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6,509,853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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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华懋科技是一家专注于汽车安全领域的系统部件提供商,产品线覆盖汽车安全气囊布、安全气囊袋以及安全带等被动安全系统部件。1、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公司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公司采购处根据业务部和产销部下达的需求和生产计划采取循环采购的方式,正常情况下,针对主要生产原材料原丝和化工原料,本公司保证有一至两个月的安全库存量。2、生产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销售模式。本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需求计划制定业务需求给产销部门,产销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及库存状况制定出月生产计划及周生产计划,生产单位根据生产计划和工艺指令实施生产。3、销售模式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主要采取两种合同方式:一种是与顾客签订开口合同,订单期限一般为一年,先行确定一年内的供货品种和总供货量,具体交货时,根据客户提供的出货计划以及预估信息作为生产安排的基础,根据顾客提供的计划进行出货;另外一种是接收到顾客的订单,对于订单进行评审,双方签订合同后,通知产销部门安排生产,最后根据合同或者顾客要求进行安排出货。4、经营资质、认证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已取得的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质、认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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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情况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6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被动安全系统主要包括安全带、乘员头颈保护系统(WHIPS)、儿童安全座椅、安全气囊、 安全车身和安全玻璃,其中安全带是主要的乘员约束系统,安全气囊是辅助的乘员约束系统,两者一起作用来防止乘员受到汽车内饰的伤害,可以有效地减轻汽车碰撞中的二次碰撞造成的人体伤害。汽车安全气囊的市场容量增长主要取决于四个因素:一是法规强制安装因素;二是汽车产销量;三是匹配安全气囊的车型数量;四是平均每辆车配置安全气囊的数量。目前我国安全气囊市场正处于成熟期,政策法规和汽车产销量这两个因素起着主导作用。政策法规方面, 1999年10月我国发布《关于正面碰撞乘员保护的设计规则》(CMVDR294)、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 11551- -2003)和2006年7月实施的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 20071-2006),上述的强制性法规是汽车产品达到的最低要求,汽车生产厂商对安全性能追求更加严苛的是新车评价程序(NCAP),2018年7月执行的2018版的C-NCAP与2015年版相比,就有十大变化,其中一项是增加了侧气帘加分的技术要求,相关法规的完善对我国的汽车安全气囊产业的快速发展起到推动作用。2019年由中保研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CIRI)主导、中国保险业协会和重庆中汽研共同成立的全新碰撞测试机构,从保险视角出发,反映出车辆安全性能以及车辆撞击后修复给保险公司带来的直接成本,相对NCAP来说,因为将影响保险收益,C-IASI会更重视消费者的利益,引导消费者理性地选车购车,对汽车安全气囊产业的发展有着正面的意义。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产销数据,2018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80.9万辆和2808.1万辆,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4.2%和2.8%。连续十年蝉联全球第一。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52.9万辆和2371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2%和4.1%,占汽车产销比重分别达到84.6%和84.4%,分别低于上年0.9和1.2个百分点;商用车产销分别达到428万辆和437.1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7%和5.1%,增速分别回落12.1个百分点和8.9个百分点。汽车产销增速低于预期、乘用车产销低于行业总体、商用车产销增长,增速回落、新能源汽车保持高速增长、中国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下降、前十企业同比下降、汽车出口同比较快增长、重点企业经济效益增速低于同期。中汽协会发布了“2019年中国汽车市场预测报告”,报告给出了:2019年中国汽车市场销量为2810万辆左右,与2018年基本持平。其中乘用车预计销售2370万辆左右,与2018年基本持平、商用车预计销售44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1%左右,2019年在平衡了车辆进出口以后,全年市场需求为2820万辆。汽车乘员保护法规的健全和对生命安全的重视促使汽车厂商追求更严格的汽车安全评价标准体系,以及中国汽车市场的成熟,DAB、PAB、SAB以及CAB等将会成为我国汽车的标配,汽车安全气囊的配置率将得到提升,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部件产业前景向好。另一方面,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部件行业面临巨大的市场需求的同时,客户也对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更高的要求。提高汽车被动安全系统的安全质量标准,抢占新一轮高端产品市场,是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部件行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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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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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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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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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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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3亿元,降幅为0.62%; 总资产25.86亿元,比年初增长7.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亿元,降幅为0.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19亿元,增长8.13%;基本每股收益0.90元,下降8.1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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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本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新设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8月3日投资设立子公司HMT(HAI PHONG)NEW TECHNICAL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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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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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12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初全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6,509,853.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4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8万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九)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管人员的报酬根据《HMT薪资核定办法》,薪资结构由六大部分组成:本薪、业绩奖金、浮动绩效、出勤奖金、其他补贴及加班费。基本年薪参照本地区劳动力市场薪酬水平、同行业同类人员年薪水平、本公司经济效益水平和本公司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在经营年度内按月发放。浮动绩效是对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经营业绩或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后,按考核结果确定并发放。各类津贴指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在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等方面有特殊贡献,可对全体考核人员或个人给予短期及长期奖励。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9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等值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由于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时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包括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自购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出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据此,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44.50万股,其中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达第一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40万股,6人离职激励对象未达第二次和第三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5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即8.29元/股。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达第一次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中6人离职原因,而应当回购已经授予而尚未解锁的股份,公司拟订了回购股份方案。
本次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出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4.50万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313,019,706元减少为310,574,706元。
鉴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相关要求。为促进上市公司科学制定公司章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5、6、8、9、10、13、15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13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给予了股东合理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和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有效。2018年度,公司未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未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时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包括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出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据此,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44.50万股,其中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达第一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40万股,6人离职激励对象未达第二次和第三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5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即8.29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第1-5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14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3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69,00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2.23元。截至2017年8月11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69,004股,募集资金总额717,729,998.92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4,354,599.9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03,375,398.94元,已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分别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号为129950100100259799的人民币账户493,375,398.94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户号为4100020529200025777的人民币账户210,000,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93,847.38元(其中律师费660,377.36元、会计师审计及验资费61,320.75元、登记费21,008.49元、印花税351,140.78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2,281,551.5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8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银行账户余额263,176,712.53元。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户余额261,715,385.90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户余额1,461,326.63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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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717.7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6年6月上报厦门市商务局,并取得厦门市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表,并经公司2016年5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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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12号报告验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及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行为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71,773.00万元,扣除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1,544.84万元,可使用募集资金70,228.16万元。
注2: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发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849.06万元。
注3: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017年8月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在此之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募投项目建设,目前公司的募投项目处于建设期第二年,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建设期前两年承诺投资金额。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15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或“公司”)于 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2019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等值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16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自购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证券账户,资金划转、理财产品的管理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自购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时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包括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本公告相关文件
1、《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公告》;
2、《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17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详细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3、华懋科技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6日在公司公告栏将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2018年8月22日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对外公告。
4、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等所必须的全部事宜;授权董事会在出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等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原来的300人调整为296人。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的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公司于 2018年 10 月 9 日完成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8、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获授且未解锁的 24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其中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达第一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40万股,6人离职激励对象未达第二次和第三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5万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中第2.3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的规定,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锁条件为“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净利润考核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若解锁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锁额度不解锁,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而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3464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次解锁条件。公司拟将已获授但尚未达第一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据此,拟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44.50万股,其中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达第一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40万股,6人离职激励对象未达第二次和第三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5万股。回购价格为 8.29元/股。
(二)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026.905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13,019,706 股变更为310,574,706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中第2.3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的规定,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锁条件为“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而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3464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净利润低于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次解锁条件。公司拟将已获授但尚未达第一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由于激励对象中严伟淦、汪合春、王丽萍、张啟彬、谷静、葛舒婷共6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据此,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44.50万股,其中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达第一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40万股,6人离职激励对象未达第二次和第三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5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即8.29元/股。
我们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出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据此,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44.50万股,其中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达第一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40万股,6人离职激励对象未达第二次和第三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5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即8.29元/股。
八、律师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等手续。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18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回购已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已经2019年 4月 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根据相关回购注销的议案,本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
票共244.50万股,其中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达第一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40万股,6人离职激励对象未达第二次和第三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5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即8.29元/股。回购完毕后 10 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13,019,706元减少为310,574,706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9年 4月30日)起 45 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2、申报时间:2019年 4月30日至 2019年6月14日,工作日 9:30-11:30,
13:30-17:00
3、联系人:陈少琳、郑冰华
4、联系电话:0592-7795188
5、传真号码:0592-6228318
6、邮政编码:361024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 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19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到达时间不迟于2019年5月16日下午17:00)。请在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少琳、郑冰华
联系地址: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邮政编码:361024)
电话号码:0592-7795188 传真号码:0592-6228318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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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