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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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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出租”、“物业管理”及“建筑施工”四方面构成。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主要以商品住宅为主、商业地产为辅,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在房地产开发区域布局上,公司紧紧围绕国家城市群发展规划进行战略布局,重点在长三角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进行项目拓展,不断深耕浙江本土,扎根宁波、杭州、嘉兴、重庆、台州等城市,继续提高品牌竞争优势,扩大当地市场占有率。从产品定位上,公司主要开发满足刚性需求(包括首次置业和改善型置业)的中高档精装修商品住宅,用心打造“安居”“乐居”“宜居”的住宅精品,提升城市品位;在商业办公型产品定位上,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商业地产“去库存”的政策,主要通过收购方式选择位于市中心的、土地获取成本较低、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商业办公、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开发,适度持有高回报率的商业物业,为公司取得长期稳定的现金流,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物业出租业务是指公司持有的位于城市核心地段的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的租赁和运营业务。现有持有型物业包括位于杭州钱江新城的荣安大厦、宁波南部商务区的荣安大厦等优质项目。随着公司持有型物业的增加,业务规模也将不断提升。

  物业管理业务是公司下属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截止目前,物业公司实际管理面积近四百万方,为住宅小区及商业办公楼提供优质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随着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不断增加,物业管理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建筑施工业务是公司子公司浙江天苑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为公司建设项目及代建项目提供建筑施工服务。同时,积极增加土地储备,严格控制拿地成本,以实现规模与利润的平衡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打造“一流的产品”、“一流的品牌”,不断提升品牌价值,以较好地实现品牌溢价;并且加强科学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以实现向管理要效益,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18年全球经济持续放缓,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发酵,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更加复杂。在金融财政政策定向“宽松”的同时,房地产调控政策仍然“从紧”。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及中央政治局会议两次重要会议确定了2018年全年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基调,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地方上则延续2016、2017年“因城施策”的调控风格,在需求端继续深化调控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市场监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保障合理住房需求。在供给端则发力调整住房供给结构,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住房,增加有效供给比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报告期内,虽受调控政策影响,中国房地产行业整体业绩规模仍进一步增长,商品房销售面积17165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4792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17%,均创新高;土地购置面积同比增速也在一直保持着稳步增长,面积增速为14.2%,维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作为浙江省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商,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区域内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遵循国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行业定位,所开发住宅产品主要面向改善型客户,坚持做精做专房地产主业,销售规模取得了较快增长,品牌溢价能力进一步显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2015年7月23日,因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5】378号),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2016年4月27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出具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6】339号),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2017年6月20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出具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7】764号),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4、2018年5月24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出具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601号),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房地产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政策与市场分析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2018年,房地产政策调控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更加复杂,年中两次重要会议确定了全年房地产调控基调。随着“因城施政、分类调控”的贯彻实施,一线、二线和三四线城市市场分化愈加显著。部分二三线城市棚改等政策带来的高峰期依然存在,部分城市依然处于去库存时期,部分城市存在房价上涨压力。从成交结构来看,三四线市场成为商品房成交规模主力,占比上升至69%,一线和二线城市成交规模继续同比下降。同时,各大房企销售规模继续扩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上升。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对房企投资布局、融资能力、内部管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出租、物业管理及建筑施工四方面构成。其中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商业写字楼租赁业务产生的租金收入稳步增长;物业管理的经营及收入规模随公司开发项目的增加稳步增长,截止报告期末,物业公司实际管理面积近四百万方;同时,建筑施工业务对公司业绩形成有益补充。

  2018年,全国房地产销售形势“稳中有升”,公司在适度增加土地储备的同时,抓住有利的市场销售形势,加速推盘,加大销售力度,快速去化,加快资金回流,取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报告期内,公司住宅权益销售签约收入约133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了150.94%;权益销售回款约124.4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了139.23%,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销售目标。

  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2018年公司主要营收来自于荣安香园(二期)、宁海凤凰城(二期)、诚品园的交付,截止报告期末,荣安香园(二期)交付率达99.7%、宁海凤凰城(二期)交付率达94.75%、诚品园交付率达97.9%,三个项目交付结转对报告期的利润情况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出现进一步提升。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8亿元,营业利润7.11亿元。

  (三)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

  (四)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

  ■

  (五)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

  (六)公司主要房地产出租情况

  ■

  (七)公司融资情况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2018年6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 “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已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要求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设子公司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久芳

  二Ο 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23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主持,监事张怀满、韩铭、刘琰、朱强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

  4、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608,483,095.43元,期末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75,216,751.35元。公司(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257,913,610.50元,母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32,579,452.47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257,945.25元,利润分配63,678,449.70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23,556,668.02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净资产规模,为进一步拓展壮大公司主业,并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及发展战略,拟定公司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24)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25)

  8、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人员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考核和审查,对公司高管人员在2018年度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董事会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审议确定了公司高管人员2018年度的年度薪酬标准。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丛玮、 董事副总经理俞康麒、蓝冬海在公司获取薪酬,因此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1、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26)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9-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32)

  公司独立董事邱妘、蒋岳祥、郭站红已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32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2019年5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8、审议《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19年5月17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30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本次会议公司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其中监事余亚萍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怀满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

  3、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608,483,095.43元,期末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75,216,751.35元。公司(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257,913,610.50元,母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32,579,452.47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257,945.25元,利润分配63,678,449.70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23,556,668.02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净资产规模,为进一步拓展壮大公司主业,并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及发展战略,拟定公司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24)。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和核实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26)。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使公司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四、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31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宋长虹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宋长虹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宋长虹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宋长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宋长虹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票150000股。

  宋长虹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工作。在此期间,由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红女士代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

  宋长虹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诚信勤勉、恪尽职守,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宋长虹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25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2018 年 6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公司已按照《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②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③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 项目;

  ④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⑤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⑥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⑦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

  ①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②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3、新金融工具准则: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的影响,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使公司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27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提高经营效率,同时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修订条款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28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授权管理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满足参股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条件如下:

  1、被资助的参股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3、授权财务资助总额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即人民币23.74亿元;对单个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4.75亿元;

  4、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授权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能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将遵循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则。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公司在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其他股东亦根据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参股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利益,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实际发生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后的12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114,278.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07%。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29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授权管理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满足公司日益增加的房地产项目拓展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决策。具体授权条件如下: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之日起,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购买经营性土地,单项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2、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之日起,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购买经营性土地,交易的累计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公司对购买经营性土地有严格的内控流程,能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旨在提高运营效率,加快公司业务拓展,增加土地储备,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土地储备,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购买经营性土地进行授权管理的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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