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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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 2019年4月29日起,暂停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三方代销渠道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即暂停单笔金额在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不含 500 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转入业务, 以及单个基金账户通过第三方代销渠道当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转入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不含 500 万元)的业务。如单日通过第三方代销渠道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转入金额超过 500 万元,本公司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本基金通过第三方代销渠道的赎回等业务照常办理。自 2019 年5月6日起,将恢复本基金通过第三方代销渠道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
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
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3)咨询方法:如有疑问,请拨打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lhfund.com) 获取相关信息。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