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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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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6,583,904.6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润370,034,825.93元, 2017年度对股东现金分4,849,320.00元, 公司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8,601,601.28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制糖、仓储。2018年上半年,受国内糖价持续下跌影响未进行原糖加工和糖贸易销售。下半年随着市场的回暖,公司争取到国家食糖配额7840吨,与其他糖企合作加工和贸易形式,实现糖业务收入5960.69万元。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特点及行业定位

  公司上市之初一直是以甜菜为原料进行食糖加工企业,是甜菜制糖企业第一家上市公司。伴随着大量进口糖的涌入及甜菜收购量逐年下降等多种原因影响,全国糖价持续低迷,多家制糖企业关停,涉及多个产糖省,国内食糖产业供需关系严重失衡,导致产品价格及销量一直处于低位水平。面对不利的经济环境,公司决定利用现有优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停止甜菜糖生产,以加工精炼糖(原糖)为主。

  党的十九大闭幕不久,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糖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中国糖业协会从国家层面出发,发布《糖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2年》,通过“糖业发展”确保“我国4000万糖农脱贫致富”,从而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18/19年制糖期是我国糖业落实该“行动计划”的第二年,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累计产糖240万吨,比上年度同期增加8万吨,增幅3.4%;累计销糖131万吨,比上年度同期增加27万吨,增幅26%;累计销糖率54.5%,同比提高9.8个百分点。(数据来源中国糖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制糖、投资理财及对外股权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 户,具体如下:

  ■

  本年处置子公司上海华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减少1家。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19-00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召开时间:2019年4月26日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主 持 人:宋卫东

  表决方式:记名投票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6,583,904.6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润370,034,825.93元, 2017年度对股东现金分红4,849,320.00元, 公司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8,601,601.28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意见:由于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116,583,904.65  元,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后续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在2015年12月31日对联营公司权益法核算中,根据公司享有联营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时,多确认资本公积177,380,703.56元,致使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多计177,380,703.56元。公司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分类处理不正确,致使少记资本公积122,651,634.71元,多记其他综合收益122,651,634.71元。两项合计影响调减资本公积54,729,068.85元,调减其他综合收益122,651,634.71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177,380,703.56元。公司对其影响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上《关于会计差错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必要、合理的,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201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五、六、七、十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19-00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根据财政部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具体情况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 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 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 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8]15 号准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2、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19-005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误影响多确认资本公积177,380,703.56元,致使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多计177,380,703.56元。公司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分类处理不正确,致使少记资本公积122,651,634.71元,多记其他综合收益122,651,634.71元。两项合计影响调减资本公积54,729,068.85元,调减其他综合收益122,651,634.71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177,380,703.56元。对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在2015年12月31日对联营公司权益法核算中,根据公司享有联营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时,多确认资本公积177,380,703.56元,致使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多计177,380,703.56元。公司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分类

  处理不正确,致使少记资本公积122,651,634.71元,多记其他综合收益122,651,634.71元。两项合计影响调减资本公积54,729,068.85元,调减其他综合收益122,651,634.71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177,380,703.56元。公司对其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次会计差误更正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影响

  (一)2017年度及2018年年初余额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3、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

  ■

  续表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续表

  ■

  4、更正项目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1)长期股权投资

  ■

  (续)

  ■

  注:公司在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派有董事,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2)资本公积

  ■

  (3)其他综合收益

  ■

  (4)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①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a.企业集团的构成

  ■

  b.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无。

  ②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a.重要的联营企业

  ■

  b.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

  (5)母公司财务报表注释

  长期股权投资

  ■

  a.对子公司投资

  ■

  b.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净资产收益率

  ■

  (二)2016年度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3、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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