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031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代码:191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
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结合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说明,并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
一、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
1、公司2018年度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与审批程序。
2、公司2018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之间发生的常年饲料销售业务。
公司2018年预计与邵武市水北宏利达水产养殖场发生饲料销售2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0元,2019年度预计不存在交易事项。
(三)关联方介绍
1、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
■
关联关系说明: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经营者为刘宝荣,刘宝荣系公司董事、股东郑坤之妹夫,其本人亦持有公司3,480,025股股份(截止2018年12月31日)。
2、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
■
关联关系说明: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经营者为林力,林力系公司董事、股东林家兴之子。
(四)定价政策、依据及相关内容
公司饲料销售执行统一的产品定价制度,向关联方销售饲料产品定价依据与同等规模非关联方客户的销售价格定价依据一致,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与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8年实际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关联方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与同等规模非关联方交易的定价依据一致,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保荐机构对天马科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032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代码:191507
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
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马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事项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孙)公司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饲料”)、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屿”)、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福马”)、福建天马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水产”)、福建天马福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福荣”)、江西西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龙食品”)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买方信贷、并购贷款等融资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的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2、控股子(孙)公司基本情况
(1)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万元(实收资本2,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加成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福清市上迳镇排边工业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水产饲料;饲料研发;水产品批发;饲料、饲料添加剂、动物保健品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认证);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自有房屋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者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马饲料资产总额为282,186,062.08元,负债总额为216,230,348.74元,净资产为65,955,713.34元,营业收入为325,159,330.03元,净利润为4,615,843.57元,上述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00万元(实收资本2,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雷朝华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水仙路33号第11层B单元
经营范围: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2、批发饲料。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厦门金屿资产总额为366,572,555.47元,负债总额为329,721,040.88元,净资产为36,851,514.59元,营业收入为934,394,826.48元,净利润为6,158,909.15元,上述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00万元(实收资本2,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庆堂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05日
注册地址:台山市斗山镇浮石八坊“铜古朗”1号综合楼
经营范围:饲料生产(凭有效《饲料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研发;饲料添加剂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商务信息咨询;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淡水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台山福马资产总额为55,655,421.85元,负债总额为29,725,199.89元,净资产为25,930,221.96元,营业收入为66,354,033.48元,净利润为218,378.34元,上述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福建天马水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庆堂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2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岭胶村
经营范围:水产品冷冻加工;鱼糜制品加工;水产品、预包装食品、鱼糜制品批发及网上销售;货物运输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马水产资产总额为70,366,620.94元,负债总额为40,377,891.02元,净资产为29,988,729.92元,营业收入为3,709,996.70元,净利润为-11,270.08元,上述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福建天马福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1,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加成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3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岭胶村
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生产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水产品冷冻加工;水产品、预包装食品、鱼糜制品的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不含第三方支付、不含经营性网站和增值电信业务);调味品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天马水产持股55%,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马福荣资产总额为51,907,606.14元,负债总额为39,791,830.53元,净资产为12,115,775.61元,营业收入为22,137,701.86元,净利润为1,115,775.61元,上述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江西西龙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章礼森
成立日期:2004年6月23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金山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生产、销售;水产制品生产、销售;水产品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规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天马水产持股90%,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龙食品资产总额为73,157,696.53元,负债总额为51,191,723.25元,净资产为21,965,973.28元,营业收入为207,357,684.77元,净利润为3,661,813.68元,上述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授信预计额度
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
4、担保方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可以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可以为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少数股东需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涉及并购贷款的,标的企业股权可以作为并购贷款质押担保,具体由董事长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
5、关联关系
陈庆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66%股份,通过其独资公司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投资”)持有公司7.23%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3.89%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其他关联关系:董事陈庆昌先生持有公司0.56%的股份,董事、副总经理陈加成先生持有公司0.02%的股份,陈庆昌先生系陈庆堂先生的弟弟,陈加成先生系陈庆堂先生的儿子。
6、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自然人为陈庆堂先生。
陈庆堂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6.66%股份,通过其独资公司天马投资持有公司7.23%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3.89%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注:以上股份数据截止2019年4月19日。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陈庆堂先生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无需公司支出任何费用。
五、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19年4月26日,公司对全部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137,505,207.02元,公司对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8,190,000.0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5.61%;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投资与经营扩张等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鉴于天马科技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为天马科技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拟为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少数股东需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上述交易均基于支持公司发展产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未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海通证券对天马科技该等对外担保及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意见;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033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代码:191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马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稳定并发展与客户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从而实现客户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非关联下游客户和经销商。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根据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三)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严格控制在与公司有稳定、良好合作关系的下游客户和经销商,基于公司对其品行、经营状况均非常了解,可有效控制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2、公司客户通过公司担保而取得的借款直接汇入公司账户,用于归还客户欠款或公司根据汇入的金额向其提供产品。
3、对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4、要求客户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或由其推荐并经公司认可的第三人向本公司以保证等方式提供反担保。
5、公司将依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严格把控对客户担保的风险。
四、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19年4月26日,公司对全部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137,505,207.02元,公司对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8,190,000.0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5.61%;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客户和经销商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与客户关系的拓展维护。
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相关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客户和经销商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与客户关系的拓展维护。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对客户和经销商的选择应严格把控,充分调查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和资信状况,并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向下游客户提供不超过1亿元融资担保额度。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客户和经销商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本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的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天马科技2019年度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以及客户关系的拓展与维护,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海通证券对天马科技2019年度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事项无异议。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034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代码:191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公司章程》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4月修订)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
至2019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庆堂、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庆昌、陈加成、柯玉彬。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17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电话:0591-85628333
传真:0591-85622233
邮政编码:350308
联系人:陈延嗣、戴文增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036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代码:191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0年4月28日止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马科技”)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30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9,433,962.26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295,566,037.74元,上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转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人民币165,566,037.74元,账号35001618107059778899-0005;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交通路支行人民币130,000,000.00元,账号351008080018010094686。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2,349,999.9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216,037.7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2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
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并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6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4月28日止。单个资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办理的通知存款、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和收益等。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由财务中心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审批。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安排,且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马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海通证券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利用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037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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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而原材料在饲料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主要包括:豆粕、菜粕、豆油、强麦、玉米、鱼粉、油脂等。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风险,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饲料生产经营所需的豆粕、菜粕、豆油、强麦、玉米等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合约。
二、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统计分析,预计连续12个月内,公司用于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在此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的规定执行相关业务流程。
三、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有《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饲料原料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饲料原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四、审批流程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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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变化,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拟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一、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故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2)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自2018 年三季度报告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变更有关的会计政策。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3、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039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代码:191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30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会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马科技”)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2号《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3,050,000.00张。截至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783,962.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216,037.7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8)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2018 年 5月 10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 3,064.98万元。
(2)2018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554.2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6,000.00万元。
综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619.19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6,00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181.1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2,883.59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3年12月1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8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81.27万元(其中2018年度利息收入181.27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9万元(其中2018年度手续费0.09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天马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海通证券认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通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040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代码:191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请参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18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就公司2018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相关事宜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19年5月8日(周三)下午15:00-16:00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行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陈庆堂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延嗣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许梦华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 投资者可以在2019年5月8日15:00-16:00登陆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行互动交流,参会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以在2019年5月8日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与本次说明会内容相关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延嗣
电话:0591-85628333
传真:0591-85622233
电子邮箱:cyansi@jolma.cn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召开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公告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