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特种氯乙烯共聚物行业的领先企业,是全球能将特种氯乙烯共聚物水性化并进行应用推广的少数企业之一;主要从事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和氯乙烯共聚乳液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和生产管理能力,公司形成了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二元系列、羧基三元系列、羟基三元系列和氯乙烯共聚乳液及其改性水性系列等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主要有二元氯醋树脂系列、羧基三元氯醋树脂系列、羟基三元氯醋树脂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油墨(耐蒸煮油墨、烟包油墨等)、食品包装涂料、药品包装热封胶、胶粘剂、色片和塑料加工(PVC透明片材、塑胶地板、磁卡基材等)、汽车漆、木器漆、船舶涂料等领域。

  氯乙烯共聚乳液及其改性水性系列产品主要有丙烯酸系列、环氧系列、氯醋乳液系列等,广泛应用于金属防腐底漆、家电及电动车配件用漆、玻璃制品烤漆、家具漆、车用漆、纸张涂层、印刷油墨、皮革专用粘合及织物表面处理等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系油墨(含色片及色浆)、涂料、胶粘剂及塑料改性剂(用于磁卡、塑胶地板、工程塑料、建筑型材等产品的改性剂)中的主要原料树脂。针对下游市场具体而言,食品包装、药品包装、烟酒包装、服饰等行业属刚需市场,一般不因宏观经济的波动而波动;对于家具类市场,随着消费观念的提升,人们对于家居生活环境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环保意识增强,家具行业亦应能保持一个较为良好的发展势头;对于磁卡基材、工程塑料等市场,公司在该领域主要是替代已有的纸质磁卡或其它基材;对于集装箱、汽车、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电动车、家电等制造行业,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各地出台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逐步落实与实施,水性涂料将会迎来持续高效地发展。综上所述,公司产品发展前景广阔。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但对常规品种适量备货的经营模式。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一般情况下,内销以直销为主、贸易商经销为辅;外销以贸易商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由于拥有的产品系列和牌号较多,可以较好的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同时,公司采用“技术研发协助销售”的协调机制,协助下游客户解决其生产过程中遇到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问题。因此,公司在国内、外市场均拥有一定的长期客户,产品远销世界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口销售占比达32%。

  公司集聚了一批行业内资深的技术研发人员,并与复旦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国内多所院校、科研机构保持合作;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获得11项国家发明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及1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4项发明专利及2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正在实质审查中;主要原材料VCM和VAc及助剂马来酸已根据REACH法案获得欧盟REACH注册;公司2009年始连续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被认定为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17年,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8年,依托研发中心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种氯乙烯共聚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验收;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处于国内外同行业领先地位,一直致力于服务国内、外中高端客户,产品得到广泛认可和好评,2017年“洪汇”品牌被无锡市商务局评为“2017-2018年度无锡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品牌价值和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已经在国内、外客户中树立起卓越的企业形象;2018年,“氯乙烯共聚树脂”被评为2017年度无锡市名牌产品、公司被评为2018年度”无锡市高成长创新企业50强”;此外公司水性系列产品的“ACUST”、“AERS”、“PUST”、“STUNNING”等7件标识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品牌知名度,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十多年来,公司秉承“顾客至尊、质量至上、技术至精、管理至严”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扩大产品适用领域,以持续创新、发展绿色环保的化工新材料为己任,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特种氯乙烯行业及高端水性树脂行业的技术领先者、市场引导者及大型跨国供应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度,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公司围绕“产品创新、募投量产、科学管理、效益提升”的年度管理目标,秉持“顾客至尊、质量至上、技术至精、管理至严”的经营理念,管理层细化具体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步骤举措,进一步巩固核心竞争力,在技术研发、生产质量管理、市场营销、安全环保、人才引进及技术合作、募投项目建设量产及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虽然面临了主要原材料及部分辅材价格同比上涨、人力成本上升、中美贸易战、国内外经济低迷等不利情形,但公司仍保持了稳健发展的态势,主要经营指标稳步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830.70万元,同比增长33.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40.04万元,同比增长1.78%。

  1、技术研发

  报告期内,技术研发工作进展情况:

  (1)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系列产品应用进一步拓展,根据客户需求,不断对产品品质进行了提升优化;

  (2)PVC用抗冲改性系列树脂之“VCE”,已形成批量销售,目前根据下游行业内不同配方体系和不同的产品要求,有针对性的完善产品性能,并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为商务推广扫清技术障碍,已具备VCE树脂全面推广的条件。

  (3)公司海工防腐涂料用绿色环保含氯共聚物水性树脂(共聚乳液)材料研发项目(系2016年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通过了江苏省科技厅的验收;根据不同领域市场需求,对水性工业涂料用氯乙烯共聚乳液及其改性的水性系列产品等持续开发,并不断优化,部分产品在工业防腐、海工防腐及建筑等领域应用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已研发出一系列符合市场需求的水性系列产品,并将持续加大研发力度,丰富水性系列产品的种类和型号。部分水性乳液(树脂)系列产品已实现了批量生产及销售,后期将结合募投项目之“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的建设情况,进一步扩大产能。

  (4)部分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氯醋共聚树脂系列产品工艺,经放大和生产平台持续优化调整后,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2、生产及质量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中2万吨产能的生产线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并实现了批量生产;完成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转版审核;针对客户不断提升或新的产品品质需求,公司逐项分析并落实改进,改进工作得到了客户的认可,提高了客户的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生产、质量的现场管理,一线生产部门建立红旗班组评比考核机制,倡导员工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提质降耗工作,多项具有可行性的合理化建议予以实施,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等指标与上年比稳中有降,产品一次合格率有所上升,产品质量、产量和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产品产量同比增长30.91%。

  3、市场营销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年度销售目标,通过加入相关行业协会、参加相关行业会议、行业展会、就公司产品特点及应用持续对经销商进行培训普及提升、销售及技术人员深入市场深入客户走访、重视市场及客户需求和产品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的搜集和转化,积极有效推进新产品的客户应用评估等方式,在新的应用领域、区域市场和老客户中不断深挖,进一步拓展了新老产品市场,实现销量同比增长28.85%,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41%(其中水性乳液(树脂)已在集装箱行业全面使用,轨道交通、大巴、工程机械等行业正在使用并进行全面推广,报告期内,水性乳液(树脂)实现销售1.18亿元),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公司通过网页功能更新,同时建立多渠道客服热线、微信公众号、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等平台并积极完善其管理,进一步加大了公司宣传力度,更好地服务于客户,提升客户满意度。

  4、安全环保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环保无事故。募投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和“6万吨水性涂料基料项目”中2万吨产能的生产线及配套中试线于本报告截止日前均完成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竣工环保验收。

  在环保方面,一是完成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转版审核;二是结合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目前环保行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施等的应用,重点加大了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投入,并不断予以改进和优化,以符合国家日益趋严的相关环保监管要求;三是继续严格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好三废管理工作,并取得了国家级排污许可证。在安全方面,公司一是强化制度落实,强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以惩促改,以奖促进”方式加强制度落实;二是通过红旗班组考评、安全知识竞赛、应急小组对抗赛等活动,强化全员安全素养和责任,贯彻“知安全、懂安全、要安全”理念;三是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并邀请国家级安全专家进行现场工作指导,巩固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5、人才引进与技术合作管理

  根据公司发展人才需求的规划,并结合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在研发、技术、营销、生产、管理等岗位招贤纳仕,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人才队伍,为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夯实了人才基础;并与复旦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国内多所院校及科研机构保持合作。

  公司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组织架构,稳定、高素质的研发和企业管理人员。主要管理和科技人员大多都是有着多年丰富的从业经验,受过从高分子合成到材料应用(包括特种共聚树脂、共聚乳液结构设计、应用测试等方面)相关的专业技术培训,有很强的创新精神及团队合作意识。公司管理层多人长期从事特种共聚树脂研发、工艺设计和应用等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和组织研究开发项目经验,积极推行科学技术创新,加快高端产品的研发步伐。

  此外,公司鼓励并倡导变革、创新,制订了一系列针对新产品研发、技术工艺改进等的激励政策,按经评估后的项目进展、成果或效益分别进行奖励或激励;同时,秉持人才是企业发展根本的理念,对公司发展作出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将给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在内的奖励措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升其工作效率和质量。2017年公司对35名主要技术(业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给予了35万股的股权激励,根据激励方案,其中的30%部分于2018年10月10日解除了限售并已上市流通。

  6、规范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管理,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和股份回购等内容及时进行了修改,此外,还制订或修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员工手册》、《公务出差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等多个管理文件。此外,公司持续坚持做好信息披露、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公告74份,并及时回复互动易投资者问题,维护与投资者之间的友好关系。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33.41%、营业成本增长38.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1.78%,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加大了销售拓展力度,氯醋树脂产品销售量增加;募投项目之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项目中的2 万吨生产线投入使用,新产品水性乳液(树脂)销售量增加等因素综合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项洪伟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1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项梁因工作原因授权董事李专元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项洪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3)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并和《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熔显、杨东汉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9] A81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为51,830.70万元、8,422.47万元、7,340.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分别为33.41%、0.48%、1.78%。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基于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研发、市场及经营能力等因素,预计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0%-30%;实现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0%-30%。此计划并不代表公司2019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项目建设情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400,397.9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7,340,039.80元,2018年6月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37,922,467.4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9,231,189.57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57,369,080.26元。

  鉴于公司2018 年利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公司股份33,414,502.69元(含交易费用),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未来12个月内的投资需求以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关于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计划(2016年-2018年)的承诺,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自2018年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其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能够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

  同意公司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2019年,公司独立董事从公司领取固定薪酬;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所任的职务,由基本工资、效益工资二部分构成,薪酬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2019年实际业绩,按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实施考核。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4)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维护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26)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并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对现有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能进行优化调整,以提高公司运营质量和效率。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如下调整:设立研发中心、市场部,撤销研发部、工程部;授权总经理具体实施上述调整事项等相关事宜。同意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十五、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上海的人才资源、先进技术资源及与全球信息交流窗口等优势,结合公司现有的产业基础和竞争实力,进一步提高市场反应速度,拓展公司业务,丰富公司产业结构,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服务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要,经前期考察和市场调研,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洪汇新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洪汇新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有关筹办、设立、工商登记等全部事宜。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8)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8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15:00至2019年5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1、2、4、5、6、7、8、10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3、9已由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以普通决议审议,需经出席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作《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21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会务联系人:李专元、周雯;邮编:214196;电话:0510-88721510;传真:0510-88723566

  4、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9年5月21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将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2

  2、投票简称:洪汇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请在相应议案后的表决意见栏目下“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

  委托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2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综合楼3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专成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关于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计划(2016年-2018年)的承诺,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方案》。

  2019年,公司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发放监事津贴。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18年底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 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客观、真实。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维护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4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9.52元,截至2016年6月24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57,0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5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8,50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6]B09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开设了二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分别为: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梅村支行,账号:84040154740003148;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厚桥支行,账号:651001040008534;

  2016年7月10日,公司与东兴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毕,2018年5月22日,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进行了销户,并将结余资金622.27 元(利息)转入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梅村支行,账号84040154740003148)中。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相应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18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1.1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18年12月 31日,尚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1,558.09万元,为“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中已投入使用部分的产能本报告期实现的净利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5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8年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

  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

  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2018年度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

  (二)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9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项洪伟先生;独立董事张熔显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专元先生;总工程师孙凌女士;财务总监岳希朱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7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洪汇新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提高市场反应速度,经前期考察和市场调研,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在上海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洪汇新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洪汇新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有关筹办、设立、工商登记等全部事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洪汇新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80号701-1号

  法定代表人:项梁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化工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玻璃制品、仪器仪表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2、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项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主要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上海的人才资源、先进技术资源及与全球信息交流窗口等优势,结合公司现有的产业基础和竞争实力,进一步提高市场反应速度,拓展公司业务,丰富公司产业结构,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服务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要。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新设子公司可能会面临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完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以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