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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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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电缆板块:

  电线电缆产业是工业基础性行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交通、通信、汽车、石化等领域,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近年国内经济逐步由高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增长方式逐步由依靠要素投入扩张转向更加倚重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经济增速逐步放缓。受此影响,近年线缆行业市场规模增速有所放缓,行业产能过剩、恶性竞争等问题凸显。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入推进,自2016年底以来,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强劲,直接带动线缆产品价格回升,2017年线缆行业销售规模大幅回暖,企业融资进行产能更新、升级积极性得到提振,债务压力有所上升。2018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整体呈增长态势,但增速随宏观经济增长放缓有所回落。

  线缆行业数量近万家,市场集中度极低,前10名企业市场占有率不足10%,行业产能分布具有高端不足中端过剩的结构性特点,市场秩序混乱,2017年初西安“奥凯电缆事件”爆发,直接推动行业由粗放式速度规模竞争加速转向质量品牌信用的竞争。因此,在外部环境推动下,清除落后低端产能以及升级高端产能将是行业主要发展方向。

  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2018年公司通过实现生产管理方面的突破、加大研发投入从而提高技术管理及技术创新水平、强化销售管理能力、提高质量管控等方面使得电缆板块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绩。

  类金融板块:

  公司旗下两子公司摩恩租赁摩恩保理均从事类金融相关业务。2018年度租赁、保理公司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较大,金融去杠杆使得资金市场两头收紧:一方面是地方债财政管理力度加大、发行规模增加,影响地方融资需求和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是银行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控制对非金融的贷款,使得融资渠道变窄。摩恩租赁遵从国家政策,增加对中小企业的租赁投放;摩恩保理则侧重经营对房地产企业的保理业务。

  公司旗下摩安投资主要从事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服务。相比前两轮大的发展周期,2018年该行业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变化,具体表面以下几个方面:1、不良资产行业竞争程度越发激烈,参与主体众多,近两年各地涌现出一批AMC、外资背景、国有企业财团背景以及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市场也由“蓝海”变为“红海”,导致资产价格非理性增长。2、不良资产后续处置的难度较高,变现不易。当前形势下,处置手段已从单一向综合化转变,这更加考验运营团队的专业化程度和资源盘整能力,原有的打折、打包、打官司理念已经不能适用于现有市场状态,受资产价格、资金成本、资产包质量、退出节点等因素的制约,大概率会出现无法退出而导致亏损的局面。2018年既是一个政策监管年,也是一个政策改革年。摩安投资结合自身和区域特色,进行运营模式调整及资源整合,以应对市场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电缆板块:

  电线电缆产业是工业基础性行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交通、通信、汽车、石化等领域,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近年国内经济逐步由高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增长方式逐步由依靠要素投入扩张转向更加倚重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经济增速逐步放缓。受此影响,近年线缆行业市场规模增速有所放缓,行业产能过剩、恶性竞争等问题凸显。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入推进,线缆行业销售规模逐步回暖,企业融资进行产能更新、升级积极性得到提振,债务压力有所上升。2018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整体呈增长态势,但增速随宏观经济增长放缓有所回落。

  线缆行业数量近万家,市场集中度极低,前10名企业市场占有率不足10%,行业产能分布具有高端不足中端过剩的结构性特点,市场秩序混乱,2017年初西安“奥凯电缆事件”爆发,直接推动行业由粗放式速度规模竞争加速转向质量品牌信用的竞争。因此,在外部环境推动下,清除落后低端产能以及升级高端产能将是行业主要发展方向。

  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2018年公司通过实现生产管理方面的突破、提高技术管理及技术创新水平、强化销售管理能力、提高质量管控水平使得电缆板块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管理实现突破

  生产部全年完成中压电缆生产交库1040.8km、橡胶电缆633.91km、防火电缆93.52km、低压电缆816.51km。其中,中压电缆的年产量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2、技术创新规范有序

  (1)全年完成了5项新产品开发、5项专利申报。有赖于新开发的美标UL4标准电缆、70年寿命电线、风力发电机耐扭曲电力电缆、超A类阻燃电力电缆、阻燃B1级环保电缆等产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提高。

  (2)完成了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站申报并获得批复,获得了政府资助及其他项目资金支持15万元,为公司下一步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更加牢固的基础;

  (3)通过了十余项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年度审查和监督检查,通过2项产品检测认证获得认证证书,获得各类第三方机构对公司产品表示认可的检测报告20多份;

  3、市场营销工作进步明显

  2018年为强化销售管理,公司从年初起通过加大清欠力度,压缩在外贷款规模;加强客户管理;认真收集市场信息,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转战特种电缆市场开发等方式加大对市场和客户的服务。

  4、质量管控能力得到提高

  2018年公司加强了对原材料检测、生产过程检测、成品出厂前检测力度;从源头把关,杜绝不合格品流向客户;完善了质量管理制度,加强了质量管控要求,有利于提高出厂产品质量。

  5、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稳步推进

  完成公司年度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在电缆板块制订公司一级成本管理考核办法,并与各部门签订成本预算目标责任书,部门成立成本预算小组或选定管理员;通过公司“面”-部门、“线”-成本管理员、“点”-推进预算成本工作开展,使全员上下逐渐有了成本管理意识。

  (二)类金融板块:

  公司旗下两子公司摩恩租赁和摩恩保理均从事类金融业务。2018年度租赁、保理类公司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较大。金融去杠杆使得资金市场两头收紧:一方面是地方债财政管理力度加大、发行规模增加,影响地方融资需求和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是银行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控制对非金融的贷款,使得融资渠道变窄。摩恩租赁遵从国家政策,增加对中小企业的租赁投放;摩恩保理则侧重经营对房地产企业的保理业务。

  公司旗下摩安投资主要从事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服务。相比前两轮大的发展周期,2018年该行业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变化,具体表面以下几个方面:1、不良资产行业竞争程度越发激烈,参与主体众多,近两年各地涌现出一批AMC、外资背景、国有企业财团背景以及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市场也由“蓝海”变为“红海”,导致资产价格非理性增长。2、不良资产后续处置的难度较高,变现不易。当前形势下,处置手段已从单一向综合化转变,这更加考验运营团队的专业化程度和资源盘整能力,原有的打折、打包、打官司理念已经不能适用于现有市场状态,受资产价格、资金成本、资产包质量、退出节点等因素的制约,大概率会出现无法退出而导致亏损的局面。2018年既是一个政策监管年,也是一个政策改革年。摩安投资结合自身和区域特色,进行运营模式调整及资源整合,以应对市场发展。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501.31万元,较2017年度上升25.14%主要原因是2018年电缆收入为49,318.88万元,较2017年度上升69.88%;类金融收入为 7,495.97 万元,较2017年度下降53.7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8.3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5.85%主要是由于2018年研发费用为1,646.33万元,较2017年度上升了78.77%;销售费用为2,390.36万元,较2017年度上升了24.64%;管理费用为5,212.06万元,较2017年度上升了23.52%。加上类金融板块营收及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特别是摩安投资不良资产处置清收业务较上年同期下降,使得公司2018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501.31万元,较2017年度上升25.14%主要原因是2018年电缆收入为49,318.88万元,较2017年度上升69.88%;类金融收入为 7,495.97 万元,较2017年度下降53.7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8.3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5.85%主要是由于2018年研发费用为1,646.33万元,较2017年度上升了78.77%;销售费用为2,390.36万元,较2017年度上升了24.64%;管理费用为5,212.06万元,较2017年度上升了23.52%。加上类金融板块营收及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特别是摩安投资不良资产处置清收业务较上年同期下降,使得公司2018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

  2、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因公司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在施行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首日执行新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9家,比去年增加了1家,增加的子公司为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摩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了1家子公司为海天一线(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志兰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5日下午14:00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董事长朱志兰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强永昌先生、彭贵刚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501.31万元,利润总额1,848.10万元,净利润838.3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8.3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2元。

  公司在总结2018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19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本着求实客观的原则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公司2019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5,290万元,利润总额4,026万元,净利润3,03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3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07元。

  特别提示: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2019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8.34万元,2018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082.60万元;2018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099.25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近年来重视发放现金股利回报投资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2016 年至 2018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已超过 30%,符合有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定。

  同时,考虑到公司目前正持续研发投入等方面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从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稳健经营的角度,为了保障2019年公司流动资金的充裕性,2018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保持流动资金充裕性以保持公司持续、稳健的运营和发展。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 2018年

  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审计业务,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拟定于2019年5月24日(周五)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7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15:00至2019年5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凡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聘任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其他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4)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 )9:00-12:00、13:00-16:00;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 ) 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二楼会议室

  邮编:201306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张勰

  电话号码:021-58979608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电子邮箱:investor@mornelectric.com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451。

  2、投票简称:摩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与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则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4.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话结合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监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2018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计,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501.31万元,利润总额1,848.10万元,净利润838.3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8.3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2元。

  公司在总结2018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19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本着求实客观的原则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公司2019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5,290万元,利润总额4,026万元,净利润3,03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3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07元。

  特别提示: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2019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8.34万元,2018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082.60万元;2018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099.25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近年来重视发放现金股利回报投资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2016 年至 2018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已超过 30%,符合有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定。

  同时,考虑到公司目前正持续研发投入等方面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从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稳健经营的角度,为了保障2019年公司流动资金的充裕性,2018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保持流动资金充裕性以保持公司持续、稳健的运营和发展。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中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全体监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审计业务,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5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上述财会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公司根据财政部通知的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2、原列示于“营业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调整列示于“其他收益”;

  13、原列示于“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企业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列示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

  (二)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在施行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首日执行新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

  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朱志兰女士,财务总监王文平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勰先生,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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