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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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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具体说明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章节内容。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47,027.86元,截至2018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19,744,507.61元。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327,020.98元,截至2018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6,571,124.26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由市政工程业务向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领域业务转型,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博信智联开展智能硬件业务,以及全资子公司博成市政开展市政工程业务。

  (一)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领域业务

  1、业务概述

  公司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领域业务主要为自有品牌产品的开发销售,并代理销售其他智能终端和硬件产品。

  (1)自有品牌产品业务

  自有品牌产品业务主要通过线上线下销售自行研发的智能硬件产品获得利润。公司专注于产品的开发和运营两个关键环节,通行专业电子代工服务(EMS)模式将开发成熟的产品交由代工厂进行生产,产成品由公司进行后续市场宣传和销售。2018年,自有品牌产品业务围绕智能家居、影音娱乐、儿童教育及美容健康领域积极布局,并配套开发硬件产品后台服务体系,全力切入智能硬件消费者市场。

  (2)代理销售业务

  智能硬件代理销售业务主要通过代理品牌手机、平板电脑等畅销智能终端产品,实现线下销售以获取利润,亦借此为公司自有产品销售打开一定的渠道。公司作为消费电子产品销售链条中的一个环节,供应商主要是大型国代商、区域型经销商等,采用经销及代销模式,销售给大型连锁零售商、区域经销商、商超门店等类型客户。

  2、市场概况

  2018年,智能硬件行业受国家政策、市场需求、技术驱动等多重利好因素影响,不断发展壮大。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中国智能硬件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报告》,2018年我国智能硬件产品销售市场规模可以达到850亿元,较2017年增长16.44%,预计到2020年,规模可突破千亿元。我国智能硬件领域竞争者众多,且部分产品已形成头部效应,但行业整体仍呈现高度碎片化的特点,细分市场广阔,终端用户需求分散。公司作为新进入者,将重点投放资源于产品研发、产品设计及销售渠道建设、准确市场定位等方面,加强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此实现快速成长并获取一定市场份额。

  (二)市政工程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市政工程业务持续经营。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成市政通过参与招投标等方式与发包方签署工程施工合同,为发包方提供工程施工建设服务,从而获得工程建设收入。受公司资质限制、新建投资放缓等因素影响,市政工程业务开展面临业务量减少的压力。

  公司已于2019年1月将博成市政予以剥离,处置了盈利能力不强与主业关联不大的资产,增加了投资收益,优化了资产配置,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智能硬件主营业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自查和研究,认为2018年第三季度部分营业收入的内部控制流程和单证不够完整,不完全符合收入准则的确认条件,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本报告期对此笔业务相应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予以冲减,。因此,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收入调减27,586.7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642.9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2019-030)。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是公司业务的转型之年,转型之初,公司面临着来自方方面面的挑战,在经营过程中不断调整不断自我完善。2018年,公司坚持线上线下并重的销售策略,完成了线下零售+运营商+线上渠道的多元化布局;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重点发力影音娱乐、美容健康、儿童教育及智能家居领域,推出了13款自有品牌产品,着力打造产品矩阵;坚持以“应用AI技术,创造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为指引,通过多种手段传播公司品牌及产品,建立了品牌基础;坚持优化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努力提升管理效率,并通过出售非核心资产等途径,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经营现金流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渠道不断拓展,自有产品陆续推出,品牌知名度持续提升,共实现营业收入15.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85.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4.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86.59万元。虽然本期业务规模有所扩展但由于受坏账准备计提的影响,净利润较同期下降。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博信股份关于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19-029)。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罗静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博信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2019年4月28日上午在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008室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

  公司独立董事刘微芳、黄日雄、陈海锋向董事会提交了《博信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本次对2018年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19-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6,238.87万元,对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87.87万元,对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010.00万元。公司对上述三家公司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为7,636.74万元。

  董事会对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2019-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体现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偿还货款的交易实质,经公司与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瀚浩”)积极协商,厦门瀚浩同意将其借予吉盛源,以及代天顺久恒、航思科技向公司支付的货款共计8,880万元视同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向上市公司提供的借款,无固定还款期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2019-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56,615.24万元,比2017年度 8,773.94万元增加147,841.30万元,同比增幅为1,685.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4.70万元,比2017年度的841.89万元减少6,086.5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4.70万元,截至2018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1,974.45万元。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32.70万元,截至2018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657.11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博信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董事会对2018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董事会对2018年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针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一)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和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不另外发放津贴;在其他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和监事不在公司另外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

  (二)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年度绩效奖金制。基本年薪标准为30万元至150万元,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实际领取的总薪酬根据考核结果浮动。

  (三)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发生销售产品,接受劳务及租入资产等三类交易,预计发生金额6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33)。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静、刘晖、姜绍阳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在广州市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3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博信股份”、“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2019年4月28日上午在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008室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19-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2019-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应收账款会计差错更正,调增应收账款余额2,875.74万元,调减预收款项84.26万元,调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6,410.99万元,调增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020.00万元,调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1,010.00万元。本次会计差错调整将导致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5,565.74 万元,净资产减少5,565.74万元,总负债增加4,895.74万元。

  2、公司本次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确认会计差错更正将减少公司2018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2.97万元,收入减少27,586.79万元,成本减少26,883.95万元。同时,应收账款减少32,000.68万元,预付款项增加31,185.38万元。

  上述两项会计差错调整事项影响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数据如下:收入减少27,586.79万元,成本减少26,883.95万元,税金及附加减少13.4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7,420.99万元,营业外支出增加125.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减少6,208.71万元,总资产增加30,687.72万元,总负债增加36,896.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减少6,208.71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对上述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并同步修订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调整事项概述

  (一)应收账款事项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对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盛源”)应收款项11,891.68万元尚未收回,吉盛源对此已做了相应房产、土地抵押,抵押的房产、土地评估值总计为12,035.67万元。自吉盛源应收账款逾期以来,公司一直与其进行商洽,积极催收账款,吉盛源分别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9日及2019年2月21日分三笔还款共计6,000.00万元,累计还款占吉盛源欠款总额11,891.68万元的50.46%,截止2019年2月21日,尚余5,891.68万元未偿还。

  公司年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对公司进行2018年年度审计时,发现吉盛源的上述6,000.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于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瀚浩”)的借款。经公司自查,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诚”)与厦门瀚浩发来的《关联方关系告知函》获悉,二者存在较多业务往来,广东中诚能够对厦门瀚浩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厦门瀚浩应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因此,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为上述收到吉盛源6,000.00万元不具备应收账款还款的经济实质,应视为关联方借款。公司需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做还原处理,调增对吉盛源应收账款2,100.00万元,同时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其他应付款2,100.00万元)。公司于 2019年1月9日及2019年2月21日收到的两笔还款共计3,900.00万元,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调整反映。

  根据上述关联方认定的结论,博信智通于2018年12月12日收到厦门瀚浩代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顺久恒”)支付的货款860.00万元,以及于2018年12月19日-24日收到厦门瀚浩代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思科技”)支付的货款2,020.00万元,均不具备应收账款还款的经济实质,应视为关联方借款。公司需据此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做还原处理,调增对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775.74 万元、调减对天顺久恒的预收款项84.26万元及调增对航思科技的其他应收款2,020.00万元,同时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其他应付款2,880.00万元)。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上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予以还原,并与厦门瀚浩就上述款项签订借款协议,厦门瀚浩愿将上述8,880.00万元款项无偿借予上市公司使用,无固定还款期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此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基于此,公司预计对吉盛源、天顺久恒以及航思科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在无法按期全额收回的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补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博信智通对吉盛源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1,891.68万元,按照其抵押的房产、土地处置可变现净值法,考虑到扣除处置时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处置费用及折现率等,抵押物预计可收回5,652.81万元,差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6,238.87万元。公司于前次业绩预增公告时已计提215.75万元,因此本次坏账准备调增6,023.12万元;

  2、对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余额为775.74万元,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50%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87.87万元,本次坏账准备调增387.87万元;

  3、对航思科技的其他应收款人民币2,020.00万元,按照其他应收款的50%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010.00万元,本次坏账准备调增1,010.00万元。

  综上,公司2018年度调增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875.74万元、调减预收款项84.26万元及调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410.99万元;调增其他应收款2,020.00万元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10.00万元,同时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其他应付款)4,980.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及2019年2月21日收到的两笔还款共计3,900.00万元,公司将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调整,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即增加其他应付款3,900.00万元。

  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2019-031)。

  二、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调整事项概述

  (一)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事项基本情况

  2018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采用以销定采模式,向上海天之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之和”)采购智能终端产品,合同含税总金额为31,185.38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9月全额支付采购款。上述货品分别销售给杭州若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若简”)以及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康安”),合同含税金额合计为32,000.68万元,于2018年10月全额收回货款。上述业务于2018年第三季度认了营业收入27,586.79万元,营业成本26,883.95万元,共产生毛利702.84万元。

  (二)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公司经自查和研究后,认为上述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流程和单证不够完整,不完全符合收入准则的确认条件,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本报告期对此笔业务相应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予以冲减,同时将于2018年10月已收回的货款调整为预收款项以及于2018年9月已支付的货款调整为预付款项。

  公司同时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予以追溯调整,在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冲减相应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并相应冲减应收账款(公司于2018年10月收到货款),调增公司于2018年9月支付的货款为预付账款。

  目前,关于上述销售调整相关事项公司尚在与客户、供应商沟通中,暂时未能对前述科目的会计处理形成准确的结论,但公司目前的财务数据已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应收账款调整事项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本次应收账款会计差错更正,调增应收账款2,875.74万元、调减预收款项84.26万元,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410.99万元;调增其他应收款 2,020.00万元,影响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10.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及2019年2月21日收到的两笔还款共计3,900.00万元,公司将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调整,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即调增其他应付款3,900.00万元。

  (二)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调整事项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影响及修正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2019-030)。

  2、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调整事项使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增加预收款项32,000.68万,增加预付款项31,185.38万元,调减营业收入27,586.79万元,调减营业成本26,883.95万元,调减净利润642.97万元。

  (三)应收账款及销售调整事项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数据总的影响

  公司应收账款及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业务调整两项会计差错调整事项影响公司2018年财务数据如下:收入减少27,586.79万元,成本减少26,883.95万元,税金及附加减少13.4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7,420.99万元,营业外支出增加125.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减少6,208.71万元,总资产增加30,687.72万元,总负债增加36,896.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减少6,208.71万元。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18年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工作,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1、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的更正

  公司本期收回吉盛源、天顺久恒及航思科技款项4,980.00万元,经审查并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及关联方确认,系由公司关联方借款给债务人及代公司债务人付款,该收款不具备应收款项回款的经济实质,因此做还原处理,调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关联方借款),调减预收款项,同时补计提相关的坏账准备。该更正不涉及追溯调整上年度金额。但会计师无法就上述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应收款项余额及坏账准备做出调整,以及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原于2018年9月列报的两笔营业收入,经公司自查和研究后,公司认为该两笔营业收入不完全符合收入准则的确认条件,故做冲回处理,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并将相应的收付款分别调整为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该更正不涉及追溯调整上年度金额。对此事项,会计师执行了审计程序,但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上述事项相关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和披露是否充分适当,以及相关现金流量列报的恰当性。

  五、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上述调整事项来的影响,并增强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加强供应商、销售等业务流程控制,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单证,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同时公司将加强管理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加强监督和复核工作,切实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应收账款及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事项予以调整,现针对涉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调整事项概述

  (一)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事项基本情况

  2018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采用以销定采模式,向上海天之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智能终端产品,合同含税总金额为31,185.38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9月全额支付采购款。上述货品分别销售给杭州若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合同含税金额合计为32,000.68万元,公司于2018年10月全额收回货款。上述业务于2018年第三季度确认了营业收入27,586.79万元,营业成本26,883.95万元,共产生毛利702.84万元。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经自查和研究后,认为上述营业收入的内部控制流程和单证不够完整,不完全符合收入准则的确认条件,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本报告期对此笔业务相应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予以冲减,同时将于2018年10月已收回的货款调整为预收款项以及于2018年9月已支付的货款调整为预付款项。

  目前,关于上述销售调整相关事项目前公司尚在与客户、供应商沟通中,暂时未能对前述科目的会计处理形成准确的结论,但公司目前的财务数据已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影响

  1、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1-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3、对2018年第三度报告7-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现金流量表。

  根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定期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同意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共计7,636.74万元,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概述

  公司对各项资产实施了全面梳理,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对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盛源”)、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顺久恒”)应收账款及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思科技”)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一)吉盛源应收账款

  截止2018年12月22日,博信智通对吉盛源应收款项11,891.68万元尚未收回,吉盛源对此已做了相应房产、土地抵押,抵押的房产、土地评估值总计为12,035.67万元。自吉盛源应收账款逾期以来,公司一直与其进行商洽,积极催收账款,吉盛源分别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9日及2019年2月21日分三笔还款共计6,000.00万元,累计还款占吉盛源欠款总额11,891.68万元的50.46%,截止2019年2月21日,尚余5,891.68万元未偿还。

  公司年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对公司进行2018年年度审计时,发现吉盛源的上述6,000.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于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瀚浩”)的借款。经公司自查,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诚”)与厦门瀚浩发来的关联方关系《告知函》获悉,二者存在较多业务往来,广东中诚能够对厦门瀚浩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厦门瀚浩应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因此,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为上述收到吉盛源6,000.00万元不具备应收账款还款的经济实质,应视为关联方借款。公司需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做还原处理,调增对吉盛源应收账款2,100.00万元,同时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其他应付款2,100.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及2019年2月21日收到的两笔还款共计3,900.00万元,公司将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调整,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即调增其他应付款3,900.00万元。

  (二)天顺久恒应收账款及航思科技其他应收款

  根据上述关联方认定的结论,博信智通于2018年12月12日收到厦门瀚浩代天顺久恒支付的货款860.00万元,以及于2018年12月19日-24日收到厦门瀚浩代航思科技支付的货款2,020.00万元,均不具备应收账款还款的经济实质,应视为关联方借款。公司需据此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做还原处理,调增对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775.74万元、调减对天顺久恒的预收款项84.26万元及对航思科技的其他应收款2,020.00万元,同时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其他应付款2,880.00万元)。

  二、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和金额

  在上述应收账款作出调增还原后,公司预计对吉盛源、天顺久恒以及航思科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在无法按期全额收回的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补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博信智通对吉盛源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1,891.68万元,按照其抵押的房产、土地处置可变现净值法,考虑到扣除处置时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处置费用及折现率等,抵押物预计可收回5,652.81万元,差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6,238.87万元。公司原对吉盛源已计提坏账准备215.75万元,本次坏账准备调增6,023.12万元;

  2、对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余额为775.74万元,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50%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87.87万元,本次坏账准备调增387.87万元;

  3、对航思科技的其他应收款人民币2,020.00万元,按照其他应收款的50%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010.00万元,本次坏账准备调增1,010.00万元。

  上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共计14,687.4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共计7,636.74万元。后续公司将视应收账款收回情况调整相应的会计处理。

  三、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调整导致公司本期需要补计提坏账准备7,420.99万元,截止本期末上述三家应收款公司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为7,636.74万元。因补计提坏账准备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565.74万元,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565.74万元,总负债增加4,895.74万元。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已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续将视应收账款收回情况调整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已安排相关部门继续积极跟进应收账款收回事项,包括将提起诉讼、拍卖抵押的房产土地等,努力回收上述应收款项,维护公司利益。

  四、董事会对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9年4月28日,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发生销售产品,接受劳务及租入资产三类交易,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00万元。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公司预计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正常经营需要,2018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发生两类日常关联交易:一是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二是原公司子公司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成市政”)与原公司第三大股东朱凤廉(原持股比例13.30%)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朱凤廉女士于2017年9月26日办理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其自2018年9月26日起不再纳入关联人范围。

  (2)博成市政于2019年1月30日取得清远市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将持有博成市政100%的股权转让给前海烜卓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至此公司不再持有博成市政股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2019年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在总结和梳理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于公司股东变更造成公司相关关联方发生变化的基础上,预计2019年公司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发生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及租入资产三类交易,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备注: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介绍

  1. 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静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企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9号301自编247、248、249房

  经营范围: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零售;电子产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家居饰品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婴儿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润滑油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乳制品零售;酒类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乳制品批发;酒类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企业关系:该企业与本公司受同一个实际控制人所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广东中诚总资产2,107,078.63万元,收入1,291,256.00万元(未经审计)。除上述数据外,公司目前无法获取广东中诚其他相关财务数据。

  2. 北京承兴盛世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和南里二条16号院3号楼4层421室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文艺创作;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票务代理(不含航空机票销售代理);产品设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机械设备、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不含电动自行车)、仪器仪表、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汽车零配件、钟表、日用品、箱包、针纺织品、珠宝首饰、服装、鞋帽、玩具、化妆品、医疗器械I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含文化;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4月11日);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批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发、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企业关系:其实际控制人与本企业实际控制人存在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系,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承兴盛世总资产1,448.01万元,净资产-1,477.96万元,营业收入1,246.18万元,净利润-1,608.08万元。(未经审计)

  3. 北京魔氪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志银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89号1层F255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批发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化妆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品、珠宝首饰、皮革(不含野生动物皮张)、玩具、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照相器材、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产品设计;摄影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企业关系: 该企业与本公司受同一个实际控制人所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北京魔氪总资产169.05万元,净资产137.53万元,营业收入420.79万元,净利润39.80万元。(未经审计)

  4. 奇摩品牌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凌宽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9号楼19层1911单元

  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产品设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服装设计;技术推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企业关系: 该企业与本公司受同一个实际控制人所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奇摩总资产312.64万元,净资产40.54万元,营业收入668.81万元,净利润16.14万元。(未经审计)

  5. 广州鑫汇煊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通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9号401自编331A6房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沥青及其制品销售;润滑油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钢材批发;化肥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树脂及树脂制品批发;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金属制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企业关系:该企业于2018年6月1日前与本公司受同一个实际控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后不再纳入关联人范围。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鑫汇煊总资产100,508.73万元,净资产1,333.73万元,收入163,539.27万元,净利润14.93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各自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及销量的提高,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现有实际情况,对公司日常性的关联交易,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价格进行公允的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占同类业务比例较低,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至2018年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财政部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和通知的要求,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决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改变了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但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4)“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5)“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6)“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7)“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对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列示影响: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2,660,337.40元和上期金额2,660,337.40元。

  2、在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的明细项目。

  对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列示影响:新增列示“研发费用”本期金额10,596,948.96元和上期金额0.00元,新增列示“利息收入”本期金额201,714.46元和上期金额47,267.82元。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此项调整对公司数据列示没有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遵守国家相关税务政策调整所致,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显示的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1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周大福金融中心 5008-12 单元 1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

  至2019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博信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7)、《博信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8)、《博信股份关于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19-029)、《博信股份关于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2019-031)等公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5、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州市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5008-12单元;

  3、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9年5月20日下午 16:30前送达至公司,且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泽、鲁智旸

  联系电话:010-58702984

  传真号码:010-58702953

  邮箱:600083@boxinholding.com

  地址:广州市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5008-12单元

  2、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瀚浩”)向公司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提供人民币8,880万元的借款,无固定还款期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体现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盛源”)、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顺久恒”)及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思科技”)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偿还货款的交易实质,经公司与厦门瀚浩积极协商,厦门瀚浩同意将其借予吉盛源,以及代天顺久恒、航思科技向公司支付的货款共计8,880万元视同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向上市公司提供的借款,无固定还款期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二、提供财务资助方介绍

  公司名称: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50号厦门世纪中心15层V15-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中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箱、包零售;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瀚浩与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诚”)存在较多业务往来,广东中诚能够对厦门瀚浩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厦门瀚浩为公司关联方。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借款金额:8,880万元人民币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通过借款或者代付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吉盛源、天顺久恒及航思科技拖欠货款合计8,880万元人民币的行为,属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

  2、本合同借款利率为0。

  3、借款期限:无固定还款期限。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关联方厦门瀚浩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同时调整还原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厦门瀚浩提供无偿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该笔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财务资助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并就有关情况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我们认为本次财务资助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或承担成本,亦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厦门瀚浩财务资助,调整还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2、控股股东关联方厦门瀚浩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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