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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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48,662,3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营养品、香精香料、高分子新材料和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凭借领先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和诚信的服务,公司已成为世界四大维生素生产企业之一、全国大型的香精香料生产企业和维生素类饲料添加剂企业。
营养品:作为添加剂开发的先驱,我们成功研制出多种饲用、人用添加剂。既提升动物营养健康和养殖利润,也推动了人类健康保健取得重大进展。主要产品包括维生素E、维生素A、维生素D3、生物素、虾青素、辅酶Q10等。主营维生素市场占有率高,行业地位突出,品牌优势明显,处于国内领先,国外知名的市场地位。
香精香料:产品应用覆盖日化、食品和医药等各大领域。主要产品包括芳樟醇系列、叶醇系列、二氢茉莉酮酸甲酯、覆盆子酮、柠檬醛等。主营香料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基本是国内独有产品,与国际大公司同台竞技。
高分子新材料:重点产品主要有PPS、PPA等,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和蓬勃的生命力。新材料是国家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未来发展将获得国家政策、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等多方面支持,尤其是高分子新材料、功能性改善等特种新材料有着广阔发展前景。
原料药:基于精细化工业务的积淀,我们将专注医药中间体业务的开发,为制剂企业提供高品质的原料药中间体。现处于产品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阶段。公司加大原料药准入市场信息的研究,健全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动现有产品的开发优化与市场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其经营模式均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就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变化追溯重述了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对应比较数据,详见本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等相关说明,下同。按照最新规定,公司将本年度、以前年度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故调整上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数据,下同。
(2)公司于2018年5月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配(其中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按上述股本变动情况重新列报了2016年、2017年的基本每股收益。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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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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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公司紧紧围绕“落实战略、突破关键、稳定生产、全面提升”的经营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十三五战略规划”,迎难而上、扎实工作,有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精准把握市场机会,圆满完成各项年度指标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8,338.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27%;利润总额363,970.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888.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0.64%。
1、营养品业务目前是公司的核心支柱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维生素E、维生素A、维生素D3、生物素、虾青素、辅酶Q10等。主营维生素市场占有率高,行业地位突出,品牌优势明显。处于国内领先,国外知名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维生素A、维生素E价格大幅上涨、D3等其他营养品产品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为公司全年销售带来了良好的盈利贡献。营养品项目和生物发酵项目全面推进工程建设,为顺利试车奠定良好的基础。
2、香精香料业务是公司业绩新的增长点,目前香精香料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增加,大型国际香精公司在市场上越来越有竞争性,小公司的生存空间在变小,香精行业的竞争更多体现在大型公司的竞争。报告期内,香精香料类产品价格上涨、销量上升,生产满负荷运行,部分产品工艺优化成本下降,香精香料业务收入20.86亿,占公司总收入24.02%,为公司稳定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3、高分子新材料:重点产品主要有PPS、PPA等,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和蓬勃的生命力。新材料是国家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未来发展将获得国家政策、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等多方面支持,尤其是高分子新材料、功能性改善等特种新材料有着广阔发展前景。报告期内,PPS二期项目试车成功、产业链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优化工艺流程,拓展海外市场,将新材料业务打造成新和成的一个重要产业。
4、原料药:基于精细化工业务的积淀,我们将专注医药中间体业务的开发,为制剂企业提供高品质的原料药中间体。现处于产品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原料药准入市场信息的研究,健全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动现有产品的开发优化与市场拓展。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平台,继续加强药品研发工作,调整产品结构,抓住原料药行业发展契机。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1,780,756.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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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通过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注2]:通过子公司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2. 合并范围减少
■
[注1]:被本公司吸收合并。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崔欣荣、王学闻、周贵阳)进行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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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小于300万元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下称“德力装备”)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崔欣荣
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梅渚)
经营范围:生产镁;第一类低压容器、第二类低压、中压容器设计制造;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安装、修理、技术改造;GB类GB2及GC类GC2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凭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石化设备及泵、供水及水处理设备、低压成套设备;货物进出口;机械技术研发及软件研发、服务、推广。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德力装备未经审计的资产合计37,44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234万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004万元,净利润910万元。
(2)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春晖能源”)
注册资本:756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言中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污泥、生物质焚烧发电,蒸汽供应。发电和供热技术咨询;农作物秸秆销售;电气设备安装;电厂运营检修、调试服务;环卫一体化;污水处理;从事环保产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让及技术咨询;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固废项目开发建设。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春晖能源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合计6116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0099万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4885万元,净利润7367万元。
(3)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下称“赛亚化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杰文
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研发、销售;项目投资及经营管理,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赛亚化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合计24,23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9,535万元,2018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228万元,净利润-228万元。
(4)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万生药业”)
注册资本:6,406.5256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河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州工业开发区广源东街8号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原料药及口服固体制剂;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4月24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万生药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合计144,08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9,504万元,2018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203,248万元,净利润18,878万元。
(5)帝斯曼新和成工程塑料(浙江)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5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惟明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32号
经营范围:复合聚苯硫醚(PPS)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和咨询服务;PPS复合物和PPS共混物及其他化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批发业务(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资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合计487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504万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118万元,净利润-166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力装备、万生药业与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在春晖环保能源、赛亚化工、合资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
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格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3、市场价是指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准确定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4、成本加成价是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5、协议价是指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二)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具体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德力装备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采购镁锭、容器设备,为公司经营所需的商品,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的原则,如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格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春晖环保能源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采购蒸汽,为公司经营所需的商品,交易价格主要参照上虞市发改局价格为基础,并根据协议进行浮动。
3、公司与万生药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产品销售,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的原则,如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格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4、公司与赛亚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产品销售,公司与其之间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供货合同,交易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的原则,并根据协议进行浮动。
5、公司与合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产品销售,公司与其之间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价格执行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6、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租赁、服务费等按协议的约定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属于正常购销业务,只要其持续经营,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了该项议案,认为该议案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13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公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过程中存在的汇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开展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国际业务比重达到60%以上,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有美元、欧元、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 、资金规模: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银行授信或保证金的形式与银行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信采用到期本金交割或者差额交割的方式进行。
3、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汇率风险管控小组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4、交易对手或平台:银行。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货款收支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使货款无法跟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等情况。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4、其他未知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 、资金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4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已对其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总体来看,其进行外汇套期保值是切实可行的,可有效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稳定利润水平。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在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稳定公司利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而且,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之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14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和成”)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5亿元(含4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4号)核准,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75,00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8.00元,募集资金总额4,90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32,924,528.3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67,075,471.70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项目具体投资金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682,893,572.35元(包括理财产品400,000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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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2、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降低财务成本,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3、资金来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暂时闲置资金。
4、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5亿元(含41.5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确定,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5、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决策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1.5亿元(含4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7、授权期限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8、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部、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9、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保本型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主要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现金管理活动。
(5)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十二个月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33笔,已获得收益约为11,702.35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415,000万元。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1.5亿元(含4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并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41.5亿元(含41.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七届十七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1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日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为控制风险,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金额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6.18% 。
2.投资期限
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购买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授权管理
为提高效率,对审批额度内的理财产品投资,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定期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核查。
4.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4笔,已获得收益约为44.99万元。截至目前,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20%进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16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17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资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1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示;对于远期结售汇等衍生金融工具,原列示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负债”。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的按规定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2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胡柏藩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石观群先生、独立董事韩灵丽女士、保荐代表人赵小敏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杭州环球中心19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十一名,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柏藩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韩灵丽、黄灿、金赞芳、朱剑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868,338.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9.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7,888.46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80.64%;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621,501.70万元,比年初增加15.85%。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议2018年度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48,662,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504,063,610.00元,其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507,071,244.95元结转下年。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崔欣荣、周贵阳进行了回避表决;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十、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十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十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十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十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十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十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5月21日下午2点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20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员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大道西路418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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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特别决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7项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5、议案9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故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 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大道西路418号)
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5、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号码:0575-86125377
联系人:张莉瑾 曾淑颖
邮箱:002001@cnhu.com
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1; 2、投票简称: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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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单):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0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杭州环球中心19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五名,实到五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月恒女士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1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就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0元,共计募集资金49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8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62.26万元(不含税)后,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9.8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86,70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0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2.19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981.13万元,购买理财净支出385,000.00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706.56万元,收到银行理财收益15,402.7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981.13万元,累计购买理财净支出385,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978.75万元,累计收到银行理财收益15,402.73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3,107.9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银行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月3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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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说明
本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45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5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余额为385,000.00万元。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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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投入金额27,981.13万元,其中包括先期投入、本期置换2,238.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