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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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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牛”)、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瑞”)、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基金”)、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蛋卷基金”)、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协商一致,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FOF,基金代码:007090)参加中国银行、海通证券、东北证券、华龙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银河证券、天天基金、好买基金、中证金牛、肯特瑞、陆金所、联泰基金、基煜基金、蛋卷基金、盈米基金(以下简称:上述销售机构)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9年4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本公司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FOF,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上述销售机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上述销售机构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上述销售机构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FOF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FOF在上述销售机构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5、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即对于认购所得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次一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9年4月25日起生效,本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为2020年4月27日。

  对于申购所得基金份额,自申购确认日的次一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2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逐级递减,登记机构根据单笔申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笔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0份时,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全部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在1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1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一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如果投资人在不同的时间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1、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申请办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4、扣款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以上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5、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且每期扣款及申购申请日固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6、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

  7、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请日,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在T+3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4日起查询定期定额申购的确认情况。

  6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6.2 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T+3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及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的《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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