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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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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林锦珍董事因另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在审阅议案材料后,以书面形式委托张兆祥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

  1.3 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国文清,副总裁、总会计师邹宏英及副总会计师、计划财务部部长范万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除特别注明外,本报告所有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1)

  单位:股

  ■

  ■

  ■

  ■

  ■

  注(1):表中所示数字来自于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股东名册。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权益拥有人持有。

  2.3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签合同情况

  公司2019年一季度累计新签合同1,821.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3%。其中新签工程合同额1,763.1亿元。

  3.3 报告期内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9-02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821.2亿元,同比增长5.3%,其中,工程承包合同额人民币1,763.1亿元。工程承包合同中,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工程承包项目430个,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1,649.5亿元。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新签工程承包项目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公司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9-02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在中冶大厦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林锦珍董事因另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在审阅议案材料后,以书面形式委托张兆祥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2.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规则的要求,依法合规对外披露中国中冶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已按要求列报新租赁准则影响,该准则实施对公司本期损益无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冶公司章程〉的议案》

  1.同意修订《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更新董事会对总裁(总裁办公会)授权内容的议案》

  同意更新公司董事会对总裁(总裁办公会)授权内容。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冶总裁工作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申请2020年至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及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国文清、张兆祥、林锦珍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四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1.会议同意成立由周纪昌、余海龙、任旭东、陈嘉强四位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事项发表意见。

  2.会议同意聘请嘉林资本有限公司担任审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

  3.会议同意2020年至2022年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会议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规则的要求,依法合规对外披露中国中冶2020年至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的公告。

  5.会议同意由中国中冶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2020年至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相关《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并进行对外披露。

  6.会议同意在本议案经香港联交所审核完毕后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六、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发行股份有关具体事宜授予董事长办理。

  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开展永续保险债权计划融资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意资产”)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注册债权计划,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具体融资年利率、融资期限、还款安排等事项以公司与中意资产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同意公司通过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太平洋资产”)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注册债权计划,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具体融资年利率、融资期限、还款安排等事项以公司与太平洋资产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事宜的议案》

  1.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审计机构及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酬金。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9-024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在中冶大厦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控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与要求;报告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制定〈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9-025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本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9-026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五矿集团2020-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

  年度上限额度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否

  2015年12月8日,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冶集团”)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五矿”)实施战略重组。战略重组完成后,中冶集团整体进入中国五矿,中国五矿将成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已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及2017年6月26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17至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并在此基础上于2018年10月29日调整了部分上限额度。鉴于上述交易额度将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现就本公司申请与中国五矿2020-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额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0年至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及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在按相关规定将议案提交香港联交所事前审核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额度的事前审核意见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事项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合作共赢。对上市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的交易协议是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管理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事项资料完备,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连交易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审议《关于申请2020年至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及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中国五矿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原则,且交易价格公正、公允,上述交易安排系在总结历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公司现有发展需要的基础上产生,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合作共赢,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的豁免上限额度

  本公司预计未来三年在日常经营中与中国五矿及其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集团”)发生的交易类型主要包括:物资采购类、工程建设类、产融服务类、生产维保类、冶金与管理服务类和物业承租类。

  1、2017-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有关交易情况

  2017-2019年度,公司实际与中国五矿集团发生的有关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2020-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依据本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估总额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设定本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2020-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上限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物业租赁持续关连交易将以本公司订立的物业租赁所涉及的使用权资产的总值设定全年上限。使用权资产应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和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等。使用权资产总值在数值上是当期实际租金的数倍。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介绍: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复平;

  注册资本:1,0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五号;

  公司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品及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领域的投资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各种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设备租赁;与工程建筑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冶金工业所需设备的开发、销售;承担国外各类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和设备租赁;机电产品、小轿车、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建筑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研究、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招标、投标及招标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自有房屋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五矿2017年末总资产855,271.90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37,206.50百万元,2017年度营业总收入493,360.87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3.95百万元。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5年12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冶集团与中国五矿实施战略重组,中冶集团整体进入中国五矿。截至目前,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国五矿成为本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交易目的及必要性,以及定价政策

  1、物资采购类

  本公司将作为采购方向中国五矿集团采购钢材,作为供应方向中国五矿集团销售大宗物资(即包括镍、锌及铅在内的金属资源产品),并与中国五矿集团互相供应工程总承包及生产运营所需的装备。上述物资供应方亦将就有关物资供应提供相关物流服务(包括仓储、货代、船代、陆上运输服务等)。

  中国五矿是一家以金属与矿产业务为核心,以贸易为基础,以资源为依托,科工贸一体、上下游延伸的综合性企业集团。钢材贸易是中国五矿集团传统业务,不仅在国内市场具有购销优势,而且具有强大的国际性贸易渠道,能为本公司提供稳定的钢材等相关材料供应。同时中国五矿集团能为本公司下属资源类公司生产的金属资源产品提供稳定优质的销售渠道。由于中国五矿集团及本公司具有不同的装备制造能力,在装备互供方面能够优势互补,满足特定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营需要。

  钢材与装备的供货商及价格将通过采购方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而中标结果将在采购方的采购平台网站上公示。若中标,双方将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对采购价款(一般包括预付款、到货验收合格后货款及质保金等)的具体支付安排。

  本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销售大宗物资(即包括镍、锌及铅在内的金属资源产品)的价格将由双方在参考伦敦金属交易所及上海有色网(www.smm.cn)公布的相关大宗原材料的月平均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双方将在具体采购合同中约定具体支付安排以及物流运输与产品检测的相关标准。

  2、工程建设类

  本公司将作为承包方向中国五矿集团提供包括工程总承包(EPC)、PPP项目工程服务在内的工程施工服务。另外,因中国五矿下属专业公司在某些地区具有区域优势,并在有色矿山及冶炼工程建设领域具有专业的施工资质及独特的技术优势,本公司将于该等地区、该等领域所承接的工程项目中的部分建设任务分包给中国五矿下属专业公司。

  中国五矿集团是进行全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本公司投标中国五矿集团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利于本公司开拓市场份额,扩大营业收入,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本公司知名度,有助于本公司的品牌建设。中国五矿集团在部分区域市场具有区位优势,本公司在中国五矿集团的优势区域将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给中国五矿集团,有利于本公司节约工程建设成本,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工程建设项目的价格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按照中国招投标相关法规,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项目以及关系到国计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等项目招投标结果和价格均会在政府工程招投标平台网站上公示。若中标,双方将签订具体施工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对工程款的具体支付安排(一般为按照工程进度节点或月完成进度比例支付)。

  3、产融服务类

  产融服务包括中国五矿集团向本公司提供保理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债券承销服务及信贷服务。详情如下:

  (1)中国五矿集团将向本公司提供保理服务(主要为应收账款保理)。保理方式为本公司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五矿集团,而中国五矿集团将按照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为本公司提供融资。保理期间将取决于(其中包括)转让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本公司的财务需求和中国五矿集团的可用资金。该等保理期间一般不得超过转让应收账款的到期日。

  (2)中国五矿集团将向本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包括直接租赁服务和售后回租服务。直接租赁是指由中国五矿集团直接购买本公司所需新设备并租赁给本公司使用,而售后回租是指中国五矿集团向本公司购买设备并回租给本公司使用。租赁期间将取决于(其中包括)相关租赁设备的可使用年限、本公司的财务需求和中国五矿集团的可用资金。该等租赁期间一般不得超过租赁设备的可使用年限。

  (3)中国五矿集团将向本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证券及资产支持票据等)。

  (4)中国五矿集团将按一般商业条款向本公司提供包括贷款在内的信贷服务,而本公司无须就该等信贷服务提供担保或抵押其资产。

  由于中国五矿集团已实现金融业务全牌照布局,可以为本公司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其中:信贷服务可满足本公司资金使用需求,有效加强本公司现金流;保理服务可优化融资结构,且不占用本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有效减少本公司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回笼,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融资租赁服务可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使本公司获得用途不受限制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支援,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同时不影响本公司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债券承销服务可满足本公司长期限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托宽本公司融资渠道。

  保理服务的利息以及融资租赁服务的租金将由双方在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且不得高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处获得类似服务的融资成本。利息(就保理服务而言)及租金(就融资租赁服务而言)一般按照季度或半年度支付,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

  债券承销服务的承销费和管理费不得高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处获得类似服务所需支付的承销费和管理费,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

  信贷服务的利息将由双方在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且不得高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处获得类似服务的融资成本。利息一般按照月度或季度支付,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

  4、生产维保服务及冶金与管理服务类

  本公司将作为服务提供方为中国五矿集团提供设备、备品备件及生产运行的维护服务。

  本公司将作为服务提供方向中国五矿集团提供多项冶金与管理服务,包括能源审计、环保核查;矿山矿石储量勘探,尾矿库项目的变形观测,岩土工程勘察,尾矿库的排渗、加高及地基处理,矿山矿区的地形测量;信息化咨询和软件开发;投资决策咨询、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及造价咨询等。另外,中国五矿集团将作为服务提供方就本公司发行的债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本公司具有独特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和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服务能力。本公司为中国五矿集团提供生产维保、冶金服务和管理服务等服务有助于发挥本公司的相关优势,提高营业收入,提升市场占有率。中国五矿集团拥有金融业务全牌照,信托租赁等业务具有显著优势,能为本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财务顾问服务。

  生产维保服务的提供方及价格将通过中国五矿集团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而中标结果将在中国五矿集团的采购平台网站上公示。若中标,双方将签订具体服务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对服务价款的具体支付安排(一般为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支付)。

  冶金与管理服务的提供方及价格将通过采购方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而中标结果将在采购方的采购平台网站上公示。若中标,双方将签订具体服务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对服务价款的具体支付安排(一般为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支付或按照服务提供进度支付)。

  5、物业租赁类

  本公司将作为承租方向中国五矿集团租赁房产及土地。本公司目前预计,新框架协议下的租赁物业主要为中冶大厦(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的某些单位,以作本公司办公用途。

  物业租赁安排可使本公司以较为稳定的租赁价格获得长期租约,并维持本公司办公场所的稳定性和避免了直接拥有物业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租金由双方在参考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同地区物业租赁市场价格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租金一般按照季度或年度支付,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安排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而产生,能充分利用中国五矿集团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合作共赢,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的交易协议是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8日

  ●报备文件

  1、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本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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