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5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2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及经营情况,从行业经营信息、具体会计处理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行业经营信息

  1.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变动幅度较为明显,其中仓储物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954万元,同比增长1421.77%,营业成本2261万元,同比增加1014.96%;商业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6亿元,同比减少70.02%,营业成本3.3亿元,同比减少69.88%;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7亿元,同比减少41.2%,营业成本3.6亿元,同比减少40.98%。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2017年经营情况,具体说明2018年度各个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7、2018年各个业务的具体成本构成、金额及同比变动、变动的具体原因;(3)仓储物流业务及商业地产业务具体项目构成、业务模式、各个项目运营及收入情况;(4)2017、2018年供应链管理项目前五大客户名称和采购额、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若客户结构发生变化,请具体说明变化导致营收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公司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07亿元,归母净利润526.8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425.68万元;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56亿元,归母净利润522.82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59.03万元。相较2017年第二季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公司2018年二、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大幅下滑。请公司结合以往年度分季度财务数据、业务构成及周期性变化,具体说明2018年第二及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年报披露,公司自营模式下前五名供应商的供货金额为1.27亿元,占自营采购成本的83.01%。请公司具体披露供应商供货金额前五名公司名单,并具体说明前五名供应商占比自营采购成本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关于具体会计处理

  4.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较上期减少6.02亿元,主要为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福安东百广场项目本期工程投入11.1亿元,同时部分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共计14.7亿元,实现销售收入结转成本3.3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并说明:(1)两个商业地产项目会计科目结转明细;(2)存货转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原因、合理性及具体会计处理依据;(3)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销售或预售进度,是否需计提减值。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商业地产销售情况的说明中,兰州国际商贸中心本期预售面积为-3537.76平方米,本期预售金额为-5083.3万元,请公司具体说明(1)公司报告期内项目的预售面积和金额为负的原因,是否存在预售退回相关情况;(2)若存在预售退回情况,请补充披露退款原因、客户名单、预售时间、退款时间、退款金额,以及退款客户与公司的关联关系;(3)分季度列示2018年新增预售面积及预售金额;(4)公司预售相关政策的具体变化;(5)上述情况对公司业绩及现金流影响;(6)前期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并解释说明是否涉及前期会计更正的处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6. 年报披露,公司本期财务费用为6316万元,同比增长214.49%,公司解释系本期贷款规模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具体经营安排,说明贷款金额的具体用途;(2)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和贷款到期时间,具体说明公司是否具有偿还能力、贷款后续偿还安排及偿还资金来源。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7.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2678.28万元,期末余额7275.85万元,期末较期初增长4597.57万元,系佛山睿优80%股权应收的10%股权转让尾款尚未收回及仓储物流业务应收仓库租金增加。请公司解释并具体说明(1)将应收转让佛山优睿股权转让款列为应收账款,请说明对该笔股权转让款的列报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仓储物流业务具体经营模式、业务背景、结算方式及租金政策是否有所变化。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8.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期初余额2051万元,期末余额1.15亿元,报告期内增加 9471.1万元,变化幅度较大,公司解释系预付收购江阴仓储物流用地的收购款、供应链业务预付货款及兰州中心预付供应商货款。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新增预付款项的对象、金额和具体用途,并明确预付对象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2)按预付款项的用途披露预付账款的构成情况,并分析说明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9.年报披露,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2701.98万元,其中对成都欣嘉项目预付工程款2597.32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交易对手方信息、与公司关联关系、预付时间及交易背景。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8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做好《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