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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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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建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一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晓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12月21日,公司与欧亚联思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7,246.06万元收购瑞敏包装54.46%股权;

  (2)2018年12月21日,公司与郭明亮、朱学志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7,146.0082万元收购郭明亮、朱学志持有的欧科创盈100.00%股权;同时约定公司以人民币292万元收购郭明亮持有的瑞明科技2.00%股权;

  (3)2018年12月21日,公司与江明聪、Vladimir Vacariuc、Vitali Prisacar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1,500.00万元收购香港菲涅尔100.00%股权;

  (4)2018年12月21日,公司与Vladimir Vacariuc、Vitali Prisacar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约定公司以200.00万美元收购美国菲涅尔58.00%股权。

  截止2019年3月31日, 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收购欧科创盈100%股权的80%价款,共计人民币5,716.8066万元;支付收购珠海瑞敏54.46%股权的30%价款,共计人民币2,173.8180万元;支付收购瑞明科技2.00%股权的80%价款,共计人民币233.60万元;支付收购香港菲涅尔100.00%股权的30%价款,共计人民币450.00万元;支付收购美国菲涅尔58.00%股权的5%价款,共计10.00万美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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