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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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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申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广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志敏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羊绒、羊毛、亚麻及其混纺类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以天然动、植物纤维为主要原材料,制成品涵盖纱线、面料、成衣、服饰等针织及梭织产品,包括各类精纺、粗纺纺织品。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产品以天然动、植物纤维为主要原材料,制成品天然亲肤、穿服舒适、健康环保,羊绒产品柔软、滑糯,亚麻产品清凉、吸汗、抑菌、抗紫外线,羊毛产品有优良的悬垂性和光泽感,与丝绸、化纤等天然或合成纤维均可制作纯纺或混纺类纺织品,消费领域广泛,顺应了现代快节奏生活环境下消费者返璞归真、回归大自然的生活需求和消费理念。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和资金密集性特点,兼具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特征,属资源依托型产业。中国是山羊原绒产量最大、品质最优的国家,国内山羊绒原料初加工、羊绒制品生产能力和出口量居世界第一。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近年来,行业需求呈现下降趋势,公司产品的平均售价下降,销售毛利率降低;加之公司前期固定资产投资较大、债务负担处于较高水平导致产品成本增加,流动资金持续紧张,导致调整原有生产模式。公司原有采购、生产、销售模式如下

  采购模式:根据客户订单情况,综合当年原料市场行情、各产区产量和品质情况,以及库存情况,拟定收购计划,采购至少满足当年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同时结合生产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生产模式:自行生产为主,委外为辅,各生产单元、车间依照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结合库存、销售及实际生产情况合理调整生产计划,统一调度,根据不同产品特性制定生产工艺,满足客户需求。

  销售模式:主要包括外销和内销两种模式。根据与外销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组织代工生产、交货、自营出口;内销主要针对国内客户代工所需产品;公司自有品牌“菲洛索菲”、“思诺芙德”采用向代理经销商供货、直营店经营、网上销售等方式,直接面对终端顾客。

  报告期,公司前期累积的债务问题爆发,债权人纷纷起诉,资金链几近断裂,流动资金严重不足;2017年末大额预付资金采购的原料不能到货及2018年原料价格持续上涨,成本上升,导致部分订单无法执行,流失优衣库等大客户,公司生产经营陷于困境。为维持工厂运转,公司被迫调整经营模式,在原有的采购-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来料加工业务,使经营业绩和利润进一步下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前期累积的债务问题爆发,资金链几近断裂,流动资金严重不足;2017年末大额预付资金采购的原料不能到货及2018年原料价格持续上涨,成本上升,导致部分订单无法执行,流失优衣库等大客户,公司生产经营陷于困境。为维持工厂运转,公司被迫调整经营模式,在原有的采购-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来料加工业务,使经营业绩和利润进一步下降。

  2018年,受公司内部经营环境恶化影响,同时原材料、动能环保、劳动力等成本上升和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大类产品销售收入和产品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972.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78%;营业成本198,602.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95%,主营业务毛利率1.67%,较上年同期下降8.50%,利润总额-295,669.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23.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8,303.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319.56%。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期下降主要是由于受公司资金影响,流动资产极度短缺导致购买原料不足,加上国内生产成本逐年上涨导致部分客户将订单转移至东南亚等低成本国家所致。营业成本较上期减少主要原因为随着收入的减少而减少,但由于2018年国内外羊绒原料价格上升幅度较大,导致2018年毛利率较上年有所降低。公司报告期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为受公司整体经营层面恶化影响,对公司长期资产计提了72,941.85万元的减值准备金;受公司所在地区羊绒产业低迷,原合作方面临破产倒闭的情形,对公司应收类款项和存货分别计提了88,455.72万元、22,941.29万元的坏账或减值准备,扣除上述减值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3,965.05万元,较上期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584.31万元亏损增加42,380.74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毛利率降低和债务到期违约导致利息上浮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销售费用13,547.72元,较上年同期降低9.48%,主要为营业收入减少导致变动销售费用降低所致;管理费用18,085.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60%,主要为本期基金管理费较上期有所增加;本报告期财务费用73,918.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67%,主要债务到期违约导致利息上浮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837,605.00万元,较期初减少31.10%;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06,643.30万元,较期初减少155.92%,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间巨额亏损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8 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一)若公司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2019 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若公司被暂停上市后,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4.1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根据财政部《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通知》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此项目列示。

  3.该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新设子公司江阴绒耀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邓肯绒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北京裕凯服装有限公司(孙公司)工商注销,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9-4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情况概述

  为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9]第3135号《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卓文时尚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组合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财报字[2019]第3136号《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实物资产及土地可回收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结合公司实际的内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18 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共计1,873,898,662.43元,具体如下: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主要采用账龄分析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2018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884,557,201.59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551,798,403.26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32,758,798.33万元。主要坏账明细如下:

  (1)公司主要存在减值的应收账款账面明细(单位:元)

  ■

  (2)公司主要存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账面明细(单位:元)

  ■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中天华资评财报字[2019]第3136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2018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9,412,906.30元。

  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根据中天华资评财报字[2019]第3136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2018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4,559,062.24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7,086,069.17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1,115,784.50元,三项资产2018年度合计计提减值准备432,760,915.91元。

  5、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卓文时尚纺织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标的公司整体作价为55,000万元人民币,由于此次股权购买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对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交易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因此,该交易形成商誉305,959,376.46元。

  2018年,受公司整体经营环境恶化以及羊绒行业成本大幅上升等影响,北京卓文时尚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出现较大下滑,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北京卓文的相关资产组组合所涉及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出具了中天华资评报字[2019]第3135号资产评估报告。据该评估报告所载,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该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56,731.24万元。该评估报告为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公司于2018年度对该交易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96,657,583.12元。

  6、计提预计负债

  截至目前,由于公司资金链几近断裂,多起债务已到期违约,公司陆续收到法律诉讼事项,针对公司已经收到的诉讼案件,公司2018年度对诉讼过程中将产生的案件受理费、违约金、律师费等相关费用计提了30,510,055.51元的预计负债。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43,388,606.92元,计提预计负债30,510,055.51元、将减少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73,898,662.43元,相应减少 2018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73,898,662.43,本次计提的金额占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的62.8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2018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1,843,388,606.92元,预计负债30,510,055.51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预计负债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

  由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预计负债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九、备查文件

  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合理性说明;

  5、《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卓文时尚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组合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9]第3135号)、《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实物资产及土地可回收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财报字[2019]第3136号)。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9-4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和办法的规定,公司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即 2019年 1月 1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对上述准则和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现金流量,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9-4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提供贷款

  担保(含互保)及其预计额度的公告

  ■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拟提供贷款担保(含互保)及其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本公司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简称“中银原料公司”)、江阴中绒纺织品有限公司(简称“江阴中绒公司”)、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简称“邓肯服饰公司”)、东方羊绒有限公司(香港)(简称“香港东方公司”)、邓肯有限公司(英国)(简称“英国邓肯公司”)、中银柬埔寨纺织品有限公司(简称“柬埔寨中银公司”)、中银有限公司(美国)(简称“中银美国公司”)、宁夏中银绒业亚麻纺织品有限公司(简称“中银亚麻公司”)、宁夏中银绒业毛精纺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中银毛精纺公司”)进行在2019年度融资时提供担保。

  本公告所涉的预计担保,均为公司内部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贷款担保,担保形式主要包括:一是内部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二是公司为内部子公司提供担保,三是子公司之间的互保。

  预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以前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6亿元、美元800万元。

  2、担保议案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拟提供贷款担保(含互保)及其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前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申晨先生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融资、担保协议等文件。根据上市规则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

  [注]: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尚在履行中的担保余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担保的总额度内。

  担保事项包括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其他授信额度、诉讼财产保全等,公司在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审批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元

  ■

  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被担保人之间的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进行的初步测算,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盈利稳定。

  2、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信的判断

  在上述子公司董事会中,由本公司推荐担任其董事的人员占董事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长均由本公司现任董事或高管兼任,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推荐人员担任,公司能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另外,子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银行贷款、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必须由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能够对上述子公司实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鉴于本次担保(含互保)框架中,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反担保措施

  为控制担保风险,做到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上述非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将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并由本公司向上述非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按担保发生额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根据国内银行的市场担保费率确定,公司提供担保需由非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方式,符合公平原则。

  4、其他说明

  (1)担保额度期限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关于担保额度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在有效期内,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1491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目前对外担保全部是对子公司的担保,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058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8.68%;逾期债务及涉及诉讼对应的担保金额为26887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9-4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中绒”,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0982”,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证券代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于2019 年4月30日披露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鉴于公司2018 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名称:仍为“*ST中绒”

  3、股票代码:仍为“000982”

  4、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30日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8 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年度报告发布后,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前期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采取缓、免、倒贷等多种方式解决债务违约问题,与部分债权人达成和解。公司仍将继续与债权人沟通,力争通过生产经营所得资金及向他方筹措资金,偿还部分到期借款利息,减轻债权人压力。在目前形势下,公司将努力克服困难,抓好生产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开源节流,扩大来料加工业务,以维持工厂正常运转,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梳理公司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内内部控制;采用加大欠款催收力度、积极扩大生产销售等措施盘活现有资产,增加公司现金流。

  公司已于2018年11月16日披露,公司债权人上海雍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如果破产重整被人民法院受理,公司将整体规划公司债务以及后续经营发展问题。但该申请能否被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一)若公司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2019 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若公司被暂停上市后,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4.1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五、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951-4038950转8934、8935或者6388

  公司传真:0951-4519290

  电子邮箱:office@zhongyincashmere.com

  邮政编码:750400

  通讯地址: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8楼证券部。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9-39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7日在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以及微信方式发送给每位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9名,分别是申晨、李向春、戴平、郝广利、石磊、马翠芳以及独立董事虞世全、张刚、安国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3名监事及所有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申晨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童朋方先生、虞世全先生、安国俊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2,990,468,971.5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83,039,111.45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做出的不分红、不送股、不转增的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9-40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4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拟提供贷款担保(含互保)及其预计额度的议案》。

  《2019-4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拟提供贷款担保(含互保)及其预计额度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和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工作需要,对公司章程做了相应修订,修订条款见附件《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条款见附件《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条款见附件《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修订后的《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合同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条款见附件《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修订后的《合同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23日下午14:30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6日,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2019-45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对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

  一、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和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本修订草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本修订草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经理工作细则》

  ■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合同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和《经理工作细则》相关条款的修改,对《合同管理制度》后附《合同管理审批权限表》中合同类别为“供用电、气、水、热力合同”、“运输合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和“其它合同”所列“超过500万元”的审批权限调整如下(注:将原表中的“超过500万元”分为“年度经营计划内的重大合同”和“年度经营计划外的重大合同”):

  

  ■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9-45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2018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15:00至2019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设在宁夏灵武市纺织生态园内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表决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拟提供贷款担保(含互保)及其预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会议报告事项:《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以及当天披露在上述媒体的所有文件。

  (四)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三、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

  注意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累积投票提案和互斥提案,对总议案投票即为对全部议案投票;

  2.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A股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18年5月23日14:00前交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A股预登记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5月22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7:00; 2019年5月23日9:00至12:00

  3、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5月23日13:00-14:15;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地点: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产业园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50400

  联系电话: 0951-4038950-8934或8935

  传真: 0951-4519290

  联系人:徐金叶

  七、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2

  2、投票简称:中绒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关联股东对于关联交易议案需回避表决。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本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9-46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7日在宁夏灵武市纺织生态园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发到每位监事手中,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成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6-2018年)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预计负债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活动能够涵盖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所有营运环节,同时加强了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9年拟提供贷款担保(含互保)及其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情况下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周转和决策效率,且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该项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敦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关应对措施,尽快消除本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影响。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继续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持续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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