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永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春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香港”)采用内保外贷的方式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为不超过20亿港币,由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银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0亿港币,期限三年;首创香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办理全部或部分利率掉期,规避利率浮动风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首创香港最终签订了18亿港币3年期贷款协议,并全额提款。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为下属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为向阜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铜陵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常德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临沂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与沂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49,535.47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5年,委托贷款利率4.7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委托贷款合同已签订,并完成放款。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DBO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共同实施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DBO项目,项目总规模20万吨/日,包括已建的一、二期规模共 10 万吨/日,新建三期规模10万吨/日,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8,668万元;同意公司设立合肥蔡田铺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有其100%股权。由合肥蔡田铺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合肥市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DBO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肥蔡田铺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已完成。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312万元使用用途变更为投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以其机器设备、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资产为标的物与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6.0亿元,期限为9年,租赁年利率为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6%,每半年支付租赁利息及当期本金。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ABS业务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投证券转来的上交所《关于对中国中投证券-国富保理-首创股份1-24期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159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具体情况如下:1)中国中投证券-国富保理-首创股份1-24期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2)资产支持证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24期,首期发行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中投证券应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3)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每期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当期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中投证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4)中投证券应当在每期证券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7、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雄安新区白洋淀农村污水、垃圾、厕所等环境问题一体化综合系统治理先行项目第一标段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雄安新区白洋淀农村污水、垃圾、厕所等环境问题一体化综合系统治理先行项目第一标段,项目总投资额约人民币24,130万元;同意公司设立河北雄安首创水务环境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出资人民币3,692万元,持有其51%股权。
8、首创环境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河南随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河南广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称“联合体”)就河南省获嘉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PPP项目递交投标计划书并中标此项目。联合体将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获嘉县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获嘉县PPP项目位于获嘉县徐营镇,采用“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合作期共10.5年(含建设期6个月),总投资约人民币7,600万元。获嘉县PPP项目将采用卫生填埋,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400 吨。
9、首创环境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统称“联合体”)就河北省任丘市美环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PPP项目递交投标计划书并中标此项目。联合体将负责任丘市美环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总投资约人民币2亿元。任丘市美环PPP项目位于河北省任丘市,含任丘市美环生活垃圾处理厂存量项目及任丘市美环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新建项目。存量项目采用“转让–运营–移交”运作模式,新建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存量项目特许经营期为10年(仅运营期),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50吨。新建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1年(包含建设期2年及运营期19年),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日处理污泥24吨、日处理飞灰63吨及日处理炉渣260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为美元8,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3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
1、将独立董事履职合理费用打包至每月津贴中,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调整为20,000元/月(含税);
2、在独立董事任期内由公司按月支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19-03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2,727万元,总规模包括厂区规模7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2、同意公司与湖南国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总院有限公司与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7,025万元,持有其54.8%股权;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9-029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党明播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5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5日
至2019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9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3、邮政编码:100044。
4、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联系传真:010-68356197。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9号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投资金额和投资规模:本次投资项目设计总规模7万吨/日,管网长度合计为16.86km,泵站一座,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42,727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公司拟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2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7,025.36万元,持有其54.8%股权;湖南国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2.82万元,持有其0.1%股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总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2.82万元,持有其0.1%股权;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5,769万元,持有其45%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超概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投资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项目设计总规模7万吨/日,管网长度合计为16.86km,泵站一座,总投资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42,727万元。公司拟与湖南国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国信”)、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设计院”)、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水务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项目设计总规模7万吨/日,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42,727万元,主要建设范围为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7万吨厂区、16.86km管网及泵站一座,特许经营期为30年,出水水质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20万元,其中首创股份出资金额为人民币7,025.36万元,持有其54.8%的股权;湖南国信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2.82万元,持有其0.1%的股权,华北设计院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2.82万元,持有其0.1%的股权,株洲水务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5,769万元,持有其45%的股权。项目公司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泥处理项目的运营;市政管道清理、疏通;管道运输业;排渍站的运营维护。(最终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何安国,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海诚路21号。
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谢锦辉,住所: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一栋7层办公楼。
湖南国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刘晓丹,住所:株洲市荷塘区新华西路469号。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总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张毅,住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株洲市住建局(甲方)、首创股份、湖南国信、华北设计院(乙方)签署《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项目合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特许经营权:甲方授予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施及配套管网,并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配套管网及泵站使用费和维护费的权利。
2、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其中:厂区二期主体工程自2020年开始进入运营期,运营期29年;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3、项目规模:7万吨/日,管网长度合计为16.86km,泵站一座。
4、基本水量:运营期第一年按照4.20万吨/日,运营期第二年按照5.25万吨/日,运营期第三年至特许经营期结束按照7万吨/日计算。
5、污水出水水质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6、污水处理费的支付:费用包括污水处理服务费及配套管网及泵站使用费和维护费。
7、污泥处置:本项目采用常温深度脱水处理工艺,将污泥含水率降至50%,外运至株洲市内新型干法水泥厂协同处置。
8、协议生效条件:①株洲市人民政府授权由甲方对本项目进行决策实施的相关文件已出具;②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政府方审批;③本项目股东协议已正式签订;④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由株洲市水务公司(甲方)和首创股份(乙方1)、湖南国信(乙方2)、华北设计院(乙方3)签署(乙方1、乙方2和乙方3合称乙方)《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股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注册资本:12,820万元,甲方出资金额为5,769万元,持有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45%,乙方以货币出资7,051万元,持有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55%。
2、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3、利润分配: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同股同权,按持股比例共享利润分担风险。
4、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签署后且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后生效。
(三)由株洲市住建局(甲方)、首创股份、湖南国信、华北设计院(乙方)和项目公司(丙方)签署《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各方同意由丙方全面承继《项目合同》项下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丙方继承的权利和义务不影响本身应由乙方在《项目合同》项下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协议生效条件: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株洲市是公司水务发展的传统重点区域,公司已经在当地投资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故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项目超概风险: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超概的情况。
解决方案:工程建设中加强管网建设管控,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避免超概。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环保服务》、《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的要求,现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水务行业经营数据
■
注:本公告水务行业经营数据为公司控股企业数据。
二、公司环保行业经营数据
公司环保领域主要涉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其他相关业务,第一季度国内新增订单总额为20,183.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体废弃物处理发电业务具体经营数据如下:
■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