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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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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综合考虑公司2018年度盈利状况及公司2019年度资金需求,拟不进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有机涂层板行业的民营企业之一,主要从事有机涂层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有机涂层板系列产品。

  公司有机涂层板产品目前主要用于新型节能环保材料及家用电器的生产,产品的细分市场侧重于建筑、建筑装饰及家电行业,涉及食品、化妆品、医药、医疗、IT、电子、光伏制造等具有高洁净或其他特殊功能要求的生产车间和设施的建设、装饰以及家电外观部件的生产。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盈利。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印花板及复合板相继在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项目、冬奥会冰球馆项目、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创新港科创基地项目以及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2018年复合挂板项目得到成功应用。

  同时,为适应国内市场变化,拓展国际市场,公司优化资产配置,将基板生产线调整至俄罗斯控股子公司,进一步实现国际和国内的统筹发展,促进公司未来的竞争力得到不断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18年中国经济所面对的不确定性尤为突出;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形势抬头,中美贸易摩擦的升级,以及经济政策的波动等给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实体经济面临困难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显现。

  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公司以功能性有机涂层板为基础,以进促稳,以稳应变。报告期内,公司把握需求、紧跟市场、抓住机遇,彰显新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继在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项目、冬奥会冰球馆项目得到应用后,相继在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创新港科创基地项目以及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2018年复合挂板项目得到成功应用,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对公司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公司应时而动,统筹国内国外市场,将现有生产线中的基板线出售给控股子公司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一方面彻底解决了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在进一步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的原料供应不足问题,保障其产能发挥和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减少境内母公司经营负担,从而提升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益。

  同期,公司在大健康和老年养护领域积极探索。面对我国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养老产业市场化运营尚不成熟的大背景,公司正审慎、稳妥筹划开展大健康养老业务,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哲峰______________

  2019-4-26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05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孙哲峰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18年度有关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604,398.42元。公司累计合并后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02,512,368.15元,其中: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0,487,515.1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48,751.52元,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438,763.67元,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6,367,650.32元。

  本次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2018年度盈利状况及公司2019年度资金需求,拟不进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拟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1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22日上午9:30在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28号高新广场400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案名称: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以上议案5、6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已于2019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28号高新广场4002公司董秘办。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

  5、会议联系人:侯玉婷

  6、联系电话:0512-68327201

  7、联系传真:0512-68073999

  8、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28号高新广场400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邮政编码:21514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52”, 投票简称为“扬子投票”。

  2、议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19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注: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未选、错选、字迹无法辨认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1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周庆艳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18年度有关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604,398.42元。公司累计合并后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02,512,368.15元,其中: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0,487,515.1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48,751.52元,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438,763.67元,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6,367,650.32元。

  本次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2018年度盈利状况及公司2019年度资金需求,拟不进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监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09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在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的日期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已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2018年10月22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

  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

  “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仍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示;

  (4)、新增“其他收益”项目,用以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5)、“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1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9年5月8日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 2018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参加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胡卫林先生、财务负责人鲍俊先生、董事会秘书金跃国先生、副总经理许孝男先生、独立董事刘新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15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陆铮女士因年满退休原因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对陆铮女士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陆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期满。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陆珍女士简历:

  女,汉族,1976年2月生,1995年参加工作,武汉理工大学大专学历。曾供职苏州泛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自2003年9月起在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至今。陆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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