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9-02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顾永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爱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利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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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1月30日,方笑求及蓝顺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减持完成后方笑求及蓝顺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3,716,3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诉讼事项:
(1)、2019年3月,公司起诉斐翔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拖延付货款及利息1232.22万元,上海万得凯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斐讯电通电气有限公司、上海国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2019年3月,公司起诉重庆瑞耕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拖延付货款及利息1314.29万元,上海万得凯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瑞耕达公司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2019年3月,公司起诉贵州瑞凯科技有限公司拖延付货款及利息191.93万元,上海万得凯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瑞凯公司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以上诉讼均处于已立案,等待开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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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顾永德(签章)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9-024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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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3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永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9-025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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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3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青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9-027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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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15:00至2019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3日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永德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5,68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88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5,687,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88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68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68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注:以上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肖剑、沈琦雨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