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李六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传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贝通信 公告编号:2019-032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19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六兵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效率,进一步优化日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经总经理李六兵先生提名,拟聘任于世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后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提名委员会审阅了于世良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有关材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于世良先生简历
于世良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北京邮电大学无线电工程专业毕业。1984年-1992年任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技术员、副处长;1993年-2004年历任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第一工程部总工程师;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深圳分公司副经理、总经理。2005年-2006年任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移动部项目高级经理、项目处处长。2007年-2008年任北京中通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9年-2013年任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4年至2019年4月任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威尔分公司总经理。
于世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