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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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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末端工程:基于对未来海量包裹的前瞻及对快递包裹时效性、专业性、标准化服务的极致追求,末端服务未来有望成为像水电煤铁路一样的基础设施。公司探索构筑网点、智能柜、共同配送、合作便利店、物业等多元化末端服务网络,启动“末端服务工程”建设:

  多元服务:通过网点(固定时间上门)、快递柜(24小时服务)、驿站(合作的便利店、代收代寄点、物业、学校等,12小时服务)相结合,向客户提供分层的多元化、商业化服务。

  末端直投:在分拨分拣环节或网点分拣环节直接进行驿站端分拣(4段码),并直送驿站或校园,减少网点/承包区/业务员重复操作,目前无锡地区5个网点涉及23个驿站试点中,菜鸟面单准确率98%。

  菜鸟驿站:公司战略投资菜鸟驿站,进一步加强末端建设与菜鸟驿站的合作,通过利用菜鸟驿站的网点,进一步提升公司最初一公里的揽件和最后一公里的派件服务。

  农村淘宝:与阿里巴巴农村淘宝、菜鸟等战略合作,对农村末端进行渗透,辅助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末端触角不断延伸,目前主要选取3000多个县城,每个县城成立村淘服务站,县域快递公司共配,为农村淘宝提供从县域到村的揽、分、派等服务。

  4、接力实施激励计划,深化“共创、共赢、共享”

  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发展迅速,对行业人才的需求、引进和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深刻理解企业与员工、加盟商“共创、共赢、共享”的发展关系,构筑符合人性朴素需求的企业文化。为惠及更多核心人才共享公司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员工主人翁精神和担当意识、持续保持核心人才梯队的稳定性。报告期,公司又接力实施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88人,范围覆盖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部分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持续的、扩大化实施激励计划,是践行“以奋斗者为本”发展理念的根本体现,将有效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授予激励团队和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激励对象通过持有限制性股票,将更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发展、业绩实现等情况,有利于增强主人翁精神和担当意识,有助于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不断推动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前一报告期增长69.76个百分点。

  说明:主要系一方面报告期业务量大幅增长使营业收入规模大幅增长,另一方面转让持有的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和购买银行产品理财收益致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a) 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

  ■

  (b) 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本集团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19,385,475.00元,调减2017年度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19,385,475.00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本财务报表本期合并范围的变动情况及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和二级子公司详见相关章节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相关人员,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其中白涛先生、李忠智先生、王红波先生、郭美珍女士、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华先生共8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美珍女士、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0,828,730.62元,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3,082,873.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79,661,034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利润313,567,668.67元,本报告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3,839,222.89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资本公积为3,829,524,263.7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9,489,129,031.50元。

  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不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数,具体利润分配总额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总数,请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8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办理本次利润分配涉及的《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交所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公司在财务和非财务部分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并出具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资金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实施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保理等,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依据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以“量、本、利”为考核的核心内容,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合理的绩效薪酬管理体系。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和绩效管理部门对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回顾,认为其符合公司薪酬体系的规定,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将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定为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聂腾云、聂樟清、陈立英、周柏根、赖世强、杨周龙、符勤已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需要回购股份的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183股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监事会已于2019年4月16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12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重要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0,828,730.62元,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3,082,873.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79,661,034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利润313,567,668.67元,本报告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3,839,222.89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资本公积为3,829,524,263.7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9,489,129,031.50元。

  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6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不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数,具体利润分配总额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总数,请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8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办理本次利润分配涉及的《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保理等,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满足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本议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在不影响正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的1名原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86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之和;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由于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的3名原激励对象离职和1名原激励对象非工作原因身故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4,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之和;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6日,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创造更多收益。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4、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

  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以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本议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4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98,495,43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15,193,660.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0,193,660.5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8年4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3015000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17,819.53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7,572.68万元),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上述募集资金目前尚未投入使用,公司将按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计划投入使用。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3、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定期存款或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在不影响正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韵达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韵达股份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中信证券同意韵达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保理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为此,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的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7年以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 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同时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财政部于2017年以来修订的四项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新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套期会计的有效性的要求较原准则放宽。

  本公司将在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产生的累计影响,将影响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9,183股。

  2、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合计为777,957.93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3、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63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7.91元/股。

  4、因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非工作原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34,32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0.13元/股。

  2019年4月26日,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9,18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7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内容发表了专项意见。

  2、2017年3月1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第六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7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同意公司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4月28日。

  5、2017年5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首次授予和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17年5月23日。

  6、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应当在2018年3月19日前明确授予对象。由于在该期限内,公司未明确授予对象,因此该预留部分权益自动失效。

  7、2018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同意公司对六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1,903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8、2018年5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同意按照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9、2018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六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1,903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10、2019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同意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863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二、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18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第六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本次授予符合限制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2019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同意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离职激励对象和1名非工作原因身故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4,32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863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回购价格为17.91元/股。

  (2)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3名离职和1名身故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4,32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回购价格为20.13元/股。

  2、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2.1、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需对1名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4,86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回购价格为调整后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1)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

  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则公司应向激励对象回购的股票包括原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因此衍生且未解除限售的股票。

  (2)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每股派息额;P: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017年6月29日,公司公告了2016年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014,524,6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6898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998266股,并于2017年7月6日实施完成,因此授予价格调整为P1=(P0-V1)/(1+N1)=(27.17-0.1168985)/(1+0.1998266)=22.55元/股。

  2018年8月8日,公司公告了2017年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317,511,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17,511,213股变为1,712,764,576股,并于2018年8月16日完成,因此授予价格调整为P2=(P1-V2)/(1+N2)=(22.55-0.238)/(1+0.3)=17.16元/股。

  回购价格=经调整后授予价格×(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天数÷365天)。

  注: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六个月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4,863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本次资金使用期限,确定为两年期,因此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2.10%。

  P3=P2×(1+2.1%×D÷365)=17.16×(1+2.1%×D÷365)=17.91元/股,

  其中:P3为回购价格,P2为经派息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D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的天数。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7.91元/股,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总金额为87,096.33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1、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需对3名因离职和1名因非执行职位身故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34,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回购价格为调整后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1)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

  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则公司应向激励对象回购的股票包括原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因此衍生且未解除限售的股票。

  (2)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每股派息额;P: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018年8月8日,公司公告了2017年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317,511,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17,511,213股变为1,712,764,576股,并于2018年8月16日完成,因此授予价格调整为P1=(P0-V1)/(1+N1)=(26.10-0.238)/(1+0.3)=19.89元/股。

  回购价格=经调整后授予价格×(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天数÷365天)。

  注: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六个月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34,320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本次资金使用期限,确定为半年期,因此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1.3%。

  P3=P2×(1+1.3%×D÷365)=19.89×(1+1.3%×D÷365)=20.13元/股,

  其中:P3为回购价格,P2为经派息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D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的天数。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0.13元/股,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总金额为690,861.6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9,183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的1名原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86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之和;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由于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的3名原激励对象离职和1名原激励对象非工作原因身故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4,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之和;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对五名不满足公司股权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锁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其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程序等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股权分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五名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39,183股限制性股票。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星期三)至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提案中,提案5和提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内容,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19年5月28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红波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邮编:201700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021-39296863

  电子邮箱:ir@yundaex.com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2、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定于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址: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裁聂腾云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符勤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谢万涛先生,独立董事张冠群先生,保荐代表人杨斌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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