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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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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独立董事朱闽翀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雪莱特2018年度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事项可能导致雪莱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影响的其他事项。本人无法保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是否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存在的风险事项。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光科技应用”“锂电池生产设备”“智能包装设备”“充电桩”等。其中,“光科技应用”业务的主要产品包括:LED室内照明系列、LED户外照明系列、汽车照明系列、荧光灯室内照明系列、环境净化系列等,该业务板块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居照明、公共照明、道路照明、汽车照明、室内外杀菌消毒等领域。“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由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运营,该公司主要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提供锂电池整条生产工艺链的中后段设备。“智能包装设备”业务由控股孙公司漳州宇杰智能包装设备有限公司运营,该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真空包装机,主要用于粮食等颗粒类物质的真空包装。“充电桩”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产品分为直流和交流,有立式、移动式和壁挂式等型号,主要提供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营商或企业及个人用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实体经济下行,中美贸易摩擦升级。2018年也是公司极其困难的一年,面对金融去杠杆、融资难、流动性紧张等不利因素,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确立了“聚焦主业、稳健经营”的行动主题,以积极主动地应对经营压力,并通过调整业务、缩紧开支、加快回收账款、加快对外投资项目退出等方式来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成本不断提升,财务费用增加较大;受营运资金紧张影响,公司部分业务受到影响,营业收入下降较为明显。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566,067,657.99元,与去年同比下降44.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833,977,772.38元。

  (一)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努力开拓荧光灯室内照明系列、环境净化系列、汽车照明系列、LED室内照明系列业务,受资金流动性影响,公司优选账期和回款较好的订单和客户进行合作,有选择性地调整处理部分现金流较差的部分订单,导致荧光灯室内照明系列、汽车照明系列、LED室内照明系列三项业务的收入同比有较大的下降。

  报告期内,子公司富顺光电的充电桩业务,受资金短缺影响,并考虑到产品销售账期长、回款难,部分客户财务状况恶化等因素,故调整经营策略,仅保留一小部分有较好回款的充电桩订单;同时LED户外照明系列、LED显示系统系列业务也受到资金短缺和充电桩业务调整的影响,未能实现较好地发展。综上,富顺光电的业务收入在2018年出现大幅下滑。

  报告期内,子公司深圳卓誉的动力设备业务受行业波动影响,导致已签订的部分订单取消或延期,已发货送达客户的设备遭到客户拖延验收,订单大幅减少,销售利润也受到挤压,业绩承诺未能完成。

  报告期内,因相关业务受资金、行业因素影响较小,故环境净化系列、智能包装设备系列两项业务的收入保持稳定,基本与上一年持平。

  (二)对外投资项目退出情况

  因融资难,财务费用持续增加,营运资金十分紧张,公司通过加快对外投资项目退出的方式回笼资金。报告期内,公司退出了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不再持有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份额,相关退出资金已到账。同时,公司参与设立的广东雪莱特大宇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也在报告期内退出部分股权投资项目,相关退出资金已到账。

  (三)公司管理和其他方面

  1、2018年,公司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尤其是针对富顺光电,公司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并紧密配合律师应对部分充电模块资产被法院扣押的事项,同时严格要求富顺光电相关管理人员及时充分地汇报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以便公司积极应对,控制经营风险、保障资产安全。

  2、深圳卓誉于2018年2月27日完成股权过户,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深圳卓誉2017-2018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为3,360.72万元,低于承诺的5,500万元,涉及股份补偿总数为10,068,011万股,由深圳卓誉原股东何立、黄治国、黄海荣、余波四人按对应比例予以分配补偿。

  3、报告期内,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要求,公司拟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21,500股,回购价格为2.355元/股。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议案。截至目前,相关注销工作仍在进行中,此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5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即全部终止。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30日、2018年10月19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20户,具体包括: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1户,其中: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45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柴国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人,董事朱闽翀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566,067,657.99元,与去年同比下降44.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833,977,772.38元。

  4、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全》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5、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经制定了经营计划,正在采取相应措施来改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64,348,876.26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75,651,401.49元。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3,977,772.3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64,814,815.61元。

  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卓誉自动化2018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7159号),卓誉自动化2018年度净利润为821.59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625.61万元,2017-2018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60.72万元,业绩完成率为61.10%,未实现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

  《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将以股份补偿方式对卓誉自动化2017-2018年度未完成盈利承诺实施业绩补偿,补偿股份数量合计10,068,011股,占4人所持雪莱特股份总数的31.49%,占公司总股本的1.29%。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数量合计10,068,011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工作中能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

  公司拟在2019年度继续聘用该机构为公司审计机构,年经常性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不含税),实际执行时可根据具体审计工作内容的变化而适当调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公司非独立董事2018年度薪酬考核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3.1以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柴国生先生2018年度薪酬考核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柴国生先生、柴华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2以5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冼树忠先生2018年度薪酬考核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冼树忠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3以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总裁、财务负责人柴华先生2018年度薪酬考核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柴国生先生、柴华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4以5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副总裁陈建顺先生2018年度薪酬考核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陈建顺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4、《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彭晓伟先生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朱闽翀先生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朱闽翀先生回避表决。

  14.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苗应建先生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苗应建先生回避表决。

  14.5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陈本荣先生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陈本荣先生回避表决。

  15、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考核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6、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20日14:00在本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朱闽翀先生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票的说明:

  一、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雪莱特2018年度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7158号)中“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相关说明,本人认为截止2018年12月31日,雪莱特公司存在1、雪莱特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8,942.68万元;2、雪莱特公司存在借款逾期、大额债务逾期被债权人起诉并由此形成的大额银行存款被冻结、存货被扣押的情况;3、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中关于已销售充电桩的重大回购承诺。上述事项可能导致雪莱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影响的其他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雪莱特已由法院调解或执行要求支付,而尚未支付或被执行的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2、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重要或有事项(包括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及标金额1.14亿元);

  3、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

  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重要期后担保、期后诉讼和期后借款逾期事项。

  因此,朱闽翀先生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1、2、3、4、5、6、7、8、10、11、13、15、16项议案投反对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对雪莱特五届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投反对票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52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2019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号亿能国际广场2座19楼雪莱特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上述议案6、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5、股东何立、黄海荣、黄治国、余波对议案6、7回避表决;董事长柴国生、董事柴华对本人及对方的薪酬回避表决;董事冼树忠、陈建顺、监事程杨、肖访分别对本人的薪酬回避表决。上述需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并于会议当天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

  6、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7、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号亿能国际广场2座19楼(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0757-86236050

  联系人:张桃华、熊艳邮政编码:528200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号亿能国际广场2座19楼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6”,投票简称为“雪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有的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委托人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平均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3: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

  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4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由材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2人,监事肖访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566,067,657.99元,与去年同比下降44.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833,977,772.38元。

  3、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该事项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不会对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拟采取的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是可行的。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64,348,876.26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75,651,401.49元。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3,977,772.3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64,814,815.61元。

  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业绩补偿实施方案是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做出的,补偿方案符合协议补偿条款的约定。公司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依据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业绩补偿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工作中能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

  公司拟在2019年度继续聘用该机构为公司审计机构,年经常性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不含税),实际执行时可根据具体审计工作内容的变化而适当调整。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继续聘用其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考核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1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刘由材先生2018年度薪酬考核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刘由材先生回避表决。

  12.2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程杨女士2018年度薪酬考核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程杨女士回避表决。

  12.3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肖访女士2018年度薪酬考核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肖访女士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4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为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并掌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经认真核查,现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何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800万元。截至2018年4月4日,公司向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屈赛平、龚贤杰非公开发行股份15,694,163股,发行价格4.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0.1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09,736.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0,253.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000209号《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4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募集资金的实际支付使用,公司均与保荐机构保持沟通,接受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三方监管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度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不存在节余情况。目前账户内余额系募集资金在专户中产生的银行利息。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8年度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2、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其他说明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000209号《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0.11元,其中7,909,736.84元用于支付发行费用(即中介机构费用),剩余70,090,253.27元用于支付交易对方的现金对价。

  因公司已于前期通过其他银行账户支付了中介机构费用。募集资金账户中实际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合计6,474,800.00元,较原定用途减少了1,434,936.84元。

  为使募集资金得到充分利用,公司将原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交易对方的现金对价。募集资金账户中实际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合计71,546,176.47元,较原定用途增加了1,455,923.20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8,020,976.47元,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增加了20,986.36元,系因募集资金在账户中产生的银行利息。

  附件:《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0.11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7,909,736.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0,253.27元。募集资金净额70,090,253.27元全部用于支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本次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全部现金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与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按照协议约定,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来支付解决。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4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按照规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内容与公司相关的主要包括:(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朱闽翀: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苗应建、陈本荣: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4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2018年年度报告已于2019年4月27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柴国生先生,公司董事、总裁、财务负责人柴华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桃华先生,独立董事苗应建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51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

  补偿实施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于2018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收购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誉自动化”)100%股权,根据各方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9]003674号),卓誉自动化2017-2018年度业绩盈利承诺未完成。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关于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通过了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以交易获得的雪莱特股份实施补偿的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补偿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简述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何立等4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卓誉自动化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2017年9月12日,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

  2、2017年10月11日,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17年10月30日,雪莱特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

  4、2017年12月6日,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17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17年第77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6、2018年1月21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何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8号),核准公司本次交易。

  7、2018年2月27日,卓誉自动化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何立等4名交易对方所持卓誉自动化100%股权全部过户至雪莱特名下,卓誉自动化变更为雪莱特全资子公司。

  8、2018年4月,公司向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发行股份31,967,211股,发行价格6.10元/股;公司向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等3名投资者发行股份15,694,163股,发行价格为4.97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77,999,990.11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47,661,374股,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4月23日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上市日为2018年5月9日。

  二、业绩补偿方案

  1、实施业绩补偿的原因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向公司承诺卓誉自动化2017-2018年度实现的累计净利润(净利润数额指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数额不低于5,500万元。如卓誉自动化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额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盈利承诺数额,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应当就当期未实现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承担补偿责任。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卓誉自动化2018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7159号),卓誉自动化2018年度净利润为821.59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625.61万元,2017-2018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60.72万元,业绩完成率为61.10%,未实现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因此,按照协议约定,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应对公司实施业绩补偿。

  2、业绩补偿方式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优先以交易所获得的雪莱特股份对公司予以补偿,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形式补偿。具体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A、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额)÷盈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相应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

  以上计算公式所述的“标的资产相应对价”系指本次交易中雪莱特为取得标的公司100%股权向乙方支付的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之和。

  B、现金补偿计算公式:

  当期应补偿现金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额)÷盈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相应对价]-已回购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3、股份补偿情况

  根据上述股份补偿计算公式,2018年度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应补偿股份数量合计10,068,011股,具体如下:

  ■

  4、现金补偿情况

  截至目前,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持有的雪莱特股份足以完成股份补偿,本次不涉及现金补偿情况。

  综上,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将以股份补偿方式对卓誉自动化2017-2018年度未完成盈利承诺实施业绩补偿,补偿股份数量合计10,068,011股,占4人所持雪莱特股份总数的31.49%,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三、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情况

  1、回购注销股份的原因

  卓誉自动化2017-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未达成,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将以股份补偿方式实施业绩补偿,因此公司将对应补偿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股份的来源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卓誉自动化100%股权向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及价格

  公司将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数量合计10,068,011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朱闽翀:本人对《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关于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等相关报告均投反对票,无法保证卓誉自动化2017-2018年度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额的真实性。

  独立董事苗应建、陈本荣:鉴于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誉自动化”)2017-2018年度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当期业绩承诺金额,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应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条款对公司进行补偿。本次业绩补偿方式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方案合理,充分考虑了其他股东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业绩补偿实施方案是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做出的,补偿方案符合协议补偿条款的约定。公司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依据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业绩补偿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5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于2018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收购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誉自动化”)100%股权,根据各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编制了关于卓誉自动化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

  (一)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两个部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何立等4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卓誉自动化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收购标的卓誉自动化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0,000万元,其中35%以现金支付,共计10,500万元;剩余65%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共计19,500万元。

  本次向配套融资认购方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8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的100%,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730,241,172股的20%,即146,048,234股。

  (二)交易的审批核准程序

  2017年9月12日,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

  2017年10月11日,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10月30日,雪莱特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

  2017年12月6日,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17年第77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2018年1月21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何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8号),核准公司本次交易。

  (三)交易的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标的公司卓誉自动化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2月27日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17532023。何立等4名交易对方所持卓誉自动化100%股权已全部过户至雪莱特名下,卓誉自动化变更为雪莱特全资子公司。

  2、新增股份发行上市情况

  2018年4月,公司向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发行股份31,967,211股,发行价格6.10元/股;公司向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等3名投资者发行股份15,694,163股,发行价格为4.97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77,999,990.11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47,661,374股,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4月23日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上市日为2018年5月9日。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情况

  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向公司承诺,盈利承诺期为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标的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净利润数额指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不低于2,200万元,2017-2018年度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数额不低于5,500万元,2017-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10,450万元。

  (二)补偿的方式

  交易完成后,在盈利承诺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如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额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盈利承诺数额,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应当就当期未实现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承担补偿责任。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同意优先以本次交易所获得的雪莱特股份对雪莱特予以补偿,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形式补偿。具体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1、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额)÷盈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相应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

  以上计算公式所述的“标的资产相应对价”系指本次交易中雪莱特为取得标的公司100%股权向乙方支付的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之和。

  2、现金补偿计算公式:

  当期应补偿现金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额)÷盈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相应对价]-已回购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如雪莱特在盈利承诺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项所述“本次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应回购股份数量以何立等4名原卓誉自动化股东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若盈利承诺期内雪莱特进行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乙方持有的雪莱特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应补偿股份的数量调整具体如下: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盈利承诺期内及盈利承诺期届满后至补偿股份实施之日期间雪莱特进行现金分配,现金分配部分应相应返还至雪莱特指定账户内,现金返还的计算方式为:现金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

  在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在计算的应补偿现金数小于或等于0时,按0计算,即已补偿的金额不冲回;经计算应补偿股份数中不足1股的尾数按1股计算;关于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补偿和现金补偿的内容和程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卓誉自动化2018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7159号),卓誉自动化2018年度净利润为821.59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625.61万元,2017-2018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60.72万元,业绩完成率为61.10%,未实现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具体如下:

  ■

  (二)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

  卓誉自动化因受行业波动影响,导致已签订的部分订单取消或延期,已发货送达客户的设备遭到客户拖延验收,订单大幅减少,销售利润也受到挤压,业绩承诺未能完成。

  (三)致歉声明及后续措施

  公司董事长柴国生、总裁柴华对卓誉自动化2017-2018年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深感遗憾,在此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并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后续,公司将督促何立等4名业绩承诺方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及时履行补偿责任。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后续进展,敬请投资者届时关注。

  2019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卓誉自动化的战略目标管理和风险管控,督促其落实各项经营举措,努力完成业绩承诺,以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5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资产查封、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资产被扣押、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前期公告情况

  1、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发布公告《关于子公司部分资产被扣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2、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发布公告《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的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3、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发布公告《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二、近期新增的资产查封、冻结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状态,获悉公司新增部分资产查封、冻结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主要情况如下:

  1、全资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开放大道的房屋(漳房权证龙字第02013069\02013070\02013071\02013072\02013073号)及位于彰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小港北路以东、梧桥北路以南的土地使用权(漳龙国用(2013)第0232号)被债权人申请查封。

  2、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5财保313、314号,本公司持有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被申请冻结,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漳州宇杰智能包装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被申请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2月28日至2022年2月27日止。

  3、公司位于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的房产(粤(2018)佛南不动产证明第0120840\0120841号)被债权人起诉由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查封,受限期间自2019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1日止。由于双方达成和解,法院于2019年4月22日准许原告撤诉,目前正在办理房产解封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资产被查封、冻结事项,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状况紧张,部分债务未能及时偿还,债权人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所致。上述资产被查封、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暂不影响目前订单的正常执行。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等情况,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通过部分偿还、增加担保、展期等方式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尚不排除后续新增资产被查封、冻结的情形。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并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处置资产等方式全力筹措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各方,妥善处理资产查封、冻结事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公告编号:2019-054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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