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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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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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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于2018年5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24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南一农集团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条件无异议,本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2018年4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5)。

  鉴于资本市场变化,南一农集团未能在有效期内实施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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