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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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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卫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晓琼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

  (二)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

  (三)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56.05亿,主要原因为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增加了金融资产的配置,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收到7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13)。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2018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激励基金计划2018年度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14)。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3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收到5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3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 2019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况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2017年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 2019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2019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七届五次会议、监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具体变动情况详见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4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3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虹口区同嘉路79号)3号楼3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3日

  至2019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提案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4月2日、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19年5月 20日(周一)9:00—16:00

  3、登记地点: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立信维一软件”(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

  轨道交通:轨道交通2、11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

  公路交通: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4、联系办法:

  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女士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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