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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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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9-02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5日下午,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公司的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18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情况

  ■

  三、具体情况说明

  1、商誉减值

  2014年,公司以资产置换方式收购东阳福添影视有限公司(现为“广厦传媒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广厦传媒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44,781.85万元形成商誉。

  就上述商誉,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20.25万元、19,615.26万元、6,470.46万元,合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505.97万元。

  根据公司聘请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9]第2020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441,734,800.00元,低于账面价值491,847,496.91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50,112,696.91元。

  2、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上述标准,2018 年公司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7,079,842.58元。

  3、存货跌价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根据上述标准,2018 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925,157.58元。

  三、上述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因计提上述减值,导致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约9,611.77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9-026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71,789,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7,127,760.08元(含税)。如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117,816,474.7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756,072,049.81元。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考虑到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存在因股份回购而引起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71,789,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7,127,760.08元(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的56.98%。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根据持股主体和持股期限的不同,分别为0.077元、0.0693元、0.0616元。

  如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分析,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原则和现金分红相关条款,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9-02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楼婷、邢力、祝继东、叶曼桦回避了表决,公司审计委员会就此议案出具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议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相关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的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3、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8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常规性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原子公司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都实业”)2018年开工进度放缓,相应减少关联交易所致。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

  1、天都实业关联交易确认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原子公司天都实业股权交割手续已办理完毕,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对天都实业在期初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

  对于上述额度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杭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0年09月15日;住所: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路39号;法定代表人:张军;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服务:住宿,棋牌等。 服务:物业管理;批发、零售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2、浙江蓝天白云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2年4月29日;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大道339号;法定代表人:卢英英;注册资本:35000万元;经营范围:住宿、公共浴室、茶座、歌厅、体育馆服务;中餐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会展会务服务。

  (2)最近一年又一期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广厦东阳大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5年06月24日;住所:浙江省东阳市中山路6号;法定代表人:楼明;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中餐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住宿、茶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浙江广厦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3年07月18日;住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801室;法定代表人:卢英英;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影视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5、广厦湖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1990年06月02日;住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81号;法定代表人:许欣华;注册资本:32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自然人担任该公司的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第二款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6、杭州海外旅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1年08月29日;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239号耀江广厦写字楼三层;法定代表人:徐阳英;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7、浙江天都城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4年02月18日;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欢西路1号1幢 ;法定代表人:江洁;注册资本:480万元;经营范围:餐饮服务(详见《餐饮服务许可证》),住宿、游泳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前期与关联方的的合作中已经逐步形成了互信、良好的合作关系。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均依照相关规定有序、顺利执行。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2019-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所需及资产交割日前相关项目开发进度,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作出合理预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及决策程序为:以市场化为原则,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和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相关关联交易均为持续性、经常性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9-02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2020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日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等业务,本次预计有利于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2020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楼婷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浙商银行以不次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款、理财、结构性存款、基金等业务,系正常资金存放行为,产品利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关联交易发生及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注:上述预计金额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浙商银行介绍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187.19亿元,法定代表人:沈仁康,住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成立时间:1993-04-16,经营范围: 经营金融业务。

  (2)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千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在浙商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浙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浙商银行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其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完备,前期关联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9-2020年,公司拟在浙商银行以不次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业务,相关交易坚持公平、合理、公允、双赢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预计交易金额。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浙商银行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业务,有利于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9-03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2020年度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2020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需要及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公司拟利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富余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概述

  公司拟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存续期限不超过一年。不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限额为:在任何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三、投资方式

  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为主体进行,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资金来源

  拟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五、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六、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我国金融机构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以及相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同时公司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七、对公司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时,公司将合理规划日常经营、业务发展与闲置资金理财的时间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请各位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2020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9-03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改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改

  ■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

  ■

  上述修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9-03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8年修订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政策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1、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对2019年期初进行如下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9-03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听取事项: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3、9.01、9.0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7、8、9.01、9.02、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01、9.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楼忠福、楼明、楼江跃、卢振华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9年5月17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231号锐明大厦1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黄霖翔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9-03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8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内容: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8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2、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下午15:30-17:00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一、说明会主题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8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下午15:30-17: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公司主要高管,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2、拟参加我公司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19年5月17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包宇芬、黄霖翔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231号锐明大厦15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974176、0571-85125355(传真)

  邮件:stock600052@gsgf.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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