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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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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志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导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期增减比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期增减比略有不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48.60%,主要系本期收回应收利息;

  2、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88.94%,主要系购买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变化;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引起的列报变化;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期初增长100%,主要系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引起的列报变化;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41.77%,主要系预付的工程款、设备款减少;

  6、预收款项较期初增长115.71%,主要系预收的销售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3.16%,主要系本期发放职工薪酬;

  8、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9.04%,主要系本期公司电站所在流域来水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公司下属水电站上网电量相应增加,水电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39.26%,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应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有所增加;

  10、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71.55%,主要系本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60.70%,主要系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变化所致;

  12、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50.90%,主要系基金收益、按股比确认的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及银行保本型产品收益变化所致;

  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62.30%、61.64%,主要系本期公司电站所在流域来水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公司控股及参股水电站上网电量相应增加,公司利润相应增长;

  1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75.00%,主要系本期公司电站所在流域来水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公司控股及参股水电站上网电量相应增加,公司利润相应增长;

  15、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00.08%,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6、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去年同期增长89.79%,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53.94%,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湖南发展春华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去年同期支付工程款项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412.66%,主要系经营活动综合影响所致;

  19、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00%,主要系本期收回达晨基金投资本金145万元;

  20、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去年一季度收到基金投资收益;

  21、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00%,主要系本期收回固定资产处置款;

  22、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72.24%,主要系本期收回结构性存款、银行保本型产品本金和收益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2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去年同期增长164.99%,主要系投资活动综合影响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63.32%,主要系投资活动综合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建华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9-019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5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21)。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22)。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9-020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为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4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9-021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文件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部分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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