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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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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19-048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19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2,8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310,8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539,2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2017年2月28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4月6日,公司与交行嘉定支行、中信证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天洋热熔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四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争议纠纷。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 “年产4,800 万㎡太阳能电池封装用EVA 胶膜项目”和“年产3.1 亿㎡热熔胶网膜项目”相对应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上海天洋: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8)。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本次注销的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和节余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止至2019年4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51,791.69元(包括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0.02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相应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2019年4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51,791.69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全部募集资金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公司已对上述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证券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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