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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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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34,400,000股扣除回购的1,450,000股为基数(即132,95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5,896,5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53,18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7,580,000股。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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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共享出行系统的研发、销售、建设、运营服务,同时依托永安行平台通过永安行APP向消费者提供共享出行业务服务。主要代表产品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共享汽车系统(新能源汽车)、共享助力车系统、新一代公共自行车系统、共享出行平台业务服务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共享出行平台业务的收入模式

  公司在城市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校园、医院、商场、旅游景区等不同应用场景下,提供固定点的自行车、助力自行车、电动汽车等共享出行工具,通过永安行手机APP向用户提供共享出行业务的服务,并向消费者收费获得收入,是共享经济的一种形态。消费者通过下载永安行APP开通扫码租车,运营团队通过后台系统实时监控车辆租还信息、位置信息以及进行费用结算,并负责车辆及系统的运营、维护、保养。永安行APP还可以兼容出租车、顺风车、专车等共享出行业务服务。

  2. 共享出行系统运营服务模式(PPP模式)

  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共享汽车系统、共享助力车系统、新一代公共自行车系统等运营服务,根据合同,公司除了系统的设计、开发,相关设备和组件的采购、生产,系统的建设、安装、调试外,还在建设完成后持续(周期一般为三到五年)提供系统的运营与管理服务。与此对应,客户在服务期内向公司连续购买服务,并在服务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款项。

  3. 共享出行系统的销售模式

  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共享助力车系统、新一代公共自行车系统,根据合同,公司在完成深入调研,了解客户需求、区域特点和站点分布等程序后,负责相关设备和组件的采购、生产,系统的建设、安装、调试,之后直接将定制完成的系统出售和移交给客户,不涉及系统的后续运营和管理,而由客户成立专门的运营公司或聘请其他主体来负责后期的运营服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衣、食、住、行、乐、健康”是人的6种消费基本需求,仅仅“出行”这一需求,在中国每天消费者需求的频次都会超过25亿人次,出行包含步行、自行车、助力自行车(又指电动自行车)、汽车、公交BUS、地铁、高铁和飞机等,其中的自行车、助力自行车和汽车等细分行业的出行频次的占比超过40%,市场规模巨大。

  市场格局和行业的竞争态势不断变化,此消彼长。特别是物联网技术的出现将会对原先的互联网出行平台产生颠覆性的变化,随着线下的智能化物联网的交通出行工具的规范式的在城市普及推广,如共享汽车、共享电动车、共享自行车等新的共享出行业务平台将会以其极具竞争力的特点快速发展。这些平台具有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线下运维服务能力,这种线上线下的技术与运营的完美融合,会逐渐颠覆原先以“补贴”为竞争力的互联网共享出行平台。

  永安行继创办以来一直秉持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共享出行产品开发,注重线下运营和客户服务,虽然共享单车在2017-2018年对公司的业务产生冲击,但永安行的发展势头是不会被改变的,永安行共享出行平台市场空间巨大,未来可期!

  1.共享单车的发展空间正在退坡

  “无序管理、免费使用”是共享单车发展空间的一把双刃剑,特别进入2018年来,共享单车告别了野蛮生长,共享单车公司连续倒闭或被收购,市场也发生了颠覆性变化。另一方面政府由原先的鼓励变为观望、由观望变为主动作为,政府主动加大对共享单车的治理力度,共享单车的投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加之共享单车无序管理的自然损耗,有效数量呈现大幅度下降的趋势,行业出现了优胜劣汰的演变过程,共享单车企业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共享单车企业对公司共享出行业务的影响已渐行渐远,城市政府在公共自行车业务到期后继续向公司采购设备或服务,保证了公司传统业务的稳定。

  2. 共享汽车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所喜爱

  共享汽车在中国发展也只有3年,共享单车的野蛮扩张特性在共享汽车行业同样被复制,2018年同样造就了很多共享汽车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快速倒闭,诸如:巴哥出行、友友用车、Togo 、EZZY等,但是共享汽车的便捷性和经济性是城市年轻一族的刚需,随着时间的推移,共享汽车将会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所喜爱,共享汽车的发展趋势将呈现快速增长,随着共享汽车的快速增长,城市个人汽车消费欲望将下降。城市汽车总保有量将会减少,共享汽车数量继续快速上升,同时交通拥堵将被缓解、环境污染被改善、交通出行效率大大提高、家庭支出减少、使用便捷、停车方便等社会良性态势不断被优化,造就了共享汽车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

  永安行共享汽车就是在这一必然的趋势下应运而生,我们深刻地分析了共享汽车企业的倒闭原因和共享汽车未来发展的必要条件。从2018年5月开始经过多次的技术测试和商业模式试点,先实现单一城市的盈亏平衡,2018年底开始在多个城市进行规模化的商业复制。到2019年4月,永安行共享汽车在常州、苏州、南通、徐州、泰州、扬州、昆山等城市的总投放量为2500辆,并已经全面实现盈利,2019年的总投放量将超8,000辆,服务的城市将达20个。2020年共享汽车的总投放量力争达到20,000辆,覆盖的城市将达到50个。

  3、共享助力自行车将会被越来越多的个人消费者选择

  永安行的共享助力自行车完全符合国家3C标准,而且与传统的私家电动自行车相比具有:重量轻(28KG)、里程长(60公里)、脚踏助力、低速轻便、前后照明等诸多优点,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市民所青睐。同时又能减少城市管理中私家电动自行车的停车混乱、充电起火、交通事故多发等城市治理的顽疾,也被多个城市政府所采纳。城市市民一旦骑行了共享助力自行车,将会逐渐放弃了私家电动自行车的购买,而转向租用共享助力自行车。随着时间的推移共享助力自行车将会成为公共自行车的替代品。

  永安行共享助力自行车已在常州、南通、焦作、聊城等10多个城市开始投放,使用效果不断扩大,预计到2019年底将会在20-30个左右的城市开展运营。

  4、多种出行工具相融合的共享出行业务平台开始蓬勃发展

  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解决城市出行的最后一公里,而以滴滴、Uber等为代表的网约车系统配合城市原有的出租车系统解决专属的城市中长距离共享出行问题。这些由多种方式拼凑而成共享出行解决方案,弥补了传统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之外的出行需求。但是这些共享出行方式间缺乏有效的融合及衔接,不同共享出行平台之间的整合需求,成为用户的需要。

  市场迫切需要一种自行车、共享助力自行车、共享汽车、网约车等多种出行工具相互融合的共享出行业务平台,解决了用户从1公里到30公里的出行需求。永安行APP平台经过一年多的技术融合测试和试点,目前已经正式填补这一空白,已经开始在江苏省、山东省多个城市开始进行业务复制,快速发展。

  永安行的多种出行工具为一体的共享出行平台,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和用户所接受,平台业务稳步发展,在有些单一城市的平台会员已经达数十万人,这对传统的互联网共享出行平台和单一共享出行工具的平台正在产生颠覆性的效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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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499.29万元,同比减少19.8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35.22万元,同比减少76.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148.55万元,同比减少8.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166,287.51万元,同比增长1.33%;基本每股收益0.89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83元/股。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年度,本集团新成立1家子公司、3家孙公司,注销4家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12家子公司、4家孙公司,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和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9-023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16: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亲自出席董事人数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继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为了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提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34,400,000股扣除回购的1,450,000股为基数(即132,95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5,896,5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53,18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7,580,000股。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025)》。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需对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

  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朱超先生回避表决与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孙继胜先生回避表决与武进区湖塘建斌小吃店发生的关联交易。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2019-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19-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2018年6月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29)》。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结合现阶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变更至薛家镇汉江路以南、龙江路以东,编号高新分区GX100104地块;同时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1年。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调整实施进度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2019-030)》。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19-031)》、《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修订稿)》。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9-024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9年4月26日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索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等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规范运作,经营决策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承诺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对外报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落实了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结合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董事会就本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02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2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2019-02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2018年6月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2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相关变更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2019-03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9-025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8月7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2,4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5元。截至2017年8月1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4,4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351.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088.3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7)第320ZA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6,083.6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150.0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2,004.7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45.3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7,231.16万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理财收益488.88万元,当年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98.18万元,使用理财收益与存款利息投入募投项目合计619.31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3,314.7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886.6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773.60万元,理财收益49.6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3.39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3月31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49.6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3.39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8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17年购买的15,000.00万元理财已于本年到期,2018年购买的4,800.00万元理财已于本年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永安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9年4月26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1: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人民币

  ■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9-026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投资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型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期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

  投资决议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以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编号:2019-027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事项存在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业务亦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3月31日,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额度计的公告(2018-010)》。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分别回避了本议案中相关关联事项的表决,其中孙继胜先生回避表决与武进区湖塘建斌小吃店发生的关联交易,朱超先生回避表决与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并获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所涉业务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前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30,040万元,实际发生交易总金额为86.70万元,详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9)第320ZA0058号审计报告。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 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313843818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4299.9849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磊;

  成立时间:2014年8月8日;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崇义南路5号新龙湖水街E栋

  (二) 武进区湖塘建斌小吃店

  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资本:人民币1万元;

  经营者:孙继斌;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0日;

  住所:武进区湖塘镇三勤社区

  (三) 关联关系

  (1)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朱超先生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属于“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规定的关联法人。

  (2)武进区湖塘建斌小吃店经营人孙继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继胜先生近亲属的配偶,属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第(四)中规定的关联自然人,因此,武进区湖塘建斌小吃店属于“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以上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上市公司与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未达到预计的情况系公司发展战略调整所致。

  3、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9-028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审议情况: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编号:2019-029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8年财政部发布或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的相关通知或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相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 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 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

  (1)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2)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股东权益变动表项目调整情况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实施并对涉及到需追溯调整的报表项目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永安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永安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永安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9-030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结合现阶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变更至薛家镇汉江路以南、龙江路以东,编号高新分区GX100104地块;同时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1年。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调整实施进度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安行”)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1号,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0.00万股,发行价为26.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40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6,351.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088.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08月11日全部到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20ZA0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概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于“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建设期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原因

  公司于2019年3月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上述“薛家镇汉江路以南、龙江路以东,编号高新分区GX100104地块”,该地点拟作为公司的智能交通产品的制造基地。为充分整合公司现有资源,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深化公司主营业务服务功能的二次开发,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上述地点。同时鉴于拟变更实施地点,导致该项目实施进度相应推迟,经审慎研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除此之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其他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调整实施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整体规划,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由于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将积极争取尽早完成与该项目相关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五、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前述变更。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调整实施进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此次变更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该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相关变更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方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及调整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永安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永安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永安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编号:2019-031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等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前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2018-048)》,并于2018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2018-058)》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018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2018-060)》,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2018-06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006)》,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19-011)》,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4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8%,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4.7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8.48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1,378,926.9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

  ■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修订稿)》。

  三、本次调整的合理性、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回购细则》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事宜。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9-032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31日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31日

  至2019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8.01时,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2)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8.02时,孙继胜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 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31日(9:00-11:30,13:00-13:30)

  (三)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萍

  联系电话:0519-81282003

  传真号码:0519-81186701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

  邮政编码:213022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 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9-033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出于持续布局共享出行、共享生活等领域,提升公司技术储备和产能规模的决定,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孙继胜及其控制的常州市科新金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电子锁”)100%的股权。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收购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09)》《关于收购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2019-013)》。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永安电子锁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标的永安电子锁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永安电子锁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608131172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98号3号厂房第5层

  法定代表人:孙伟

  注册资本:166万元整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27日

  营业期限:1997年11月27日至******

  经营范围:电子门锁系统、五金件、IC卡及其应用设备、软件的生产和销售;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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