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9-016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董事长王妙云先生、总经理李燕波先生、财务负责人付锋先生、财务部部长段顺罗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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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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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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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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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经营情况
新岭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127.87万元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51.066%。
报告期,受国内外市场需求不旺及更换催化剂的影响,新岭化工邻甲酚装置开工不足,产量未达预期;新建的混合酚提质改造装置实现投料生产,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通过了客户的产品测试,但尚未实现销售,导致报告期新岭化工仍未能实现扭亏。
报告期,新岭化工积极拓展市场,开辟新的销售渠道;邻甲酚装置顺利实现了催化剂更换,保障了装置的平稳运行。下一步将努力优化混合酚提质改造装置工艺操作参数,实现装置平稳操作,进一步优化邻甲酚、混合酚装置生产工艺指标,做好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力,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将积极拓展邻甲酚海外市场、打开二甲酚国内市场,尽可能实现装置长周期、较大负荷生产,力争尽快改变长期亏损的不利局面。
截止2019年3月31日,新岭化工总资产10,832万元,负债6,252万元,所有者权益4,580万元,实现销售收入994万元、净利润-360万元。
2、参股公司芜湖康卫有关情况
芜湖康卫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11789.41万元,公司持有32.54%股份,为其第二大股东,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其投资收益。
报告期,芜湖康卫公司运作长期处于停滞状态,资金链断裂,员工离职,资产已拍卖或抵押,第一大股东河北华安股权冻结,公司已不能持续经营。
岳阳兴长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对芜湖康卫的后续事项的处理,公司予以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以尽可能维护芜湖康卫及公司利益。
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对芜湖康卫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充分说明,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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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9-013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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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19年4月22日以微信、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12时。会议内容及表决结果通报了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发出表决票9张,收回表决票9张。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报告、议案: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议意见。
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9-014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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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12时。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发出表决票5张,收回表决票5张。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报告、议案: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必须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变更公司会计制度;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9-015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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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2017 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列示,依据新金融准则规定,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列示。根据新金融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本次新金融准则的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必须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变更公司会计制度;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必须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变更公司会计制度;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必须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变更公司会计制度;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