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此外,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也做了调整和完善。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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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度,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人进行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肖奋、肖勇、董小林、肖韵均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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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3,000万元关联交易总额为公司2019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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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东莞市精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敬明
2.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东莞市塘厦镇高丽五路1B
4.经营范围:产销、研发:电子产品、保护膜、电脑、通讯设备及周边零配件、胶粘制品、塑胶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诚达”)董事张敬明所控制的企业。
(二)深圳市天润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董林斌
2.注册资本:200万元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樟坑径牛角龙天润工业园1栋5楼
4.经营范围:电子数码产品周边金属冲压,塑胶,双面胶,静电材料、自动化设备、铝、铝镁合金、锌合金压铸五金、塑胶精密模具、螺丝、螺柱、、高精度小轴、螺母、按键的设计研发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电子商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董小林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三)深圳市奋达职业技术学校
1.法定代表人:卢强
2.注册资本:600万元
3.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4.经营范围:学历教育(电子技术应用、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航空服务与管理、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旅游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物流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平面设计、电子商务、汽车运用与维修)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董事肖奋、肖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的其他组织。
(四)深圳奋达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卢强
2.注册资本:2222.2222万元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教育产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科技产业投资;教育管理的研究、咨询;教材的研发;教育设备的开发与销售;教育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教育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化平台、教育实训仿真软件、教学资源数据库、现代教育装备及公共软件服务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房屋租赁服务。(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肖奋担任董事的企业。
(五)深圳大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锐
2.注册资本:1775万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经营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等产品的销售;会务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教学设备、职业技能鉴定设备、教学仿真软件、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系统、机器人周边应用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教学平台、教学资源、现代教育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有技术转让;实训室设备上门安装、技术维护、上门维修;信息网络、电子科技、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集成、通讯产品、智能化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设备上门安装、技术维护;实训室耗材的销售、研发;工业自动化设备、教学实训设备、电教器材、机电控制设备、智能电子产品、工业机器人、教学机器人产品的研发、销售;机器人、智能机、电动车、人工智能机电产品、电子设备、电源产品、电气自动化设备、塑料制品、铝合金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和检测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教育软件研发;会议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编程培训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深圳奋达网络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等方面的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内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也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存在必要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2019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码:2019-029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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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88,714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2610%,回购价格为3.4416元/股;股票期权数量为9,309,561股,回购价格为6.9259元/股。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进展情况
1、2018年5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1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8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8年6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日为2018年6月4日,授予限制性股票8,533,500股,授予价格为4.87元/股,授予对象为57名;授予股票期权14,194,500份,授予价格为9.74元/股,授予对象为124名。
5、2018年7月4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487,911,37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77059股,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1,927,323股。
6、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与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9,839,736份,授予价格调整为6.9259元/股。
7、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肖渊、李东平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08,50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为11,018,814股,人数调整为55名,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回购注销。
二、关于回购注销的原因说明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审计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4,550.47万元,未能达成该次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的业绩目标;以及刘甜平、曾宪金等2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条件,基于以上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董事会拟决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注销数量与价格
1、回购注销数量
(1)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权益
鉴于刘甜平、曾宪金等2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其持有的股票期权或将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将对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35,31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1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89,444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回购注销因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未达成而不能申请行权/解锁的权益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审计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4,550.47万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018年度公司业绩未能达到可行权/解锁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因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未达成不能申请解锁的3,753,39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不能申请行权的7,020,117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将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388,714股,注销股票期权9,309,561份。
2、回购注销价格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87元/股,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公告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 二、(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规定,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87元/股调整为3.4416元/股(P=(4.87-0.0596558)÷(1+0.3977059)=3.4416元/股),因此,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为3.4416元/股。
(2)股票期权注销价格
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价格为9.74元/股,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公告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 (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74元/股调整为6.9259元/股(P=(9.74-0.0596558)÷(1+0.3977059)=6.9259元/股元/股),因此,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为6.9259元/股。
四、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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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总股本已减去原激励对象肖渊、李东平尚未回购注销完成的908,509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630,100股,激励对象由55名调整为49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0,530,175股,激励对象由124名调整为110名。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法律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事项。
(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律师法律意见
担任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事项的必要法定程序,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决定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388,714股,回购价格为3.4416元/股。公司股本总额由2,063,717,194股调整为2,058,328,480股,注册资本由2,063,717,194元减少至2,058,328,480元。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9年5月19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9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之外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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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其他说明
(1)逐项表决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6将采用逐项审议表决。
(2)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单独计票提示: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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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5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谢玉平、周桂清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电子邮箱:alex.zhouguiqing@fenda.com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1,投票简称:奋达投票
2、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9年5月19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9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之外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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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其他说明
(1)逐项表决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6将采用逐项审议表决。
(2)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单独计票提示: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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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5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谢玉平、周桂清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电子邮箱:alex.zhouguiqing@fenda.com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1,投票简称:奋达投票
2、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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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郭雪松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