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中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温笑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注:股东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669,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892%,因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故上表占比填写5.0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要约收购事项

  2018年2月27日、3月1日,要约方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和《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2018年3月9日,委托公司披露了延长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的说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时,尚未收到安徽鸿旭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乐铮《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后续进展等情况。

  2018年8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关于“未按时披露要约收购进展;不公平披露要约收购价格等重大信息;预受要约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以及上海乐铮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披露质押股份情况”分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zse.cn)于2018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对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2018年10月28日,四川证监局就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关于“不公平披露要约收购价格等重大信息;未按规定披露要约收购进展”分别进行责令改正,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四川证监局对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2018年11月20日披露的《上海乐铮关于对〈关于对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相关情况的报告》,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时,尚未收到安徽鸿旭关于前述要求整改事项的报告。

  2、关于变更重组承诺的事项

  2018年5月21日,公司收到蕙富骐骥及汇垠澳丰《关于继续延长重组承诺期限的函》。2018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变更的议案》,原承诺变更为:原承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18年6月24日)起12个月内向汇源通信股东大会提交经汇源通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完成注入优质资产过户,置出上市公司原有全部资产,并将该置出资产交付给明君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

  3、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6月1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京03民初464号],裁定原告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因借款合同纠纷,冻结被告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的平安汇通广州汇垠澳丰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B级份额203,500,000元(含全部本金及损益)。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本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2018年7月6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8)粤04财裁定保7号],因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同纠纷提出仲裁,裁定冻结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在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的全部平安汇通广州汇垠澳丰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B级份额及其全部收益(初始认购金额为203,500,000.00元),冻结数额以人民币101,133,842.5元为限,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本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2018年10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8)粤0303执保2461号],裁定轮候查封被申请人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的全部平安汇通广州汇垠澳丰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B级份额及其全部收益(初始认购金额203,500,000元)。查封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计算三年,冻结金额以人民币36,800,633.49元。具体查封期限以本案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中的期限为准。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本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4、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10月1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56号),刘中一因权益纠纷向法院提出仲裁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对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在价值86,557,0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1月12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69号),刘中一因权益纠纷向法院提出仲裁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对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960万股股份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2月4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因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与蕙富骐骥合同仲裁案出具《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74号],裁定对蕙富骐骥名下4,000万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查封、冻结(轮候冻结)。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本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5、关于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所代表的资管计划清算的事项

  2018年9月20日,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有限合伙人深圳平安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平安汇通汇垠澳丰6号专项资管计划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期的通知函》,有限合伙人平安大华所代表的资管计划已于2018年9月19日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期,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清算方案等进展情况。

  6、并购基金设立的事项

  2017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中经宏熙及股东上海乐铮(筹划时持有3.34%的公司股份)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合作,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自筹资金投资参与设立并购基金,并与中经宏熙、上海乐铮签署《意向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06月13日、6月15日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4)、《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5)。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无实际进展。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波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9-012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04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04月18日以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波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7)。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15);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9-016)。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四川汇源吉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迅数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3,08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570.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其他三个自然人股东出资1,50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吉迅数码现有注册资本规模较小,为进一步提升吉迅数码综合竞争力,满足其业务发展及资质品牌建设的需要,同意将吉迅数码注册资本增加至5,080万元,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次出资,公司持股比例不变。出资资金构成:

  1.吉迅数码全体股东按现有股东持股比例以现有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1,200万元,公司应占出资额612万元;

  2.吉迅数码全体股东按现有股东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优先使用分红所得出资)对吉迅数码同比例增资800万元,公司应占出资额40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何波先生提名续聘张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续聘张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工资标准为税前40万元/年,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和《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8)。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9-013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04月2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04月18日以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娟女士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为此,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15);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9-016)。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期间,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因此,我们同意《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9-014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源吉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迅数码”)业务发展及资质品牌建设的需要,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吉迅数码拟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增资后吉迅数码注册资本由3,080万元增至5,080万元。增资后公司对吉迅数码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51%。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汇源吉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外南人民路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中一

  注册资本:308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计算机硬件、软件设计、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设备的研究、开发、安装及调试;通信工程技术开发;计算机通信网络工程施工;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及设计、施工;建筑强弱电系统安装、集成;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电力工程设计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及施工;销售:计算机耗材及外围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产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无线电发射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安装、销售;检测服务;蓄电池维护修复;电子产品修理业;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3年07月24日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1570.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其他三个自然人股东出资150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经查询,四川汇源吉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迅数码的总资产为227,244,710.51元,总负债为176,365,965.45元,净资产为50,878,745.06元,2018年度吉迅数码实现营业收入178,773,256.92元,净利润112,432.55元(以上数据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9年3月31日,吉迅数码的总资产为207,414,760.05元,总负债为157,611,759.86元,净资产为49,803,000.19元,2019年1-3月吉迅数码实现营业收入17,215,077.47元,净利润-1,075,744.8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各方介绍

  本次参与增资的其他方为吉迅数码现有3名自然人股东胡彬、贺麟、袁树华,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增资方案

  吉迅数码注册资本由3,080万元增至5,080万元的增资方案具体如下:

  1、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吉迅数码2018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迅数码未分配利润为1,318.09万元,以其中的1,20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各方转增注册资本金额为:公司612.00万元,其他股东合计588.00万元。吉迅数码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过程中的个人所得税将按规定缴纳。

  2、吉迅数码全体股东按现有股东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优先使用分红所得出资)对吉迅数码增资,每1元新增出资额对应价格为1元。各方需投入的增资款为:公司408.00万元,其他股东合计392.00万元。股东各方将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次货币出资。

  增资前后吉迅数码股权结构如下:

  ■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吉迅数码现有注册资本规模较小,降低了参与部分大型项目投标的竞争力,通过以吉迅数码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和货币方式增资(优先使用分红所得出资),扩大吉迅数码资本规模,有利于提升吉迅数码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身资质等级和综合实力。

  2、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可增强吉迅数码资本实力,以稳定业务持续发展,并为公司资质品牌建设奠定基础。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9-017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5、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9-018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6月11日届满,2018年6月12日公司决定延长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详见《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3)。现经公司董事长何波先生的提名,提名委员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续聘张轩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张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张轩先生简历

  张轩,男,汉族,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于2016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律师、亨氏-成都龙凤食品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资本运作主管、董事会秘书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516608

  传    真:028-85516606

  电子邮箱:xuanzhang24@163.com

  邮政编码:61004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三路新希望国际C座15层1507-1508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9-019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会议具体事宜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0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05月0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05月05日~05月0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05月06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05月05日(星期日)15:00至2019年05月06日(星期一)15:00期间内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04月2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04月25日,当天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三路8号新希望国际C座15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事项,其相关程序和内容合法。

  2、议案名称

  议案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9年04月0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五节重要事项等有关章节(    公告编号:2019-006)。

  议案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04月0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4)。

  议案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4月0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4)。

  议案5:《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05);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9-006)。

  议案6:《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4月0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在公告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其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19年04月29日、0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三路8号新希望国际C座1507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轩

  联系电话:(028)85516608      传真:(028)85516606

  邮政编码:610041

  5、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现场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会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三路8号

  会议地点:新希望国际C座1507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6;投票简称:汇源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05月0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05月05日(星期日)15:00至2019年05月06日(星期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9年05月06日召开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该表决委托人予以承认。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年,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遵守诚信原则,尽职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并认真加以履行,具体情况如下:

  ■

  二、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并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18年度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及格式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同意其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三) 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认为:①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③公司的日常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四) 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及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通过审核,监事会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 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仔细检查。通过检查,监事会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累计审批的担保额度为3,300万元;报告期末的担保金额为2,400万元,占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0.22%。上述担保均严格履行了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七)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规定,没有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八)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18年,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了保密协议,在进入敏感期前以邮件或微信形式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九)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2019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在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调研和培训,推进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跟踪关注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3、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