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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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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1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等,从公司业务情况和会计处理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

  一、公司业务情况

  1.信用业务的单独披露及相应计提。年报披露中,公司按业务板块进行收入统计,主要分为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自营业务、资管业务及其他业务,并将信用业务归属于经纪业务板块,未将其划分为单独的业务板块;在年度报告的分部报告中,也未将信用业务财务数据单独披露。报告期内,经纪业务收入10.99亿元,占收入的40.05%。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公司信用业务的经营情况,包括不限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同比变化等;(2)在或有事项中,公司披露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目前涉及两笔金额较大的诉讼,包括涉及本金1.17亿元“中捷股份”的诉讼以及涉及本金8950万元“金刚玻璃”的诉讼。请结合上述诉讼的情况,补充披露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中涉及两笔诉讼的“中捷股份”和“金刚玻璃”的会计处理、相关依据,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3)目前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是否存在其他潜在风险或减值迹象,是否需要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并充分披露提示相关风险。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并发表意见。

  2.自营业务的季度变动。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收入8.34亿元,同比减少21.27%,占收入的30.39%,其中第四季度投资收益为7.12亿元,接近于前三季度之和。请公司补充披露:(1)导致公司投资收益单季度大幅提升的主要原因及其会计处理依据;(2)公司对自营业务持有资产的会计处理方式和依据,以及该标准在三年内是否发生变更,相关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并发表意见。

  3.自营业务的资产减值计提。公司1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披露,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82亿元,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达2.7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别明细、计提减值的依据和标准;(2)在风险章节中,公司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但公司未就具体风险进行定量披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的“第八章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的要求,请公司补充披露各类风险的风险敞口、相应的敏感性分析以及在报告期内的波动等。

  4.子公司股权投资。公司前期披露,根据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规定,2018年度共计提坏账准备4,122.46万元,包括对子公司一笔项目投资的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40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笔项目投资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总金额和主要用途,交易对方及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以及该项目目前的进展情况等;(2)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投资的起始时间,对该项目未来的投资计划,将该笔投资款记为应收款的合理性,以及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并发表意见;(3)该笔项目投资的应收款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并补充拟采取的化解风险措施。

  5.其他业务。公司披露前三季度“其他业务”收入仅1321万元,但第四季度“其他业务”收入达3.26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其他业务”的构成情况、结合业务模式披露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导致该业务的收入和成本在第四季度均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突击交易的情形;(2)该业务的收入计量口径是否发生过调整,若进行过相关调整,则请补充说明调整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谨慎性要求。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相关会计处理

  6.结构化主体的情况。公司披露,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资产总额为36.33亿元,而并表结构化主体的减少也是本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变动56.77%的主要原因。年报显示,公司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和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分别对24只和7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施控制,并纳入合并报表。其中,包括“西南证券鹏瑞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在内的3个结构化主体因法律纠纷已处于司法诉讼中。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投资比例、合作模式、决策机制、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等因素,补充披露公司持有的结构化主体情况,包括并不限于持有的数量、初始投资金额总和,以及目前的公允价值计量价值等;(2)对于未纳入合并范围但持有权益的结构化主体,补充披露持有的数量、初始投资金额总和,以及目前的公允价值计量价值;(3)对于前述未纳入整体报表的结构化主体,若进行纳入调整,请明确其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4)前述结构化主体中,是否存在较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是否存在连带责任或相关承诺等。若存在,请充分披露并提示相关风险;(5)公司结构化主体中,是否存在优先和劣后等类型的分级安排。若存在,请补充披露分级结构化主体名称,成立时间以及公司所持有其中优先级或者劣后级的份额,承揽的责任和义务;(6)对于各结构化主体,就是否纳入合并报表事项,在各报告期是否存在会计处理上的差异情况。若有,请逐一列示并说明会计处理不同的原因。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并发表意见。

  7.关于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公司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商誉余额包括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收购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2.64亿元,其中商誉本期增加了968.3万元,同时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增加0.71亿元。同时,报告期内,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价持续下跌。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商誉和计提减值损失变动的原因;(2)自收购子公司产生商誉以来各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和关键参数,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认定的标准、依据和结果;(3)结合收购子公司以来各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及商誉减值计提情况,明确说明各年度商誉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和准确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并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9年5月10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进行回复并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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