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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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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43,50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0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367,999,989.06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等)8,309,503.8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9,690,485.22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到位,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7]112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40,843,506 股已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相关事宜。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医院手术部、ICU产品产业化项目的金额为159,690,485.22元,用于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00,000,000.0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0年6月制定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16年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12月29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1,471,677.5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367,999,989.06元,募集资金净额359,690,485.22元,本报告期实际使用47,221,064.24元;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核字[2017]004338号”鉴证报告,以募集资金27,125.3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其中将募集资金 11,783.00万元置换公司“医院手术部,ICU产品产业化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有资金,将募集资金15,342.34万元置换公司“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预先已投入的自有资金。以上资金于2018年1月9日置换完毕。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2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6日-2019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15:00—2019年5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尚荣医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不需要审议。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为客户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第 1项议案、第3项议案至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1项议案至第5项议案,属于普通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上述第6项议案至第10项议案属于特别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中,第4项议案、第6项议案至第10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及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意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公司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办理预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深圳市龙岗区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尚荣医疗证券部。

  联系人:陈凤菊、欧阳韵寒

  联系电话:0755-82290988

  传 真:0755-89926159

  邮 箱:gen@glory-medical.com.cn

  邮编:518116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股权登记日在册的符合参会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

  2、股权登记日在册的符合参会条件的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下同)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三)其他事项:

  1、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一:网络投票的程序;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551”,投票简称为“尚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单位兹登记参加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股):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姓名/名称: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9-020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9年4月25日(中午1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3,043.2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74%;实现营业利润12,283.4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71.0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4.22%;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10,457.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2,069.7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21.59万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的资金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拟定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际运作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吉美瑞医疗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吉美瑞医疗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含壹元)(¥100,000,000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与募投项目的投资实施计划及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抵触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及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含肆亿伍仟万元)(¥45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含现有业务余额),专项用于借款人向公司采购设备及相关服务。将由公司提供无条件回购责任,并存入不低于放款金额15%的保证金,当公司承担的“无条件回购责任”一旦未履行,即自动转化为“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可以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一定程度缓解因 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增长带来的流动资金紧张,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拓展提供资 金保障,公司已将上述的风险控制在最低,且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原贷款已到期,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美瑞”)继续向交通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医疗”或“本公司”)将为吉美瑞向交通银行申请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贷款本息提供60%的信用保证担保,同时由吉美瑞股东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吉美瑞股权为此项贷款本息提供40%的担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可控,有利于医用工程公司提高经营效率和改善盈利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向农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六安尚荣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尚荣”)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梅山路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额外币)的贷款额度,(最终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权55%,以下简称“普尔德医疗”)将为六安尚荣向农业银行申请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额外币)的贷款提供信用保证担保,同时六安尚荣以其自有土地、房产进行抵押担保。公司按照持有普尔德医疗55%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承担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的担保责任。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可控,有利于六安尚荣提高经营效率和改善盈利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客户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业务需要,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客户渭南市第二医院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元)买方信贷提供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质押本金需要至少覆盖授信本金加一个付息周期的利息之和。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担保对象渭南市第二医院财务状况良好且符合上平安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公立医院,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1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客户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

  信贷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客户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授信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买方信贷申请额度: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元)。

  (三)额度用途:专项用于借款人与公司及其公司子公司签署的《陕西省渭南市第二医院住院综合了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合同》中的医疗设备及相关医用工程服务等。

  (四)贷款申请人:渭南市第二医院。

  (五)贷款期限:7年。

  (六)额度有效期:24个月。

  (七)额度担保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八)担保额度:人民币陆仟零叁拾伍万元(¥60,350,000.00元)。

  (九)担保责任: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客户渭南二院向平安银行申请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元)买方信贷提供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质押本金需要至少覆盖授信本金加一个付息周期的利息之和。

  (十)担保期限:最后一笔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十一)业务授权:具体业务发生时,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买方信贷额度内的担保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表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十二)其他:(1)本次申请额度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币种、金额、期限、利率与费率、偿还等事项以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2)公司的募集资金不能用于本次质押本金。(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渭南市第二医院

  注册地址:渭南市解放路116号

  法定代表人:徐兆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4375.7万元

  主营业务: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3月31日,渭南二院资产总额为70,931.08万元,负债总额为48,227.70万元,净资产为22,703.38万元,资产负债率67.99%,2019年1-3月医疗收入8,462.35万元。

  渭南二院始建于194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目前开设床位660张,床位使用率达到120%,渭南二院为事业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收益及风险评估

  (一)上述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款项的回收效率,快速稳定发展,但同时也存在逾期担保的风险。

  (二)渭南市第二医院为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的公立医院及符合平安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借款人,被担保人还款来源除了医院自身流水结余外,公立医院还有当地政府卫生事业投资预算,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同意为其担保。

  (三)公立医院系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被担保方公立医院不得违反法律提供反担保,该情形不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四)款的规定。本次担保事宜未取得反担保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承诺:在未来业务中,如担保客户条件不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公司将重新提交本议案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222,230.7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14%、95.76%;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64,090.09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61%、27.62%;无逾期担保。其中:(1)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135,035.0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90%、58.19%;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5,552.76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3%、23.94%。(2)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7,195.7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24%、37.57%;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8,537.33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8%、3.68%。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本公告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145,230.7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38%、62.58%;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18,387.33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8%、7.92%。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担保对象渭南市第二医院财务状况良好且符合平安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公立医院,公司已将上述担保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担保对象渭南市第二医院财务状况良好且符合上平安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公立医院,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作为尚荣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为客户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查阅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协议草案,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客户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上述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的上述决议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9-029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情况概述

  鉴于原贷款已到期,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美瑞”)继续向交通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医疗”或“本公司”)将为吉美瑞向交通银行申请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贷款本息提供60%的信用保证担保,同时由吉美瑞股东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吉美瑞股权为此项贷款本息提供40%的担保。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梁桂添

  4、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锦南路(锦丰科技创业园A22、26)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五金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财务状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吉美瑞2018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115,697,890.55元、负债总额为22,612,060.47元,净资产为93,085,830.08元,资产负债率19.54%,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为41,150,882.58元、净利润为16,254,760.54元。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吉美瑞控股股东张家港市锦州医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洲医械”)66.21%的股权,间接持有吉美瑞6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授信人:交通银行张家港锦丰支行。

  2、被授信人: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3、专项贷款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贷款期限:5年。

  5、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吉美瑞公司新厂房建设项目。

  6、担保总额:33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80万元;陈学东、顾兴荣及徐永明合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20万元。

  7、担保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

  8、担保责任:对被担保人在本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收信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担保期限:具体以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10、其他:(1)本次申请额度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币种、金额、期限、利率与费率、偿还等事项以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2、本次担保是公司对控股孙公司在交通银行申请贷款发生担保的承接,不存在新增担保的情况,不增加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222,230.7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14%、95.76%;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64,090.09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61%、27.62%;无逾期担保。其中:(1)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135,035.0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90%、58.19%;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5,552.76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3%、23.94%。(2)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7,195.7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24%、37.57%;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8,537.33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8%、3.68%。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本公告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145,230.7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38%、62.58%;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18,387.33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8%、7.92%。

  五、董事会意见

  1、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控股孙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产品市场、改善资产结构,对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吉美瑞2018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为:总资产115,697,890.55元、负债总额22,612,060.47元,净资产93,085,830.08元,资产负债率19.54%,公司担保的对象为经营财务状况良好的公司控股孙公司,且吉美瑞以其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为本次贷款抵押担保。

  3、吉美瑞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通过锦洲医械间接持有吉美瑞60%的股权。本次公司以持股比例为吉美瑞担保,吉美瑞其他股东也分别以其持股比例为吉美瑞担保,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没有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吉美瑞担保事项的风险是可控的。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4、业务授权:当具体担保业务发生时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可控,有利于吉美瑞提高经营效率和改善盈利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尚荣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查阅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协议草案,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上述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的上述决议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9-028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因业务需求,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承接原贷款额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额度授信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授信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二)买方信贷申请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合同中设备采购及相对应服务金额的70%)。

  (三)额度申请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四)额度有效期:12个月(到期后未使用完的额度,公司可申请延期)。

  (五)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

  (六)额度担保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七)担保额度: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

  (八)额度贷款利率:具体业务贷款利率以具体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九)担保责任:1、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由公司提供无条件回购责任,并存入不低于放款金额15%的保证金,当公司承担的“无条件回购责任”一旦未履行,即自动转化为“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2、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十)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十一)业务授权:具体业务发生时,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本次授信额度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贷款等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十二)其他:1、本次申请额度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币种、金额、期限、利率与费率、偿还等事项以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2、公司本次申请的买方信贷业务的额度用途为专项用于借款人向公司购买其医疗设备、医疗系统工程及相关服务;3、本次担保是对公司在兴业银行买方信贷授信额度项下发生担保的承接,不存在新增担保的情况,不增加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

  三、担保收益和风险评估

  (一)买方信贷业务为公司的重要经营模式,上述担保额度的取得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款项的回收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快速稳定发展。

  (二)公司买方信贷业务服务的对象主要为经营财务状况良好的公立医院及符合兴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借款人,被担保人还款来源除了医院自身流水结余外,公立医院还有当地政府卫生事业投资预算,非公立医院大股东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梁桂秋先生对本次申请的买方信贷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的风险可控,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三)公立医院系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被担保方公立医院不得违反法律提供反担保,该情形不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四)款的规定。本次担保事宜未取得反担保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不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买方信贷业务,在未来买方信贷业务中,如担保客户条件超过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公司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222,230.7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14%、95.76%;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64,090.09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61%、27.62%;无逾期担保。其中:(1)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135,035.0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90%、58.19%;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5,552.76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3%、23.94%。(2)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7,195.7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24%、37.57%;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8,537.33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8%、3.68%。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本公告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145,230.7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38%、62.58%;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18,387.33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8%、7.92%。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担保对象为经公司审核并书面推荐给授信方的下游客户,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桂秋先生对本次申请的买方信贷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已将上述担保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可以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一定程度缓解因 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增长带来的流动资金紧张,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拓展提供资 金保障,公司已将上述的风险控制在最低,且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尚荣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查阅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协议草案,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上述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的上述决议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9-025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 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金融工具准则”)等四项会计准则,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金融工具准则。

  (二)变更日期

  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内容

  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二是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三是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此外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也做了调整和完善。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9-024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美瑞医疗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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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吉美瑞医疗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说 明如下:

  一、收购股权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与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签署《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关于对张家港市锦洲医械制造有限公司66.21%股权收购之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公司用现金人民币10,140万元收购张家港市锦洲医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洲医械”)66.21%股权,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收购股权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与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协商修改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根据议案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业绩承诺期间

  交易对方对本公司的利润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连续三年内,即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以下简称“考核期”或“承诺期”)。

  (2)业绩承诺

  交易对方承诺,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数如下:

  2016年度不低于1,560万元,2017年度不低于1,872万元,2018年度不低于2,3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前述净利润是指吉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期内每个年度单独测算,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一次性补偿。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业绩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金额

  (注: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业绩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1.786倍)

  2、补偿方式为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额应优先从应付剩余 30%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不足抵扣的部分,乙方另行以现金的方式补足。

  三、收购股权业绩实现情况

  2016-2018年度吉美瑞医疗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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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吉美瑞医疗2016年度至2018年度累计实现利润数40,200,307.74元小于累计承诺利润数57,320,000.00元,累计业绩承诺未完成,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安排,交易对方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需对本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四、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3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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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梁桂秋先生、独立董事虞熙春先生、财务总监游泳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立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0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向农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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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医疗”或“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六安尚荣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尚荣”)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梅山路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额外币)的贷款额度,(最终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权55%,以下简称“普尔德医疗”)将为六安尚荣向农业银行申请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额外币)的贷款提供信用保证担保,同时六安尚荣以其自有土地、房产进行抵押担保。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向农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六安尚荣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严德正

  4、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工业园

  5、注册资本:208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无纺布原料、无纺布制成品、塑料制成品生产、销售;以上产品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涉及国家前置登记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六安尚荣2018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71,690,676.35元、负债总额为33,018,782.33元,净资产为38,671,894.02元,资产负债率46.06%,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为98,503,186.63元、净利润为2,470,919.03元。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普尔德医疗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普尔德医疗55%的股权,六安尚荣为普尔德医疗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六安尚荣55%的股权。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法定代表人:梁昆

  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新站工业园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办公楼内

  5、注册资本:1613万美元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一次性无纺医疗用品及无纺布制品。

  7、财务状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普尔德医疗2018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471,888,275.99元、负债总额为221,138,337.31元,净资产为250,749,938.68元,资产负债率46.86%,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为833,211,059.58元、净利润为16,393,521.32元。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普尔德医疗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普尔德医疗55%的股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授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梅山路支行

  2、被授信人:六安尚荣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

  3、贷款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4、贷款期限:1年。

  5、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信用证敞口、信用证押汇等业务。

  6、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本金及相关利息。

  7、担保人:普尔德医疗。

  8、担保责任:对被担保人在本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收信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担保期限:具体以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10、业务授权:当具体担保业务发生时由普尔德医疗董事长全权代表普尔德医疗审核并签署上述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11、其他:(1)本次申请额度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币种、金额、期限、利率与费率、偿还等事项以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按照持有普尔德医疗55%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承担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的本息担保责任。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222,230.7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14%、95.76%;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64,090.09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61%、27.62%;无逾期担保。其中:(1)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135,035.0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90%、58.19%;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5,552.76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3%、23.94%。(2)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7,195.7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24%、37.57%;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8,537.33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8%、3.68%。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本公告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145,230.7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38%、62.58%;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18,387.33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8%、7.92%。

  五、董事会意见

  1、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孙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产品市场、改善资产结构,对孙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六安尚荣2018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为:总资产71,690,676.35元、净资产38,671,894.02元、资产负债率46.06%,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经营财务状况良好的公司控股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3、本公司按照持有普尔德医疗55%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承担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的担保责任,且各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为其提供对等担保,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没有提供反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可控,有利于六安尚荣提高经营效率和改善盈利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尚荣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向农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查阅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协议草案,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向农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上述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的上述决议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9-027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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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 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含肆亿伍仟万元)(¥45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1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84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最终发行75,000万元,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75,000万元,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14,150,943.4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502,830.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3,346,226.40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2月20日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06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684.3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六个月内一次性分别从各募集资金专户中予以置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1121号,公司已于2019年3月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工作。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产品,包括保本收益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公司购买的上述产品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 (含肆亿伍仟万元)(¥45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超过额度需要及时提交公司权利决策机构审批。公司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由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提高办理效率,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

  (六)资金来源

  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公司与拟购买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投资决策,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实际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标的,选择购买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

  2、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证券投资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含肆亿伍仟万元)(¥45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经我们查阅本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与募投项目的投资实施计划及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抵触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及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含肆亿伍仟万元)(¥45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9-026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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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含壹亿元)(¥100,000,000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一)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股东谋取较好的业绩回报。

  (二)额度

  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含壹亿元)(¥100,000,000元,含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收益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公司购买的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三)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与现金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由于公司现金管理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提高办理效率,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

  (五)管理期限

  根据本项授权购买的各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七)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保本收益产品的发行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管理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收益波动风险:尽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购买的是保本收益产品,但保本收益产品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如购买的是浮动收益型产品,则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收益存在收益波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购买的保本收益产品存续期不可赎回、不可转让,在产品到期支付本金和收益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持有的保本收益产品将可能存在不能及时变现的情况。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选择结构性存款方式或购买固定收益型的产品,以确保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得到稳定可靠的收益;

  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将购买产品周期短的产品,以提高资金的流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可靠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业绩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含壹亿元)(¥100,000,000元)的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者的业绩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含壹亿元)(¥100,000,000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保荐机构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证券投资活动。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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