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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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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22,674,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坚持“夯实主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公司主要从事专用设备制造和教育培训两大类。其中专用设备制造板块分两块,一块是开展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矿用防爆监测监控设备,矿用应急救援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的防爆电器产品主要用于煤矿领域,此外部分用于石油、化工等生产企业。另外一块公司电力专用设备制造板块主要从事国家电网、电力等领域的智能计量设备、各大系列电表箱、低压配电柜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经营的教育产业,主要从事国际教育培训、国际教育课程研发、出国留学服务以及中高端早幼教业务。

  二、经营模式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根据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独立进行经营活动。本公司坚持由科技服务、产品研制、销售、品牌、售后服务的

  营销模式一体化。通过科技创新,主动为客户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和优质服务,提升价值创造水平,形成互利互惠、利益兼顾的新型经营模式。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自生的综合竞争力。

  1、公司按照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由研发部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物控部通过多方询价形式采购,质管部对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保证采购原材料符合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的要求。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从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淘汰上都有相应的管理标准。

  2、生产模式:以市场为导向,根据销售情况公司采用计划式与订单式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通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体系。公司营销中心下设办公室、策划部、市场部、业务部、服务部,五个部门在整体市场运作中分管各自不同的职能,同时在具体项目运作中又互相协助,其职能涵盖了市场培育、业务发展、销售服务等范畴,共同协作保证销售与可持续发展。

  4、公司教育培训业务都是以公司直营经营模式开展,公司投资规划了中高端早幼教、国际教育培训、留学服务、海外学校的国际化教育为一体的产业链。在把优质的国际化教育引入的同时,将中国的教育推广国外,实现真正的国际教育相互融通。未来将通过全球化战略合作,国际学生、教师交换以及海外分校设立,在国内直接投资,品牌加盟授权或者合作办学等方式发展国际教育培训业务。

  三、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随着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煤炭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煤炭生产投资加速,配套生产产品的更新加快,促使煤炭配套设备生产企业的业务增长。2018年虽然我国经济经历了较大的下行压力,但是整体上仍然保持了较快的发展趋势,对能源的需求持续增长,石油、化工、煤炭等相关行业仍然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煤炭等大宗商品的价格一直较好,企业的盈利能力大幅增长。同时,煤炭、石油、化工行业对安全生产和生产效率越来越重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监控力度越来越强,促使对防爆电器产品的需求保持增长。

  2、公司在防爆电器行业深耕几十载,对行业的发展规律特性相对了解,公司生产的产品种类齐全,品种多样,技术领先,在矿用防爆电器领域保持多年的龙头地位。

  3、公司教育产业尚处于初期发展时期,教育产业受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小,但受政策影响较大。目前公司的教育产业发展还属于初步发展时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度,随着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煤炭生产企业的效益持续好转,公司主营防爆电器业务发展良好。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拓展市场领域,坚持科技为基础、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稳健推进转型升级,着力化解经营风险,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公司发展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1、“夯实主业、双轮驱动”发展不动摇

  公司坚持“夯实主业、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报告期内,专备用设制造板块得到进一步发展,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加强公司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市场产品、服务的对接。公司加强防爆电器产品的营销,注重产品的毛利率,报告期内,防爆电器产品营收61,991.83万元,实现净利润 5,558.40万,比去年分别增长17.24% 和14.02%  2018年公司教育产业进一步稳步发展,公司在对已有的教育子公司加强管理和扶持,早幼教业务实现了全年的业绩目标,国际教育培训业务取得重大的突破,公司拟投资了英国阿德科特和米德尔顿两所学校,交易正在进展中,并建成投入运行了上海阿德科特学校。报告期内,教育培训实现营收11,552.67万元,比去年增长38.50% ,实现净利润1,483.23万元。

  2、加强管理、加大对子公司的发展的支持

  2018年,公司对各个子公司加强管理,加大对子公司的支持。报告期内,电光上海和电光宿州业务得到进一步发展,特别对子公司研发以及新产品的推广给了更多的支持,公司从内部考核管理、员工激励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改革,激发了子公司的活力与动力。对教育子公司,公司成立的教育管理团队根据各个子公司业务情况以及子公司的现状进行深入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教育子公司的内部管理,审批权限等,资金上支持教育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产业并购。

  3、控制成本费用,提升利润能力

  公司对内以全面预绩效为龙头狠抓成本控制和费用支出,对外大力推动去库存、清应收工作,资本运营效率不断提升。在成本费用控制方面,进一步明确管控指标,强化考核管理,加大对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管控。2018年公司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没有大幅增长,占总资产的比例降低了。

  4、加大研发投入,注重人才培养

  2018年公司研发投入3,932.85万元,比上年增长11.27%,报告期内,公司共取得各项专利24项以及20项软件著作权,公司,上海电光,雅力培训先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同时公司加强对核心人才的培养,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以及福利水平。特别是教育板块,随着上海阿德科特学校的投入使用,对高级教师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较大的投入。

  5、防范各种风险、稳步转型发展

  2018年,是资本市场发展艰苦之年,也是教育发展转型困难之年。这一年资本市场较为低迷,企业的融资能力变差,各类政策出台对教育资本化发展受到了限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充分考虑到这些风险,对主营业务和教育业务分别做了调整。经过全体员工的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3,897.0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16.96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增加

  ■

  ■

  2. 合并范围减少

  ■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5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碎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报》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相关章节。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裕康先生、孙乐和女士、黄乐晓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裕康先生、孙乐和女士、黄乐晓女士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93,897.0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69%,实现营业利润7,800.0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16.9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2%。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169,576.97元,以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4,000,092.83元为基数,提取的法定公积金7,400,009.28元,加上初期未分配利润   350,467,868.76元,减去报告期已经分配股利11,293,590.0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8,943,846.45元。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322,67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次二十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公司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石碎标先生、石向才先生、施隆先生、石晓霞女士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19年度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拟向相关各银行申请总额为122,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22,300万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一年,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9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定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次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6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下午在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19年4月18日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徐芳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93,897.0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69%,实现营业利润7,800.0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16.9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2%。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169,576.97元,以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4,000,092.83元为基数,提取的法定公积金7,400,009.28元,加上初期未分配利润   350,467,868.76元,减去报告期已经分配股利11,293,590.0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8,943,846.45元。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322,67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公司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监事会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朱丹女士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19年度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拟向相关各银行申请总额为122,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22,300万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一年,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18年度报告》公司监事2019年度拟定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准则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会计准则变更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次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30         证券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7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正式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8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在深圳研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平台上举办 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具体方式如下:

  1、时间: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2、参与方式:

  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 “电光科技IR”或“约调研”微信小程序;

  方式二:微信扫一扫“电光科技IR”小程序二维码或“约调研”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小程序,进入网上说明会界面,即可参与交流。

  3、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石碎标先生、财务总监陈爱微女士、独立董事王裕康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曹汉君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8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2019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三届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与其签订工作合同以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169,576.97元,以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4,000,092.83元为基数,提取的法定公积金7,400,009.28元,加上初期未分配利润   350,467,868.76元,减去报告期已经分配股利11,293,590.0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8,943,846.45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22,67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0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根据目前公司业务规模和融资需求,预计2019年度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石碎标、金月芬、王晓、蔡佳佳、何成锋个人免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信用担保,信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不超过100,000万元。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经自查,公司控股子公司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宏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在2017年12月29日签订年度采购合同,2018年3月27日,实际控制人之一石志微女士配偶的妹妹的儿媳蔡佳佳受让了宏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原股东50%的股份。2018年4月-12月,达得利与宏晓复合材料发生金额为581.74万元,全年发生金额为630.06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6%,需对前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

  公司对上述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关于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在2019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还须获得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审议该议案的时候,关联董事石向才先生、石碎标先生、石晓霞女士、施隆先生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4、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一、预计2019年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与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石碎标、金月芬、王晓、蔡佳佳、何成锋累计已发生的关联担保金额11,000万元。

  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累计为458.8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电光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乐清市柳市镇兆丰路49号

  法定代表人:石碎标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配件、塑料件研发、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古玩、字画销售(不含文物);对矿业投资;对旅游业投资、对房地产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共持有公司165,000,000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1.14%,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石碎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月芬女士是其妻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石碎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400,000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77%,石碎标先生和金月芬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3、王晓为泰亿达电气有限公司股东,蔡佳佳是王晓妻子,王晓先生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4、何成锋为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实际控制人亲属,具有足够履约能力为公司提供担保。

  5、宏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乐清市柳市镇峡门村

  法定代表人:蔡佳佳

  注册资本:511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增强模塑料销售;塑料件、橡胶件、塑胶件制造、加工、销售。

  6、上海吉的堡永盛双语幼儿园

  该园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芃文化”)作为举办人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胡燕炯,主营业务:学前教育(2-6岁全日制),住所:上海市静安区虬江路1431弄10号。

  7、上海静安区民办大宁学佳幼儿园

  该园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佳芃文化作为举办人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胡燕炯,主营业务:学前教育(2-6岁全日制),住所:上海市闸北区万荣路467号。

  8、上海闵行区嘟嘟雅歌幼儿园

  该园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佳芃文化作为举办人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胡燕炯,主营业务:学前教育(2-6岁全日制),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165弄2号

  9、上海闵行区嘟嘟幼儿园

  该园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佳芃文化作为举办人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胡燕炯,主营业务:学前教育(2-6岁全日制),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3635弄35号

  10、上海静安区爱宝儿童益智服务中心

  该儿童益智服务中心佳芃文化作为举办人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胡燕炯,主营业务:举办社区亲子活动,益智活动,科学育儿讲座,专家健康咨询,儿童安全咨询等。住所:上海市中兴路1233弄3-1号2-3层、3-2号2-3层。

  上述四家幼儿园和一家益智服务中心是公司子公司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对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的定义,上述幼儿园非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子公司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上述四家幼儿园以及益智中心均系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机构,故未将其列入公司子公司佳芃文化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上述四家幼儿园以及益智服务中心的报表体系不纳入本公司子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述四家幼儿园以及益智服务中心与公司子公司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处理。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由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石碎标先生、金月芬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达得利由王晓先生和蔡佳佳女士、何成锋先生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所有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过认真地审阅及审慎地调查,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就上述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发展,对公司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关联股东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1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光”)、控股子公司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得利”)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 作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一年,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计划,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2,3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2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准则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准则发生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变更原因及日期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年开始变更会计政策,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3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定于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经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至2019年5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80号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议案》

  上述议案1-10已经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第5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7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8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180号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325600。

  (2)联系人:杨涛

  (3)联系电话:0577-61666333联系传真:0577-62666111

  联系邮箱:ir@dianguang.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不停牌。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0。

  2、投票简称:电光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10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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