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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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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2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勇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产品为核心,以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理念,紧密围绕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专注核心业务,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创新开拓,不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公司继续保持研发技术的创新性与先进性,加快新产品研发及注册工作,丰富产品线。新一代Polaris(北极星)系列分析系统样机在第十六届国际检验医学暨输血仪器试剂博览会实测展示,显著提升公司自产全自动生化分析系统和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的技术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生化诊断业务的竞争领先优势,为未来免疫发光诊断业务的快速成长创造更好的竞争优势。公司正全力推进Polaris系列产品的注册工作。

  公司继续专注主营业务,聚焦优势领域,进一步加强公司营销团队与渠道公司的协同互补,进一步协调公司试剂产品和仪器产品健康有序发展,统一市场策略,共享终端资源。继续巩固公司生化产品线、酶免产品线的市场竞争优势,持续提升化学发光仪器的性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化学发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挥自身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整合优势渠道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以产品质量和服务把控好终端客户,提升终端客户对公司品牌、产品与服务的忠诚度。报告期内,渠道公司实现自产试剂销售同比增长达到50%以上。

  公司进一步优化公司分子诊断业务运营体系,加强科华与天隆在分子诊断业务的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融合双方的研发、市场、销售资源,提高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在保持血液中心(血站)核酸检测业务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开拓生物制品客户,把握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2019年底单采血浆站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的政策利好,争取为更多终端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报告期内,由于国家对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的重视,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的“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相关仪器和试剂产品收入大幅增长,实现收入2000万元左右, PCR试剂、核酸提取试剂、PCR设备、核酸提取设备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0%以上。2018年10月取得注册证的高血压合理用药检测试剂盒(PCR-溶解曲线法)市场推广取得良好开局,已签订授权代理终端超过30家,为实现销售增长打下扎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558万元,同比增长11.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58万元,同比增长2.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10万元,同比增长0.62%。报告期末总资产357,715万元,比上年度末增长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0,844万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43%。报告期内,由于并购贷款增长导致利息费用支出较大上升,合并报表增加了西安天隆、苏州天隆、山东科华和江西科榕等子公司,导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相应上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同比增长42.94%,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代理产品货款增加;

  2、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减少32.84%,主要系报告期内待抵扣进项税减少;

  3、应交税费同比减少38.54%,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了上年末缓缴的部分增值税和所得税;

  4、其他综合收益同比减少145.98%,主要系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

  5、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2.48%,主要系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西安天隆、苏州天隆、山东科华和江西科榕等子公司所致;

  6、管理费用同比增长73.31%,主要系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西安天隆、苏州天隆、山东科华和江西科榕等子公司所致;

  7、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00.82%,主要系并购贷款导致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勇敏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0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fo.com.cn,下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并由保理业务合作机构为公司提供应收账款相关的保理服务,保理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章程》的主要修改内容对照详见附件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对照表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1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3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会议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国内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拟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保理业务合作机构为公司提供应收账款相关的保理服务。

  2、合作机构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

  4、金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买断式转让方式。

  6、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利息由债务人支付,公司不予承担。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合作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因债务人信用风险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作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回收,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4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6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5日15:00-2019年6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588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二楼海纳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确认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8)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将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9年4月27日于上述媒体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9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5、6、8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9年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5、登记地点:上海市钦州北路1189号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锡林、宋钰锟

  电话:021-64850088

  传真:021-64851044

  电子邮箱:kehua@skhb.com;

  7、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22”,投票简称为“科华投票”。

  2、议案设置。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9年6月6日召开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以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如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均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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