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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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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开发密封胶和涂料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有机硅密封胶、水性密封胶、其他密封胶、沥青漆和水性涂料等,产品广泛运用于建筑工程、家庭装修、集装箱制造、钢结构制造、石化装备和船舶游艇装备等领域。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步形成了密封胶和涂料两大业务板块、五大业务品种、六大应用领域、新兴业务和成熟业务良性互动的产业架构。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1、密封胶产品的特点和用途

  根据密封胶的聚合物成分标准,公司密封胶产品可分为有机硅密封胶、水性密封胶及其他密封胶三大类。

  ■

  2、涂料产品的特点和用途

  公司生产的涂料产品可分为水性涂料和沥青漆两大类

  ■

  3、主要业务收入来源

  2006年成立以来,通过清晰的市场定位和持续创新,公司业务经历了产品线和应用领域由单一到丰富,市场定位由低端到中高端的发展历程。公司秉承“绿色环保、专业品质”的经营理念,紧跟绿色环保的行业发展趋势,经过多年耕耘,公司在水性涂料、有机硅密封胶、水性密封胶等环保产品领域拥有领先优势。产品广泛运用于建筑工程、家庭装修、集装箱制造、钢结构制造、石油化工装备、船舶游艇装备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依次是:有机硅密封胶、水性涂料、水性密封胶、其他密封胶、沥青漆,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61.11%、21.45%、7.86%、7.51%、2.06%。

  公司有机硅密封胶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工程市场。公司产品技术稳定,销售服务模式成熟、健全,在建筑工程市场已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是公司主要销售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加强业务开拓,有机硅密封胶的销售收入呈现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有机硅密封胶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8.18%。

  水性涂料系公司近年来重点发展的业务之一。公司深耕水性涂料行业多年,技术储备完善,在水性涂料市场拥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其应用领域从单一的石化装备市场逐步扩展至集装箱制造、钢结构及建筑工程市场,并得到了用户的认可。报告期内,水性涂料在石化装备市场持续保持快速增长,但受集装箱市场销量及销售价格下降的影响,水性涂料产品整体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4.53%。

  水性密封胶系公司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主要为集装箱市场研发和推广的环保型密封胶,不含有机溶剂,施工及使用中更加环保、安全,具有良好的柔韧性、密封性和抗老化性,适用于集装箱、货柜木地板与底梁间的密封。凭借绿色环保优势,公司水性密封胶产品已获得越来越多的箱东和集装箱制造企业的认可和使用。受集装箱市场“油改水”政策的进一步推进,公司水性密封胶更加受到市场的青睐。报告期内,公司水性密封胶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1.62%。

  其他密封胶主要应用在集装箱市场和建筑工程市场。虽然其他密封胶以其良好的防水性和抗老化性,在市场中仍享有一定的份额,但是,由于其含有有机溶剂,不利于环境保护。目前,其他密封胶在建筑工程市场存在逐步被有机硅密封胶替代的趋势,在集装箱制造市场存在被水性密封胶替代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密封胶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0.11%,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从同期的8.73%下降至7.51%。

  沥青漆特指溶剂型沥青漆,系公司为集装箱制造市场研制的产品。受环保趋严、集装箱市场“油改水”政策的影响,报告期内,沥青漆的销售收入持续下滑,较上年同期下降25.66%。

  (二)主要经营模式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质控和销售体系,采取“订单驱动+安全库存”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负责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材料采购工作,采购部下设不同岗位分工负责密封胶和涂料用原材料采购。目前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的形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同时,公司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管理,通过多种方式来控制原材料质量风险及供应风险,公司规定每种采购材料的备选供应商须达到1-3个,对于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材料供应商,需经过公司六个月左右的考察和评审。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从供应商等级、交付及时性、价格、质量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

  经过长期的业务积累,本公司与一批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形成了稳定的物料供货渠道。

  2、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生产通过神岗子公司、东洋贸易和大城子公司完成。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即:公司常规密封胶和涂料产品采用以安全库存作为计划,根据市场订单进行调整的生产模式;部分调色产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

  (1)密封胶的生产模式

  公司密封胶的生产主要采用自动化生产线批量生产与间歇式生产线相结合的方式。常规密封胶为客户常年需求,平时根据保持必备的成品安全库存制定生产计划,并及时根据市场订单进行调整,采用自动化生产线批量生产,生产效率高。彩色密封胶采用间歇式生产线。彩色密封胶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按照客服部传送的市场订单,转化为生产计划单后,采用间歇式生产线,切换效率高,可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通过两种模式切换生产,相辅相成,公司有效避免了产品型号频繁更换导致的成本浪费,提高了生产效率。

  (2)涂料的生产模式

  公司涂料分为水性涂料和沥青漆两类。

  沥青漆采用批量连续性生产。沥青漆产品规格单一,生产部门根据订单和安全库存来组织生产。公司现有的生产设备可以满足批量化生产的需要,长期保持连续性生产,生产过程都在密封状态下进行,自动化程度高。

  水性涂料的生产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制作成半成品状态经初检合格后分几种类型储存,此阶段生产比较流畅;第二阶段就是按照市场部门传送的订单要求,由生产部转化成生产计划单后,对半成品添加不同的色浆进行再加工,生产出客户需要的色漆,进行色度对比和相关性能检测合格后即予交付。

  3、销售模式

  结合公司各项业务的客户群特点,公司对各业务产品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或销售模式组合。具体情况如下表:

  ■

  对于建筑工程和家庭装修市场,采取“直销+经销”的销售模式。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重庆、武汉、郑州等重点市场采用直销模式,在其他地区通过专营经销商进行代理销售,即采取买断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专营经销商、再由其对外销售,以便调动更多的销售资源。使公司的产品突破区域、客户类型的限制,向各个市场区域渗透。通过这种“直销+经销”的销售模式,有利于强化对终端市场的掌控能力,发挥中心城市的扩散效应,提升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 “佛山泰银富时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更名为“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一家以密封胶和涂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通过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开拓产品应用领域,完善产品结构,目前初步已形成了两大业务板块、五大业务品种、六大应用领域、新兴业务和成熟业务良性互动的产业架构。

  公司秉承“绿色环保、专业品质”经营理念,充分发挥在建筑工程、集装箱制造市场的领先地位,并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开拓产品应用领域,利用产品所具有的绿色环保优势,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同时通过改善产品质量、服务水平,提升品牌影响力。在集装箱领域,公司充分顺应集装箱市场全面“油改水”的趋势要求,同时加大水性密封胶等环保产品在集装箱领域的应用推广,由于公司产品性能优越,质量稳定,得到集装箱制造厂商、箱东的持续认可,巩固了公司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在建筑工程领域,公司除维护、稳固原有市场规模外,积极拓展新的业务渠道,在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销售产品,或提供工程服务等方式,主动开拓新市场、新领域,实现销售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018年,受建筑工程市场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影响,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2,907.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6%。其中:

  1、有机硅密封胶

  报告期内,公司有机硅密封胶实现销售收入56,779.7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收入的61.11%,为公司的主要销售收入来源。

  在国家宏观调控和供给侧改革推进过程中,房地产行业进入“新常态”,即高速增长时代已经结束。但是,基于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力度增长,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与房地产相关的行业依然保持一定的市场空间。随着房地产市场新常态的出现,与其相关的行业逐渐开始“洗牌”,行业集中度增加,低端产品逐步被淘汰,中高端产品需求明显。公司定位中高端市场业务,契合市场发展方向。同时,公司加快品牌建设,加强业务拓展,提升市场影响力,公司建筑市场有机硅密封胶业务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有机硅密封胶实现销售收入56,779.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18%。

  2、水性涂料

  水性涂料系公司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重点培育的新兴业务。经过多年培育,应用领域已从单一的石化领域发展至钢结构、建筑工程及集装箱制造市场,已成为公司重要的业务收入来源。报告期内,水性涂料在石化装备市场持续保持快速增长,但受集装箱市场销量及销售价格下降的影响,水性涂料产品整体实现销售收入19,930.88万元,较上年下降14.53%。

  3、水性密封胶

  水性密封胶系公司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主要为集装箱市场研发的环保型密封胶,凭借绿色环保优势,公司水性密封胶获得越来越多集装箱客户的认可。受集装箱市场“油改水”政策的进一步推进,公司水性密封胶更加受到市场的青睐。报告期内,公司水性密封胶销售收入7,301.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2%。

  4、其他密封胶

  随着环保政策的逐步趋严,公司其他密封胶在集装箱制造市场已逐步被水性密封胶所替代,在建筑工程市场存在逐步被有机硅密封胶所替代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密封胶实现销售收入6,977.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11%,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从同期的8.73%下降至7.51%。

  5、沥青漆

  沥青漆主要指溶剂型沥青漆,主要系公司为集装箱市场研发的产品,受环保趋严、集装箱市场“油改水”政策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沥青漆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917.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66%。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4.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57%。在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出现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受上游原材料厂商停产、减产导致供需关系变化的影响,公司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呈现大幅上涨,导致公司产品单位成本较上年增长明显,但考虑到下游客户对价格的敏感度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公司并未同等幅度提升产品单价,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4.5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42,029.2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57%,主要系报告期前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全年销售毛利率大幅下降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8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泰宇建材有限公司和上海安东泰粘胶剂有限公司完成注销,不再纳入2018年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09: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公司内部治理运作规范,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公司生产经营的健康有序。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涂伟萍先生及谢晓尧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邹珍凡先生根据2018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和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向董事会作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截止2018年度末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3,539.56元的已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无使用价值的存货进行核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及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及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自查结果显示,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良好,未出现内部控制规则失灵或缺位的情况。

  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方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643,145.19元,2018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200,681.48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70,643,145.19元。

  公司拟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股,符合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的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报告摘要》。

  1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2018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19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慎重分析研究,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19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1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系我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受聘期间,该所谨遵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审计工作。鉴于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的履职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预计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

  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有关说明:

  1)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核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19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9,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金额如下:

  ■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在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融资如涉及以自有房产、土地等作抵押时授权总经理审批。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本次进行融资租赁交易的实际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为便于公司顺利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在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在批准的额度内处理公司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美、孙仲华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18、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美、孙仲华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美、孙仲华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中介机构相关意见;

  5、会计师相关报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至2019年5月21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案11、12、13,相关关联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珍祥、邹榛夫、邹珍贵、邹珍美、邹珍凡、陈明星、孙仲华、吕荣华将回避表决。

  上述相关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9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2019年5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20-85526634。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吴珈宜、王小昌

  电话:020-85532539

  传真:020-85526634

  电子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9”,投票简称为“集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四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11: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3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18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截止2018年度末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3,539.56元的已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无使用价值的存货进行核销。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且能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呈现了公司2018年全年的生产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执行力予以肯定,并表示将继续支持本届董事会,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8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方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644,090.19元,2018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201,626.48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70,644,090.19元。

  公司拟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的总额。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报告摘要》。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2018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19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慎重分析研究,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该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强调本预算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19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系我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受聘期间,该所谨遵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审计工作。鉴于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2019年度监事预计薪酬情况如下:

  ■

  2019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有关说明:

  1)2019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全体监事认为:2019年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监事更好的履行职责,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1、公司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实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吕荣华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14、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全体监事认为: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切实有效的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吕荣华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拟对截止2018年度末已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无使用价值的存货进行核销。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3,539.56元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核销155,778.50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经多年追索,仍存在部分款项无法收回,且追索成本较高,故决定放弃追索,做核销处理;

  2、存货跌价准备核销97,761.06元,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核销主要原因为该等存货已过保质期,经公司技术部门鉴定已无使用价值,做核销处理。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2018年度利润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的各项资产共计253,539.56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产生影响;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本次核销资产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且更加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核销资产的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且能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况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交易。本次进行融资租赁交易的实际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为便于公司顺利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在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在批准的额度内处理公司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

  公司与平安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由董事会审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4572362X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

  法定代表人:方蔚豪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324151.1182万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7日

  营业期限:2012年9月27日至2042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租赁物:设备资产

  2、实际融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3、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公司本次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进行融资租赁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有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示;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6、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研发费用”不再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7日(周二)下午15:00-17:00,在约调研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集泰股份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集泰股份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邹珍凡先生、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罗鸿桥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保荐代表人毛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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