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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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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05、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3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少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全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期末较年初金额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收益凭证所致;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是因为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项目,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示;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金额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收益凭证,在本期末尚未到期;

  4、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较年初金额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采购原材料,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年初金额减少主要是上年度计提的年度绩效薪酬本期已发放;

  6、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贷款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7、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较上年同期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28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19年4月26日9点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17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少陵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29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11点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0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春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31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起陆续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境内上市公司执行。公司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及要求,对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做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进一步明晰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4、套期会计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公司将自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并按照财政部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通知要求进行会计报表编制及披露。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行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32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期限不超过270 天(含270天)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原因及目的

  1、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使公司资金结构更加合理化。

  2、成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已经成为优质企业的标志之一,有利于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知名度,为公司打下良好的信用基础,对公司形象提升具有积极的意义。

  3、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灵活,可有效降低融资风险。超短期融资券在核定的额度内可以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也可以由公司灵活掌握,在银行贷款紧张的情况下,超短期融资券的融资方式是一种较为有效的补充。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预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待偿还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可选择一次或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发行期限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

  3、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利率将根据信用评级情况,依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定期公布的定价估值(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价估值)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

  4、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流动资金贷款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5、发行对象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6、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注册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及修订、调整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发行期数等,并负责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手续;

  2、聘请为本次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银行及其他中介机构,并向承销商银行申请债券包销授信额度;

  3、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申报等相关事宜,包括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注册发行的申报材料等;

  4、审议、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注册、发行、上市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报告、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9、上述授权在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发行人信用情况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的相关规定,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网站和财政部网站等,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六、备查文件

  1、《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33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定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9日(星期四)

  B股股东应在2019年5月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1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2019年5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2019年5月13日17:00前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公司传真:010-51672010

  3、公司不接受电话通知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层证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赵寅虎

  联系电话:010-51672029   传真:010-51672010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5

  2、投票简称:京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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