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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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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承接剧院会场、图书馆、酒店、写字楼、医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按产品分为公共建筑装饰工程、住宅建筑装饰工程和设计业务三大类型。

  在公司建筑装饰主业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公司明确了“将职业教育打造为公司第二主业”的战略目标。近年来,公司通过并购整合拥有了中国建筑装饰行业职业教育平台:中装新网与学尔森;学历提升职业教育平台:跨考教育;并通过参股金英杰,为建立中国医疗行业职业教育平台做好了战略准备。2017年至今,在国家产教融合战略背景及政策大力支持下,公司收购了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职业教育的前端学历职业教育领域,用前端学历教育贯通后端非学历职业教育培训的“纵向贯通”战略思想,全面升级公司在职业教育领域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以建筑装饰为主业,以职业教育为第二主业。

  (1)做深渠道,做深客户价值,深耕细作装饰业务,保持公司在业界的领先地位。公司通过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建设,大客户战略、老客户推动战略及设计拉动战略,持续发力,通过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影响力,稳固传统装饰主业持续盈利能力。

  (2)公司战略布局“一带一路”巨大的海外市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业务合作,拓展海外工程市场,提升公司在境外的品牌知名度和获取海外大订单的竞争力。

  (3)公司以互联网新思维,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于2015年创建了专注于打造家装、家具、家饰垂直细分领域的电商平台-优装美家。目前,优装美家已逐步完成一线城市的市场布局,更积极向二线及众多区域重点城市的布局,持续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品牌影响力,落实公司互联网家装战略布局,形成新盈利增长点。

  (4)做强做大建筑装饰产业、大健康产业、文化旅游产业职业教育。五年来(2013-2017),公司通过并购整合拥有了中国建筑行业职业教育平台:中装新网与学尔森;学历提升职业教育平台:跨考教育;并通过参股金英杰,为建立中国医疗行业职业教育平台做好了战略准备。结合公司在建筑装饰产业、酒店装饰产业、医院装饰产业的行业优势,公司职业教育第二个五年计划(2018-2022)明确要在上述几大从业人数众多,资格认证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量巨大的产业中发力中国职业教育。

  (5)公司战略决策进入职业教育的前端学历职业教育领域。2018年,公司成功收购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进而控制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公司在中国人口大省且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四川省省会成都成功落子开绘公司互联网大学教育集团办学蓝图。同时,标志着公司已经成功布局职业教育的前端学历职业教育领域,落地前端学历职业教育贯通后端非学历职业教育培训的“纵向贯通”战略思想,全面升级公司在职业教育领域的产业布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经营工作简要回顾

  2018年,公司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一方面继续深耕建筑装饰行业,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加大国内市场开发力度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提升总体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在国家深化产教融合战略,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背景下,公司于报告期内成功收购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区的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标志着公司进入职业教育的前端学历职业教育领域,成功落地公司升级职业教育的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576.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86%;实现营业利润-42,402.9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63.9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2,195.7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07.58%。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88,347.19万元,同比增长6.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19,837.65 万元,同比下降11.75%。公司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8年度净利润的下滑并不会增加公司实质性的经营与财务风险,原因为:

  1、本次增加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针对2018年已经出现延期,或者账龄较长,可能存在一定财务风险债务人补充计提的,不影响公司现金流,并且公司工程项目预算已将这类应收账款进行了资金规划。

  2、商誉减值准备主要是增加了对学尔森和跨考教育两家教育机构收购形成的商誉,商誉的减值亦不影响现金流。本次计提后学尔森商誉余额为1,250.62万元,跨考教育商誉余额为12,424.64万元,近年来学尔森大幅减亏,跨考持续盈利,未来的减值风险很小。

  3、洪涛集团自成立以来,尤其是2009年上市以来,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顺利,连续12年位居全国装饰行业百强排名前五名,被授予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的行业旗舰,是国内高端公共装饰的持续领跑者,积累了大量的标志性建筑及国内重大装饰奖项等财富,具有较高的竞争优势。2015年以来,公司将教育产业作为第二大主业,前后收购学尔森、跨考教育、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等教育资产,未来将旗下的教育资产做大做强,集团化整合,精细化经营。受国家职业教育产业鼓励的政策影响,教育产业政策红利将逐步释放,预计2019年后公司教育业务盈利能力将持续改善。

  (二)装饰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为自主承揽业务、自主组织设计或/和施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

  (三)装饰业务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与公司装修装饰业务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制定的主要准入标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7)《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8)《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规范》;(11)《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1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1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1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

  公司非常注重企业内部标准的建设,在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借鉴美国国家标准,结合企业多年的实践经验,制定了《装饰工程内控质量验收标准》企业内部标准,同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针对性的制定施工、检测方案。在装饰设计方面,制定了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装饰设计图纸审校提纲》、《装饰设计图纸编制发送与存档规定》等文件,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广泛实施,大大提升了公司的设计水平。

  2、质量控制措施及评价

  (1)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提出了“绿色、精品、安全、创新”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管理方针,制定了“件件是精品”的发展战略。公司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大管理体系认证。

  此外,公司还对施工质量实行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流程:事前严格审核施工操作人员资质与技能,充分保障施工水平;事中坚持执行“五步曲过程控制法”,同时加强把控施工材料与施工技术,确保材料的优质以及技术的先进性与科学性;项目完工后,采用定期回访、有效监测、售后服务等多种途径,加强质量控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2)质量控制评价

  公司通过运用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在质量管理方面荣获多项荣誉:获得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 “全国建筑行业质量领军企业”、“全国装饰材料行业质量领军企业”、“全国建筑行业质量领先品牌”、 “全国建筑装饰行业质量领先品牌” 、“全国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全国质量信的过产品”、“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等。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万元

  ■

  其他说明:

  注:2018年5月公司以2,500.00万元的价格获得福建广弘翔建设有限公司,2018年6月福建广弘翔建设有限公司更名为洪涛建设(厦门)有限公司,同时完成增资,实收资本由2,500.00万元增加到10,000.00万元。

  (二)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期新设子公司                                                                 单位:万元

  ■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95元。截至2014年9月1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5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296,000元,募集资金净额845,904,000元。

  截止2014年9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4]【4802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22,580,578.8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98,010,193.06元;于2014年9月19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4,483,374.62元(含置换预先投入资金98,010,193.06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0,991,939.62元;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811,114.83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100,514.43 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193,635.39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8,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968,136.53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账户累计共产生利息金额人民币29,651,347.72元,手续费支出金额人民币6,632.30元。

  (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9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100元。截至2016年8月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740,062.68元,募集资金净额1,184,259,937.32元。

  截止2016年8月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专审字[2016]4802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0,798,950.08元,其中:2016年8月4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720,020.91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078,929.17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83,042,060.52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账户累计共产生利息金额人民币49,589,654.59元,手续费支出金额人民币8,581.3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0年6月29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分别设立了11014674576003(账号)、11014689629001(账号)、20000024921800000870612(账号)、

  20000028098000001561264(账号)、755901872710506(账号)五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4年10月17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广东云浮洪涛装饰高新石材产业园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01872710506)因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共计14,968,136.53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余额中含利息收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分别设立了11016977505009(账号)、20000024921800000870734(账号)、755901872710705(账号)、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6年9月3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与平安银行深圳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创维大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洪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共计783,042,060.52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余额中含利息收入。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和附表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总裁刘望先生、独立董事章成先生、财务总监宋华先生和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小连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91,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91%,涉及激励对象41人。如股份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尾数差异,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施后的股份总数及单价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年1月24日起至2017年2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2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3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7年5月9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6、2017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17年5月25日为授予日,向暂缓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庆平、刘文苑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140万股。激励对象李庆平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17年7月7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17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份的议案》,确定2017年9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4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600万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未解锁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17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未解锁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5%。

  10、2017年12月18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或所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33名激励对象共计441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17年12月28日,公司公告《关于完成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12、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剩余股份的的议案》,确定2018年2月9日为授予日,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1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出具了核查意见。

  13、2018年3月23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剩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或所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10名激励对象共计160万股限制性股票。

  14、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0,000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预留激励对象共计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核查意见。

  15、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46名所持有的16,340,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3069%。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解锁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16、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股权激励股份共计870,000股,涉及人数8人,占公司股本总额1,250,308,390股0.070%。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名,股权激励股份86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9%;预留激励对象1名,股权激励股份1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1%。

  17、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已完成解锁,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5月29日。

  18、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87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7月2日办理完成。

  19、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448%。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解锁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批已完成解锁,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7日。

  21、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41,200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预留激励对象共计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回购注销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因部分对象发生异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并注销。

  (二)回购数量

  ■

  备注:限制性股票总额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含本次审议回购注销的股份。

  (三)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原因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即3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4,141,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968元/股; 4名预留激励对象所持75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272元/股。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18,886,281.6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

  说明:变动前股本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2019年4月23日股本。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程序合法合规。此次回购与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该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上述股票。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91,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91%,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1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洪涛股份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合法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洪涛股份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洪涛股份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项目情况

  1、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水司楼大酒店项目:合同暂定金额4.5亿元,其中酒店一、二、三层公区暂定工期150天,项目整体完工工期约360天。项目已进场施工,已确认部分收入并收到部分款项。因工程内容调整,预计工程完成时间延后,具体完工时间以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时间为准。

  2、三亚夏日体验广场项目:公司已与发包方签订了项目总承包合同。该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合同暂定总价6亿元整,合同暂定工期为24个月。前期因三亚市政府规划调整,项目延期。目前已经恢复施工并按照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中。

  3、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公司与永旺(柬埔寨)有限公司和伟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价1.27亿美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境外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号:2017-093)。工程主体大楼已于2019年1月封顶,目前在装饰施工阶段。

  4、中国-东盟(崇左)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装饰总承包工程:工程签约合同价5亿元,其中崇左东盟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工期为175天,崇左东盟国际五星级酒店工程工期为300天。目前工程第一阶段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已进场施工。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王肇文先生、朱莉峰先生、章成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实施自查,编制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5亿元,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总裁工作细则》。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规范〉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规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授权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件决策程序〉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大事件决策程序》。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制度》。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担保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管理办法》。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三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敏感信息排查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敏感信息排查制度》。

  三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理财业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理财业务制度》。

  四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四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我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9年5月27日下午14:30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2019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7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2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

  15、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以上3、15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6、7、8、9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非表决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王肇文、朱莉峰、章成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9年5月26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82451183;传真:0755-82451183

  邮编:518029

  联系人:王小连、王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5、投票简称:“洪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8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上述股票。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91,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91%,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1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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