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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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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于2016年12月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凯中”)连同保荐机构于2016年12月7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8年8月1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2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在银行开立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9-036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管理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2019年4月),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9-023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浩宇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秦蓉女士、财务总监黄俊女士、独立董事许怀斌先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陈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9-025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23069号审计报告,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20,402,094.60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040,209.46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2,308,833.54元,扣除2018年已分配2017年度股东现金红利45,999,881.54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4,670,837.14元。

  公司盈利能力和资金状况良好,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4月25日总股本291,320,1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5,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股东分红回报五年规划》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9-026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电机整流子新建项目”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3号”文核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4,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652,113.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627,886.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 16701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97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6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00,000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11,757,400.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242,599.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8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8501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1、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电机整流子新建项目

  本项目募集资金于2016年11月到位,原计划建设期24个月,由于客户审核进度慢于预期,同时需对新生产线关键设备选型和装备自动化、智能化进行改进,为提升募集资使用效率,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换向器产能扩张安排及时作出调整,放缓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到2020年10月。

  2、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该项目募集资金于2018年8月到位,原计划建设期12个月,由于该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驱动电机、电控系统,配套戴姆勒奔驰、采埃孚等新能源整车、零部件客户,随着公司新能源汽车三电新产品市场快速拓展,产品品类不断丰富,工艺技术不断完善,为了保证技术、工艺的先进性,公司需对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进行优化,项目建设期较原计划时间有所延长,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到2020年8月。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中精密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凯中精密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9-027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华军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全面主持并负责公司审计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胡华军先生的简历如下:

  胡华军,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曾任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材料会计,现任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师。

  截至目前,胡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7,5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9-028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18年收购德国SMK,增加气控组件业务,对公司组织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9-029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017年,财政部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中的文件规定,同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3)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归并到“其他应收款”项目;

  (4)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归并到“其他应付款”项目;

  (5)将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归并到“固定资产”项目;

  (6)将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到“在建工程”项目;

  (7)将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到“长期应付款”项目;

  (8)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为“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将“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2)原列示于“营业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调整列示于“其他收益”;

  (13)原列示于“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企业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列示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9-030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以交易余额计算),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6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投资金额,具体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现金管理实际需要确定。

  3、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7、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投资理财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累计取得理财收益为1,047,342.48元。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凯中精密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凯中精密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9-031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瑛女士的通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质押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吴瑛女士共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93,389,5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06%;累计被质押61,816,5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6.1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22%。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9-032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同意2019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中长期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同意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浩宇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包括:

  1、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59940203X3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吴全红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2年06月21日

  (6)住所: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丰裕北路5号

  (7)经营范围: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电器机械及器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持股比例:100%

  (9)经营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8,760,108.29元,负债总额89,173,497.60元,净资产89,586,610.69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1,131,278.24元,利润总额-6,030,164.48元,净利润-6,023,308.43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深圳市凯中和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6633501L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吴全红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0日

  (6)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塘下涌社区水泉路中恒嘉业科技园A栋1F101、厂房201、202、厂房C栋2楼

  (7)经营范围:异型铜带、三层绝缘线的生产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8)公司持股比例:100%

  (9)经营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9,430,282.65元,负债总额106,274,653.90元,净资产13,155,628.75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90,407,324.59元,利润总额2,953,383.72元,净利润2,861,621.10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河源市凯中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0MA4X24GJ34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吴全红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年8月29日

  (6)住所:河源市东环路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二号楼102室

  (7)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开发及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

  (8)公司持股比例:100%

  (9)经营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0,549,015.54元,负债总额1,015,000.00元,净资产49,534,015.54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466,068.26元,净利润-466,068.26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4、惠州市凯中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MA52RHGM3K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吴全红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9年1月11日

  (6)住所: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莲塘面村棠梓岭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机整流子、电机组件、连接器、五金件、塑胶产品、电池配件、汽车电控配件、汽车零配件、模具;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持股比例:100%

  (9)经营情况: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总额9,999,872.46元,负债总额2,500.00元,净资产9,997,372.46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2,627.54元,净利润-2,627.54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号码:HRB756437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5万欧元

  (4)成立日期:2016年3月22日

  (5)住所:Erwin-Seiz-Str 10, Reutlingen, Germany

  (6)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工业用品,特别是弹簧、冲压件、以及生产这些产品的设备和装置

  (7)公司持股比例:公司通过凯中电机整流子有限公司持有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8)经营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6,480,615.72元,负债总额44,237,742.50元,净资产42,242,873.22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82,505,088.46元,利润总额5,351,195.78元,净利润3,702,356.65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6、凯中赫尔曼沃特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号码:HRB756437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5万欧元

  (4)成立日期:2016年3月22日

  (5)住所:Erwin-Seiz-Str 10, Reutlingen, Germany

  (6)经营范围:持有并管理自有资产

  (7)公司持股比例:公司通过凯中电机整流子有限公司持有凯中赫尔曼沃特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8)经营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4,429,967.50元,负债总额13,759,503.69元,净资产40,670,463.81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808,812.40元,利润总额1,218,242.91元,净利润1,052,507.64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7、凯中电机整流子有限公司

  (1)注册号码:1524398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万港币

  (4)成立日期:2010年11月5日

  (5)住所:香港新界屯门屯喜路2号柏丽广场大厦26楼12室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电机整流子的进出口贸易

  (7)公司持股比例:100%

  (8)经营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2,046,502.37元,负债总额270,329,361.88元,净资产81,717,140.49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480,943,047.68元,利润总额4,213,384.37元,净利润4,477,259.90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8、凯中德国有限公司

  (1)注册号码:HRB764867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5万欧元

  (4)成立时间:2018年2月7日

  (5)住所:Am smk-Kreisel 1, 70794, Filderstadt. Germany

  (6)主营业务:持股公司

  (7)公司持股比例:100%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83,333,345.46元,负债总额307,095,073.82元,所有者权益为76,238,271.65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2,416,754.06元,净利润-2,416,754.06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9、SMK Systeme Metall Kunststoff GmbH & Co.KG

  (1)注册号码:HRA221186

  (2)公司类型:有限两合公司

  (3)注册资本:10.23万欧元

  (4)成立时间:1964年12月30日

  (5)住所:Am smk-Kreisel 1, 70794, Filderstadt. Germany

  (6)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气流控制系统以及其他汽车塑料及金属零配件的组件和模块。

  (7)公司持股比例: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凯中德国有限公司持有SMK Systeme Metall Kunststoff GmbH & Co.KG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50,155,956.10元,负债总额235,855,916.01元,所有者权益为114,300,040.09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0,698,781.68元,利润总额5,339,325.79元,净利润5,415,251.27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0、凯中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号码:HRB763125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5万欧元

  (4)成立时间:2018年2月7日

  (5)住所:Erwin-Seiz-Stra?e 10, 72764 Reutlingen

  (6)主营业务:持有并管理自有资产。

  (7)公司持股比例: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凯中德国有限公司持有凯中地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43,609,633.89元,负债总额243,683,537.02元,所有者权益为-73,903.12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666,752.00元,利润总额-268,512.74元,净利润-268,512.74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届时以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及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针对金融机构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主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针对金融机构授信事项提供担保,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针对金融机构授信事项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针对金融机构授信事项提供担保,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7,720.00万元,占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03%,均为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9-034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50,984股,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0.67%。

  2、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合计为19,412,290.67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对2017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112名因第二个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及3名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79,734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918元/股;同意对2017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的140名因第一个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及5名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1,2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612元/股。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2017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17年2月8日公开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7年2月1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17年2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2月20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39万股,授予价格为22.25元/股。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17年5月22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7年2月20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5月23日。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5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有5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116人,实际授予的股份数量为233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62%。

  7、2018年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2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0000万股调整为119.0446万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18年1月18日为授予日,授予154名激励对象117.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8年5月15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8年1月18日,预留部分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16日。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3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有6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145人,实际授予的股份数量为110.2500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0.3797%。

  9、2018年5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初艳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119,045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1.076元/股。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18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10.918元/股。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截至2018年9月2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132,425.32元,未能达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的条件。除上述未满足公司业绩要求外,另外8名激励对象主动提出辞职申请而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应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股票。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确定依据

  鉴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6月6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3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3376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840770股。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8年5月31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1,432,4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784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调整如下:

  (一)回购数量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116人,实际授予的股份数量为2,330,000股。其中1名激励对象于2018年离职,公司已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其中112名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而不具备解除限售资格,由公司回购注销其第二个限售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29,736股;其中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由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9,998股。(前述回购股数已按照2016年度权益分派转增比例调整)

  2、预留授予部分

  预留部分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145人,实际授予的股份数量为1,102,500股。其中140名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而不具备解除限售资格,公司应回购注销其第一个限售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1,250股;其中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应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股。

  (二)回购价格及确定依据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1)2016年度派息

  P=P0-V=22.25元-0.2733766元=21.9766234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2016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21.9766234元÷(1+0.9840770)=11.076元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3)2017年度派息

  P=P0-V=11.076元-0.1578410元=10.918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1)2017年度派息

  P=P0-V=7.77元-0.1578410元=7.612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所述,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19,412,290.67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950,984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拟对2017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112名因第二个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及3名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79,734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918元/股;拟对2017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的140名因第一个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及5名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1,2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612元/股。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调整的规定。同意公司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

  我们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核实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2017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112名因第二个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及3名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79,734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918元/股;拟对2017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的140名因第一个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及5名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1,2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612元/股。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调整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律师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依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因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且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及深交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事宜。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9-035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基本情况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950,984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131.3442万元变更为28,936.2458万元(本处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9,131.3442股计算,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总股本数量因债券持有人的转股情况而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实际变动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为准)。

  二、关于公司本次减资无需召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的规定,公司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的情形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此,公司及债券持有人无需就此次减资召集并召开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债权人通知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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