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35,489,09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涉及电线电缆、新材料、新能源三大行业:

  1.电线电缆

  公司以绿色能源传输为已任,能为客户提供智能输电解决方案。产品大类主要包括电力电缆(500kV及以下的超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6kV~35kV的中压电缆、低压电缆)、防火耐火电缆、特种电缆、民用建筑线缆、光纤光缆、同轴电缆、数据通信电缆、高端智能装备线缆等系列产品,是国内拥有完整线缆产业链的“综合线缆供应商”。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集中度正在提高,技术水平在快速提升。公司产品种类齐全,具备电力传输一体化解决能力,超高压电缆、防火电缆、风能电缆等线缆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经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和上海电缆研究所联合评比,万马股份荣获“2018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经《中国能源报》与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联合评比,公司荣登“2018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榜单,位列第132位。

  公司在同轴电缆行业拥有广泛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客户关系,在欧美等高端市场和国内外中高端同轴电缆行业享有声誉,是美国DTV公司在中国主要的卫星电视用同轴电缆的供应商;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物理发泡串联生产线(奥地利罗森泰生产线)以及符合美国SCTE标准、UL标准和德国莱茵认证的电缆实验室及电缆材料检测中心,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同轴电缆生产在线实时监控系统,确保了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公司未来将紧紧抓住电子信息与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期,不断做大做强高端工业装备控制线缆及线束、电子连接线、高速数据线等业务领域,开拓新的业务空间,逐步实现新的增长点。

  2.新材料

  万马高分子专业从事化学交联电力电缆绝缘、屏蔽材料、电缆用阻燃性材料以及环保型高分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内从事化学交联电缆绝缘材料生产历史悠久的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110kV及以上化学交联聚乙烯高压电缆用绝缘料、35kV及以下化学交联聚乙烯电缆用绝缘料、35kV及以下化学交联黑色聚乙烯架空电缆用绝缘料、35kV及以下抗水树电缆用绝缘料;中高压电缆用内外屏蔽料;特种 PVC 料;一步法、两步法及特种硅烷交联聚乙烯绝缘料、自然交联聚乙烯电缆料;热塑性、辐照型低烟无卤系列电缆料;弹性体TPE、TPU等。

  万马高分子是国内领先的新材料企业,经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和上海电缆研究所联合评比,万马高分子荣获“2018中国线缆原材料(非金属)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公司以电缆材料为主导作产业延伸,其中35kV及以下中低压电缆绝缘料已连续多年位居行业龙头地位;公司开发的“高压电缆(110kV)超净XLPE绝缘料”打破国际垄断,被国家科技部列为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立项项目,并取得了不错的市场认可,220kV高压电缆绝缘料,通过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国家级新产品鉴定。公司近年研发的低烟无卤、特种PVC、TPE等材料,成功进入通讯、新能源、消费电子、海洋、航天航空等高端装备市场,公司已发展成为行业内规模大、品类全的综合材料服务商,竞争优势明显。

  3.新能源

  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已具备完善的产业基础,从充电设备制造、全国主要城市充电设施投资与合作到充电网络建设运营,能为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及一站式服务。

  公司充电设备产品齐全,拥有从7KW到360KW功率的产品线,包括大功率一体式/分体式直流充电桩、壁挂式交流充电桩、智能交流充电桩等,公司正积极开发大功率、智能化充电设备。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确立“迎着需求建站”的思路,构建“智能化城市快充网”。万马爱充主营桩联网的运营及衍生业务,公司拥有芯片级别的充电桩智能化接入的技术储备及完整解决方案,并提供个性化开发支持,提供全流程响应。桩联网运营方面,万马新能源实现自有桩体及第三方企业桩的接入、托管、运营,并成功为多地第三方客户开发、代运营桩联网。

  根据国务院2012年6月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我国计划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和住建部联合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提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中国充电联盟年度工作报告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已建成充电桩80.8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33万台。由此可见,新能源充电设备投资建设运营市场空间较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评级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联合评级有限公司将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巨潮资讯网及评级公司网站上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请投资者关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公司精细管理与运作,将信息化、数据化等管理手段应用到企业管理中,专注主业,重视技术研发,制造精品,打造核心竞争力,跻身头部。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7.40 亿元,同比增长 17.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12 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报告期,公司经营绩效持续改善,各板块毛利率均有所提升。各板块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1.新材料板块:夯实基础,再上台阶。

  报告期,新材料板块围绕“拓市场、调结构、降成本、强质量、提效率、控风险、抓安全、建团队”等工作重点,取得较好业绩。报告期,新材料板块实现销售收入 24.59 亿元,同比增长 36.20%,发出实物量同比增长 45.15%,超额完成2018年度各项经营计划。主要经营举措:

  (1)调整产品结构,初显成效。注入产品专注力,为目标市场提供专业的产品,超高压、低烟无卤、特种PVC等产品的销量大幅增长;组建子公司、事业部,致力于生产细分市场需求的产品;对每个客户定制的产品进行捆绑,利用灵活创新的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针对性服务。

  (2)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组织变革。细化考核单元,推进业务单元以事业部或子公司模式运作,使产品研发、生产专业化;为贴近客户,异地设立子公司,本地化运作,继四川子公司后,报告期设立广东清远子公司。各子公司规范经营,部分已实现盈利,共同推动万马新材料板块再上新台阶。

  (3)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之路。顺应物联网等新技术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推进生产设备互联互通,设备运行数据实时反馈,运营效率明显提升。万马高分子的“电缆材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被工信部列入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2.新能源产业:把握投资节奏,提升充电效能。

  作为新能源领域较早确立城市集中式快充站建设思路的公司,至今公司已在所进入的城市形成了有效的电动汽车公共快速充电站网络。公司根据不同城市电动车辆投放的特点,逐步确立现阶段集中服务各类运营车辆的市场定位,针对网约车、物流车、通勤旅汽大巴等不同用户进行了充电场站建设形态的细化,在站点选址、设备配套、站点动线设计和附加服务上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管理方案,绝大多数站点采用了车位专用、独立电力报装的建站模式。随着2018年运营车辆特别是网约车和物流车辆投放速度加快,公司投资的主要城市的单个站点服务能力逐步提高,从平均10个车位达到接近20个车位规模,充电站整体资产使用效率较高。

  报告期,新能源板块围绕“产品全”、“网点广”、“充电快”、“运营优”等经营宗旨,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能源板块累计在全国设立17家充电运营公司,200余座大型充电站,联网充电终端6,396个。报告期实现充电量 1.23亿度,较上年增长243%。

  (1)产品全:提升产品性能,主推直流快充桩。

  公司充电桩产品品类齐全,功率覆盖7KW-360KW,主推大功率直流快充桩,并已完成360KW充电堆的研发,将投放市场。

  (2)网点广:精准投资电站,建设城市快充网。

  报告期,公司完善工程管理,精算投资规模,扩大单站规模,根据市场特征和客户特点,投建符合市场需求的场站。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主要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武汉、西安、成都、重庆、南京、苏州、无锡、三亚、福州、泉州等干线充电网的搭建,形成为通勤车、网约车、物流车等不同客户、不同需求的充电网。报告期,部分城市公司实现盈利。(公司的全国充电网络见下图)

  ■

  (3)充电快:优化充电效率,提升运营绩效。

  报告期,公司注重提高单站投资密度,改造老旧设备,提升单站产能。优化组织体系,完成组织结构扁平化的调整,提升管理效率。

  报告期,从场站立项到运营,推动场站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工作。加速场站的投建和投运,完善充电站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报告期末,平均单桩充电时增长到期初的近两倍,使用效率明显改善。(报告期,公司部分充电站单站售电情况、2017-2018各季度充电情况见下图)

  ■

  ■

  (4)运营优:细分市场客户,强化客户体验。

  报告期,公司在客户细分及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上做足功课,在建站选址、站内布局、服务配套等方面,充分考虑网约车、出租车、物流车等不同客户的充电需求及充电特点,通过分时段推出服务产品等策略,提供差异化服务,为客户提供便捷、快速、稳定、增值的高品质服务体验,提升服务品牌。

  3.线缆业务:销量持续增长。

  受益于制造业的升级,向“先进制造”转型,公司在主营业务线缆板块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改造,追求高质量发展。报告期,电力电缆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2.43亿元,同比增长23.86%,发出实物量同比增长10.61%。报告期,通信板块海外市场拓展初见成效,国际业务量同比增长11%。主要经营策略:

  (1)调整销售策略,打通分销渠道。

  报告期,公司调整销售策略,提升销售活动过程质量管理。公司在销售架构调整、区域布局、政策制定等方面下足功夫,丰富销售模式,全面推进分销业务。报告期分销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6%。

  (2)流程优化,提升运营效率。

  报告期,公司以业务赋能为主要目的,结合信息化升级需求,对公司内部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优化,以持续变革方式对端到端的业务流程进行了再造,明确流程OWNER在日常业务开展中的职责及定位。

  (3)聚焦核心产品,优化新品结构。

  报告期,公司大力推进新产品销售,其中防火电缆销售同比增长55%,布电线销售同比增长37%,控制线缆销售同比增长47%。公司成立市场中心,强化产品策略、品牌建设、新品推广等职能。公司“额定电压750V及以下矿物绝缘电缆”符合“品字标”浙江制造的标准要求,成为杭州市临安区首批取得“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的企业。

  (4)强化运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报告期,面对铜价持续上涨带来的运营资金占用规模增加,公司对运营资金从融资、接单、排产、采购付款、库存、货款回笼、保函保证金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调整,采用内紧外引的方式,压力引导生产、服务支持及业务人员,从各个环节进行资金占用管理,有效地支持业务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集团根据财会15号文件规定,并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已按要求对比较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相关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 2.收入与成本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相关内容。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若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9-011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杭州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代为出席。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章节。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详见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预算报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3,983.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71.47万元,每股收益0.11元;报告期末总资产734,377.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01,542.11万元,每股净资产3.88元。

  2019年公司预算力争实现营业收入96亿元(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714,711.2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1,922,726.66 元后,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1,148,281,471.50 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1,238,073,456.06 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709,781.96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意见,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报告发表意见,详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浙商证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浙商证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上述报告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同意就2019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事项作出相应安排,本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关于2019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7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由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1.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得到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浙商证券关于万马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 2019 年 4 月 29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证监会于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 2019 年 4 月 29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2018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意见,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16.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896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17.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因在股东单位有任职,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9-020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宇恺女士、财务总监许刚先生、独立董事邹峻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9-021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鹤亭街896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预算报告》;

  4. 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审议《关于2019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7. 审议《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8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杜烈康先生、阎孟昆先生、邹峻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第4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9年5月15日下午4: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896号(万马股份董秘办);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赵宇恺、邵淑青

  电话:0571-63755256 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电子邮箱:investor@wanmagroup.com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2.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6;投票简称:万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9-012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发出。公司监事会主席赵亚芬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3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6.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9年银行融资审批权限予以授权,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筹资成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0.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9-01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0号”《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96,343,61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99,9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177,964.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622,013.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6月27日“XYZH/2017SHA10222”号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40,578,032.50元(包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本期置换金额34,706,000.00元),以前年度已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79,435.58元,收到理财收益金额为3,482,463.46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23,505,880.3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存款333,505,880.39元,银行理财产品9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

  2.本年度使用及余额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9,183,049.65元, 2018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426,216.70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滚动购买理财产品支出总计为985,000,000.00元,赎回理财本金905,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7,929,828.76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170,000,000.00元。

  2018 年6 月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8 年6 月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其中主要用于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归还部分短期银行借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22,678,876.2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存款52,678,876.20元,银行理财产品17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 年 12 月,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后,该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账号1202021129800090771)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号635112543012)开设“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1 月2 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 年1 月3 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投项目年产56,000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承诺投资总额为9,8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金额为9,934.85万元,超承诺投资总额为134.85万元,其中:使用银行理财收益116.20万元,使用利息收入18.65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调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2017年12月1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7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调整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实施主体的调整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均以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地方城市项目公司为全国快充网络建设的投资主体。原项目实施主体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充电设备运营平台建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六、其他事项

  无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

  ■

  ■

  ■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9-016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马股份”)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暂时闲置的资金,提高资金收益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资金需求,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收益率。

  2.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5亿元。

  3.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投资品种: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方式。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5.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

  6.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风险控制

  1.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上市公司资金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财务总监负责审核。

  2.公司审计部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的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其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收益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运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实施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9-023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25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若虚先生、姚伟国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预计2019年,公司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租赁等;关联人主要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科技”)、浙江万马海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斯”)及其他同一控制下企业。

  2019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及2018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额如下: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因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收集到全部关联人信息,且交易金额较小,简化披露。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因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收集到全部关联人信息,且交易金额较小,简化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禾阳,注册资本:13,4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通信与信息化设备的研发、生产、系统集成与销售,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万马科技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18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19年1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万马海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Jean Michel Cornille,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研发、生产:电动汽车充电机、车载充电机、充电系统软硬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88号4幢2层。海立斯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18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19年1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马科技是本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万马科技30.75%的股份。

  海立斯是本公司与IES-SYNERGY SAS(以下简称“IES”)共同投资的合营公司。2015年7月,公司与IES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海立斯,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投资双方占50%股权。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兼任海立斯的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姚伟国兼任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 (三)“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与海立斯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2017年6月,万马股份将所持有海立斯的50%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浙江万马奔腾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报告期内日常经营有序开展,每笔订单都能按合同如期交货,履约能力不存在问题。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9年关联交易协议暂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3.上述各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交易金额较小,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依赖关系。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预计2019年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已经在董事会召开前向我们进行说明。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具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销售价格为市场化定价,我们认为其符合市场经济原则。我们同意将该事项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对《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交易预计,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上述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内容及其授权。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9-017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等),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股份”)为上述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7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该事项经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主要内容

  2019年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情况见下表:

  ■

  注:

  1.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万马股份持有其80%股权、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为万马股份全资子公司,因此万马股份实质持股100%)。

  2.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浙江万马奔腾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万马股份持有浙江万马奔腾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

  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求。被担保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除上述对子公司担保以外,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14.7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6.61%。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30,452.24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58 %。

  六、备查文件

  经全体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9-015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授权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该授权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情况

  为做好2019年的融资工作,提升审批效率,董事会拟对2019年度银行融资的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作如下安排:

  1.对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银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开具承兑汇票、贷款到期归还后的续借以及开具信用证和保函等融资事项),在最近一期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5%的前提下,授权上市公司副董事长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

  2.对由于上述贷款、融资事项而涉及的资产抵押事项,授权上市公司副董事长行使审批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经全体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9-018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等),并由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高分子”)为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该事项经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3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896号

  法定代表人:何若虚

  注册资本:103,548.9098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电力电缆、船用电缆、矿用电缆、特种电缆、电力器材设备、钢芯铝绞线、铜铝丝的生产、加工、销售,软件系统的开发、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电力线路设计及工程施工,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基本财务数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总资产589,221.03万元,净资产349,273.81万元,营业收入526,460.94万元,营业利润8,215.80万元,净利润8,278.29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101,880.20万元,流动负债余额为239,842.21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8,650.31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13%。

  三、担保协议

  担保人: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3亿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提供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万马高分子为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万马高分子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万马高分子为公司相关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万马高分子无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经全体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9-019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根据文件规定,公司需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上述会计准则执行。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按照该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调整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将调整计入2019年度期初留存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2018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