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二是加强安全监管重点管控,公司联合各二级公司强化重点矿井、重点电厂、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安全监督管控,通过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紧盯隐患治理责任、方法和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和安全建设。三是严格落实安全考核责任,按照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以“零容忍”态度,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目标,加大安全考核问责,对隐患治理不及时、方法不得当、措施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四是强化安全管理基础提升,紧盯“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加大安全必要设备的投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落实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不断强化安全教训培训,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2、生产经营工作

  (1)电力业务。一是加大电量营销,积极争取电量,充分利用机组供热、污泥掺烧、超低排放等多种手段争取基础电量指标,同时最大限度争取市场交易电量,努力增加电力业务收入,并依托电厂地域优势积极开展售电业务。二是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争取项目早日投产增效,全力推进周口隆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张家港华兴电力二期2×40万千瓦级燃机热电联产机组和国投南阳电厂一期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建设进度,其中周口隆达第二台机组已于2018年2月12日投产发电。三是拓展供热管网,深化电力业务转型升级,加快公司在热电联供和燃气发电领域的布局,提升公司电力业务竞争力。四是积极协调主要煤炭供应商,努力提高长协煤采购量,合理控制库存,严格控制损耗和热值差,降低燃煤和燃气成本,缓解经营压力。

  (2)煤炭业务。一是优化生产组织、实现稳产高效。针对煤炭市场较好的形势,通过科学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大力开展工艺升级、区域升级工作,切实提升矿井单产单进效率,实现了以量提效。二是“向技术要安全,向技术要效益”,大力开展技术增效,通过积极寻找优质煤和开展不同煤层联采、配采等措施,提高煤质,赢得市场,提升经济效益,实现了以质增效。三是综合施策降本增效,全力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深挖内潜,加大精煤产量和中煤等副产品开发利用,通过优化采掘生产工艺和技术参数,规范招标行为,减少成本支出,加强设备采购和库存管理,开展修旧利废,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生产与管理效率。四是抓好项目管理,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有序推进阶段性工作。其中,陕西亿华海则滩项目探转采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了矿区划定等多项工作。

  (3)石化业务。一是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收尾工作节点计划,全力推进工程收尾工作,年内已完成项目工程中交验收。二是本着超前谋划、提前准备,具备条件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明确分工与责任,强化节点计划落实,加快工程实体质量验收及专项验收进度。三是有序开展各项生产准备,做好现场准备、技术准备、工艺准备、口岸开放准备、试生产准备、安排生产准备等各项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审批手续办理,重点完成了库区、码头设计变更及码头通航安全等22项审查,目前变更环评工作已取得政府环保部门支持,正在申请办理。五是稳步开展经营准备,围绕项目投产运行后的经营业务,不断完善经营方案,明确经营思路。同时成立专业管理部门和分支机构,组建贸易团队,提前开展石化产品贸易业务,积极开拓市场,提前寻找和培育潜在市场客户。

  3、内控管理工作

  一是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公司发展变化与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细化业务流程,强化分级管理体系,加强对各级子公司的管控。二是进一步优化内控体系,做好内部控制建设的优化工作,实现内控建设的全域覆盖,提升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水平。三是组织做好公司的内控评价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并落实整改,不断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四是强化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履行分级审批程序,完善重大事项传递、报告流程,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对各类重大事项的有效管控。五是加强监察审计工作,强化监督执行力度,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强化对重要控制活动的监督检查,防范内部管理风险。

  4、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公司将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位置,在管理中不断加大环保问责力度,建立了完善的日常环保管理体系和考核体系。二是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政策,根据各业务板块行业特性,制订相应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环保应急制度和预案,提升公司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三是公司不断强化监督和管理责任,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公司日常管理与考核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公司各项在建工程和生产企业环保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均达到政府相关环保规定要求,并保证相应的环保设施与资金投入,加大对生产设备的环保改造和污染物排放的治理力度。2018年,公司所属企业各项排放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标准,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5、债务化解工作

  报告期内,因公司2017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进行兑付,致使公司评级下调,造成流动性紧张,产生了债务问题。公司在各级政府、监管机构和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简称“债委会”)指导下,通过稳定企业生产经营、及时寻求政府救助、加快资产处置、积极参与永泰集团战略重组和债务重组、深入开展债权人沟通等多种措施,积极、认真应对,稳妥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争取政府支持工作情况。自债务问题发生以来,公司积极向企业所在地政府进行汇报,全力争取各项政策支持。公司山西地区煤矿所在地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应对债务风险保证生产经营领导小组,由相关政府部门牵头成立了各专项工作小组,全力保证公司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经营稳定。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对公司煤矿安全押金进行了退款、煤矿所在地税务部门给予了缓税政策支持,有效保证了公司所属煤炭企业的持续、稳定、高效生产。江苏省张家港市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通过当地国资平台公司为公司下属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了3.5亿元的流动性支持;河南省郑州市政府为支持公司下属裕中能源供热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协调郑州热力公司预付5,000万元的供热款;河南省周口市政府全力支持公司下属周口隆达老厂土地处置,对土地性质和规划及时调整,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政府为支持公司下属国投南阳2台100万千瓦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协调县投资公司等增资国投南阳,并积极协调项目贷款的落地。公司下属华瀛石化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向广东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减免,得到批准支持。

  二是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情况。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永泰集团债委会于2018年8月23日正式成立并迅速开展工作。债委会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债权人开展救助帮扶,制定了“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保持现有评级及资产质量分类不变,保持债务余额稳定;所有金融债务短期内到期本金通过调整还款计划、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及展期等方式妥善处理,不增加企业财务费用;不采取查封资产、冻结账户等保全措施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诉讼和查封要按照有利于重组和风险化解的原则妥善协商处理”等一系列原则。债委会聘请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现场工作已经结束,财务顾问机构正根据主席团意见进一步完善尽调结果、形成正式报告。债委会正与战略投资者就资产和债务重组进行协商谈判。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在债委会支持下,加快推动债务重组方案落地。

  三是控股股东战略重组工作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在2018年8月签署《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后,京能集团经履行内部决策程序,选聘审计、评估、法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于2018年9月下旬进场,对包括公司在内的永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开展现场尽调工作,2018年11月末现场工作全部结束。京能集团根据尽调结果制定了初步战略重组方案。公司与债委会、京能集团保持密切沟通,争取早日确定重组方案。

  四是公司资产处置工作情况。在债务问题产生后,公司制定了资产出售计划,为加快资产出售工作,公司专门成立了资产处置工作组,并根据处置资产项目的具体情况相应组建了专业处置小组,指定专人分区负责,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产权交易所及相关专业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寻求买家,多种方式推介,拓宽交易渠道。目前已有多家机构对相应资产开展相应尽调工作,公司正与各意向购买方进行深入沟通。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公司所属电力业务面对电煤市场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发电成本居高不下、电力市场竞争激烈等不利因素,通过积极争取基础电量、大用户电量、电能替代电量和积极开拓供热市场等有效措施,保持了电力生产经营的稳定;公司所属煤炭业务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行业供需两旺、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的良好形势下,合理安排生产接续,强化产销协同,加强生产组织,提升煤炭产量,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2018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327,277,612.37元,较去年同期22,388,242,412.91元下降0.27%,主要原因系本期贸易业务量同比下降所致;营业利润648,378,166.08元,较去年同期1,139,442,772.35元下降43.10%,主要原因系本期电煤价格高企导致发电业务毛利同比下降及财务费用同比增加所致;利润总额620,543,677.72元,较去年同期1,129,993,457.71元下降45.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918,505.36元,较去年同期602,345,894.97元下降89.06 % ,主要原因系本期电煤价格高企导致发电业务毛利同比下降及财务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三)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营业收入变动原因主要为:本期贸易业务规模同比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主要为:本期动力煤价格同比上涨及新机组投产运行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主要为:本期部分贸易业务结算方式变化导致运输费用等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主要为:本期公司加强费用管控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主要为:本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主要为:本期电力板块新机组投产导致相关借款费用损益化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主要为: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投资收益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主要为:本期转回前期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主要为:本期税收返还和政府奖励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主要为: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主要为:本期对外捐赠同比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主要为:本期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所得税同比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为: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为: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为:本期取得借款及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1、收入与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电力业务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增长主要为本期新增发电机组投产后发电量、电煤采购成本增加所致。

  注2:煤炭业务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下降主要为本期煤炭贸易业务减少所致。

  注3:主营业务-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增长主要为本期建材贸易业务增加所致。

  注4:华北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下降主要为本期煤炭贸易业务减少所致;华中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增长主要为子公司周口隆达新增发电机组投产所致;华南、西北、西南、东北地区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增长主要为本期贸易业务拓展所致。

  注5:境外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下降主要为本期相关业务板块对外处置所致。

  注6:电力业务毛利下降主要为本期动力煤价格上涨所致;煤炭业务毛利增长主要为本期毛利率较高的精煤产量增加、毛利率较低的煤炭贸易业务规模缩减所致。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

  (3)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282,553.0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7.4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72,489.5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3.3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

  订单分析:

  电力: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订单318.30亿度,本期完成99.47%。

  原煤: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订单210.98万吨,本期完成98.13%。

  精煤: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订单88.30万吨,本期完成98.11%。

  ①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②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费用

  ■

  3、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4、现金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五)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万元

  ■

  (2)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万元

  ■

  (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公司发展战略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的发展原则,认真总结过去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紧紧抓住核心竞争力巩固和建设,深挖潜力,强化管理,妥善解决债务问题,有效降低负债规模和财务成本,不断巩固公司稳步发展的基础,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将在稳定现有煤炭产业1,000万吨/年焦煤产量的基础上,稳妥推进陕西亿华海则滩煤矿600万吨项目建设,巩固电力产业发展,尽快实现1,000万千瓦以上运营电力装机容量,夯实煤电一体化战略发展基础。同时,公司将通过广东惠州大亚湾项目建设,拓展石化及仓储业务,逐步实现2,150万吨/年油品货运吞吐能力、1,000万吨/年油品动态仓储能力和1,000万吨/年燃料油调和加工能力,形成综合性、跨区域能源产业集团。

  2、经营计划

  (1)2018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公司所属电力业务实现发电量334.72亿千瓦时,售电量318.31亿千瓦时,电力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108,168.55万元;公司所属煤炭业务实现原煤产量976.61万吨、销量975.67万吨(其中:对外销售633.65万吨、内部销售342.02万吨),实现销售收入435,653.24万元;洗精煤产量212.09万吨、销量211.59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96,645.01万元;煤炭贸易量22.99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1,211.2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煤炭业务销售收入653,509.51万元,煤炭单位销售成本263.27元/吨;公司所属石化业务实现油品贸易量56.97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34,497.7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3.27亿元,利润总额6.21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0.66亿元。

  公司制定的2018年度经营目标:全年计划发电量330亿千瓦时、煤炭产量900万吨、煤炭销售量900万吨;全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30亿元、净利润8亿元。公司2018年煤炭单位销售成本未完成计划,主要系报告期内井巷开掘工程量增加所致;营业收入未完成计划,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债务问题,经营资金紧张,贸易业务未能如期开展,致使营业收入未到达经营目标;净利润未完成计划主要系报告期内电煤价格高企导致发电业务毛利同比下降及财务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2)2019年经营目标

  2019年,公司将在稳妥处理债务问题的同时,通过加大资产处置力度,进一步精干能源主业。同时,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抓好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落实,确保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全年计划发电量340亿千瓦时、煤炭产量900万吨、煤炭销售量900万吨,预计煤炭单位销售成本236元/吨;全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40亿元、净利润6亿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为:

  (1)变更前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会计政策

  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项目。

  ②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在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

  (3)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开始执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