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78 公司简称:东安动力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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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笠宝、总会计师孙岩及财务部部长李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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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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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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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成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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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变动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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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财务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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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变动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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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金流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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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变动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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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公司有两项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一项为同业竞争承诺;另一项为哈飞汽车还款承诺。两项承诺具体内容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无新进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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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9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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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东安动力8号工房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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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笠宝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李鑫董事、孙岩董事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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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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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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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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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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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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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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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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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签署(续签)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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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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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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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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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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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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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关于签署(续签)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237,593,00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民情律师事务所
律师:温亚峰、刘景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19-020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15:30时在东安动力8#201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6人,李鑫董事、孙岩董事因公未能出席,均委托刘海波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3名监事及2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笠宝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9-02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相关方均需履行决策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9年4月17日,公司刊登公告,参股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汽发”)股东正在探讨转让持有的东安汽发股权事宜。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就在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审议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如行使优先受让权,公司将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该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目前,公司已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次事项的中介机构。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