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远亮 (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党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4.99%,主要是预付供应商货款本期完成采购入库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0.93%,主要是剩余摊销期不足一年的长期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2.00%,主要是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依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调整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9.06%,主要是随着销售订单上升相应的原材料采购应付增加,以及银行承兑票据结算增加。
(6)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0.65%,主要是产品完成交付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0.60%,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8)递延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33.56%,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资助的专项资金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62.28%,主要是本期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业务收入增长较快。
(2)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39.68%,主要是本期随着收入上升成本相应增加,以及本期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回落使得成本增幅小于收入增幅。
(3)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65.51%,主要是本期计提房产税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114.33%,主要是本期积极开拓市场,相关的业务推广费、技术支持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244.03%,主要是本期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亏损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上期发生额为处置损失115.17万元,本期未发生资产处置。
(7)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91.58%,主要是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利得较上期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717.71%,主要是本期支付的违约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128.12%,主要是本期递延所得税较上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284.36%,主要是本期销售增长现金流入增加,以及公司大力加强应收账款回款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103.05%,主要是本期股权转让收回投资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56.82%,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股份转让事项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00股质押给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牛龙行”),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745,959,694 股的比例为16.50%。2017年10月27日,袁明先生与小牛龙行签署了《袁明与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袁明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全部转让给小牛龙行。2017年11月14日,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100%)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7年11月14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止。2018年12月20日,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100%)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司法冻结。截至本报告公告日,袁明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事项尚未完成,公司将持续跟进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法定代表人事项
公司原董事长袁明先生于2016年6月16日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职务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现行董事长之职责由现任副董事长吴远亮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尚未推选出新的董事长,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暂未进行工商变更。
3、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的参股公司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余额为3,297.92万元。以上资金占用不属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管理层仍在积极的与对方沟通,督促对方尽快归还其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后续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对其采取其他方法来维护公司的权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注1:(1)本人在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期间,如果再设立其他企业,则该等企业和其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联营)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本人不会利用在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地位进行损害侵占影响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2)本人承诺今后不通过参股、控股其他公司、与其他公司联营或者其他方式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注2: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