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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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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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凤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单位:股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严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407,4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2019年3月31日期末数为259,738,632.90元,较期初数增加259,738,632.90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9年3月31日期末数为0.00元,较期初数减少100.0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19年3月31日期末数为126,524,614.46元,较期初数增加126,524,614.46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4)应交税费2019年3月31日期末数为133,073,731.17元,较期初数减少39.53%,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

  (5)其他综合收益2019年3月31日期末数为35,652.70元,较期初数减少98.1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变动。

  (6)财务费用2019年1-3月发生数为-1,918,058.5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2.82%,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收入增加。

  (7)资产减值损失2019年1-3月发生数为4,721,962.6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4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减少。

  (8)投资收益2019年1-3月发生数为1,935,091.9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7.73%,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参股公司恒安嘉新核算方法转换确认投资收益。

  (9)营业外收入2019年1-3月发生数为742,727.25元,较上年同期发生数减少67.26%,其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政府补助项目减少。

  (10)所得税费用2019年1-3月发生数为-11,737,054.3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02.85%,其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1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数为595,831,843.4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8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回款增加。

  (1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数为60,921,875.6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0.5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往来款增加。

  (1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数为312,098,854.7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5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备货增加。

  (1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数为176,0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6,000.00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参股公司收回的投资成本。

  (15)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数为2,473,053.1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3.3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到期的理财收益增加。

  (1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19年1-3月发生数为114,864.0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18.0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

  (1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数为59,033,701.2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6.6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18)投资支付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数为60,38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03.8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执行投资计划。

  (1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数为180,0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32%,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减少。

  (2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数为0.00元,上年同期为5,100,000.00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未收到银行发的的贷款,上期收到银行发放贷款。

  (21)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数为0.00元,上年同期为250,000.00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未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上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数为0.00元,上年同期为80,540.25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未发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上期新增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数为591,509.43元,上年同期为0.00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发行中介费。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见下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178,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最高成交价为19.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2,331,106.76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125,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最高成交价为29.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81,018.68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佳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37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各董事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核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35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上述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应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2019年4月25日,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5月2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上述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或境外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影响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

  主要变更内容及影响如下:

  ⑴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⑵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⑶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⑷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⑸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⑹公司将按照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为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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