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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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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熊海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昌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虹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家电、汽车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产品主要是数字智能终端,及应用于家电及汽车等的各类外观结构部件。毅昌科技坚持以“科技立国,设计兴国”的发展理念,探索出独具特色的将工业设计(Design)、三精制造(Manufacture)、五星服务(Service)相结合的DMS创新产业模式——即以工业设计为主导,融合信息化技术,对新兴科技、创新设计、先进工艺、自动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等多方面进行集成创新,为国内外200多家客户提供工业设计及生产制造创新增值服务。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订单驱动型发展模式,以设计和服务拉动客户订单需求、以订单指导采购、生产等各个环节。通过提供从设计、精益制造到服务的一整套方案,让客户体验更美好的科技生活,从而带动企业的业绩增长。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和积淀,公司在电视机外观结构件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稳居前茅。但随着近年来公司所属行业呈现出的市场化程度高、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的特点,同时,下游家电行业市场保有量逐步接近饱和、消费引擎动力不足,公司主营业务盈利空间受到压缩。因此,公司积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现有主营业务上寻求产品的升级改良,在智能制造方面,公司重点布局、研究及开发智能终端显示业务,通过外延发展迅速整合优质内容资源,积极对外寻求合作,加强产业链整合力度,布局互联网电视领域,推出专门针对互联网的品牌战略,提升产品的利润空间。

  据2018年度彩电行业研究发布会报告显示,继2017年彩电销量大幅下滑之后,2018年国内彩电市场依然低迷。2018年,国内彩电市场零售额规模为1490亿元,同比下降8.6%,全国彩电市场零售额为4700多万台,比上年略有增长0.5%。大型电视零售额持续增长,2018年达到337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8%。虽然2018年中国彩电市场零售额略有增长,但并不乐观。大尺寸化仍在持续,2018年电视零售面积3370万平方米,同比上升6.8%。2018年中国彩电市场零售量规模虽有小幅增长,但不容乐观。相对于其他家电产品,黑弱白横的状态十分明显。虽在过去的一年,作为彩电业上游的面板市场价格整体下滑,给彩电市场提供了更多的利润空间,但价格战却在过去两年成为电视行业的主旋律,导致行业整体利润偏低,用低价换市场占比的趋势更加明显,无数次的低价促销刺激着行业的神经。面对这些新挑战,公司应该深耕当地,通过因地制宜开发出当地人喜爱的产品,在与各种品牌的较量中站稳脚跟。通过完善供应链体系,与当地开展合作共赢,加快本土化进程。在品牌定位上,要努力由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重塑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布局、品牌建设、销售渠道、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系统优化。在曲折的道路上,找准定位,在新时代、新赛场地海外市场迸发蓬勃生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达4,899,126,828.89元,同比减少14.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3,674,954.32元,同比减少70.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0,006,179.17元,同比减少58.06%。

  2018年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回顾:

  公司经营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核心竞争力

  按照年度规划,优化资产结构,清理呆滞库存。依托现有的客户群体及产品类型,对公司产品结构进行梳理优化,确保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度和竞争力。

  1. 持续清退低毛利、低附加值产品。2018年安徽、青岛、广州清理了大量负毛利产品,调整产品结构,提升现有市场的盈利能力。

  2. 根据实际各地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对公司布局进行了调整,对公司旗下盈利低下的子公司进行清理,处置了大量的闲置设备及不良资产,优化了集团资产结构,大大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3. 推动降本增效。通过行业及公司内部的对标,从直接材料、工艺、生产制程等各环节推动降本,通过产品性能升级,提升产品盈利能力。

  4. 利用工业设计带动产品创新及盈利。再次明确工业设计及创新在公司经营的核心地位,依托公司工业设计平台优势,整合公司技术开发及创新能力。2018年由我司自主研发D8系列、9K系列产品在整机客户群体中得以推广,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二、稳步推进新能源产品创新,提升产品的工艺

  随着汽车市场新能源产品的逐步升级,2018年公司加大了新能源产品的创新,一方面弥补传统业务下滑对业绩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及导入,逐步实现公司在国内汽车客户中的影响力,实现了从二级供应商供到一级供应商的升级。

  本年度以公司IML工艺、光学方案的研发为核心,全面推动汽车业务轻量化(全塑尾门、发动机油底壳、塑料翼子板)、智能化(智能座舱、集成光学照明)、扰流板、氛围灯等新产品。新工艺在汽车领域的推广,依托新工艺的开发,实现客户与我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共赢。

  三、探索新零售行业,加快业务转型升级

  2018年公司成立了启上创新公司,开发智能台灯、车载支架。新零售行业的试衣镜、魔镜的新业务相继开展与落地。另一方面公司在汽车在氛围灯、轻量化、高光烫印工艺等方面实现了一定的收获。

  四、强化内部管控,精兵减政,提高效率

  2018年公司在内部管理上,集团为激发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实现集团与子公司、公司与个人、股东和经营层合作共赢的思想,探索了子公司股权改制方案落地。公司大胆引进社会优秀人才,推动了各子公司新管理理念的导入,带来了新的思想、新方法的尝试,取得了初步成效。对公司现有流程制度进行梳理,优化运营管理流程31项,其中人力系统15项、财务系统6项、制造系统4项、技术系统2项、子公司相关项目4项;建立集团与各子公司、集团贸易平台,军工、启上等新兴孵化产业绩效分配方案。公司制造中心推动6+1专案管理,各子公司内控管理水平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对公司人员岗位优化与整合,压缩人工成本,强力推动精兵简政,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公司从2018年六千多人减少到目前的四千多人,减少1975人,下降比例达29%,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情况下,减少了人工成本。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C、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核算方法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核算方法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本公司投资成立滁州毅昌科技有限公司,达到实际控制的标准,纳入到公司的报表合并范围。

  2、报告期内,公司注销子公司广州设计谷设计有限公司、毅昌(北美)有限公司,出售河北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报表合并范围。

  3、报告期内,因沈阳毅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公司对沈阳毅昌发展的股权由100%下降至49%,故不再纳入公司的报表合并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熊海涛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2:30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参加表决董事6名。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海涛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麦堪成、白华、张孝诚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大信审字【2019】第3-0023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达4,899,126,828.89元,同比减少14.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3,674,954.32元,同比减少70.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0,006,179.17元,同比减少58.0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度报告》、《2018年度报告摘要》,《2018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8年全年实现净利润-454,997,642.7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5,645,902.58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利润0元,提取盈余公积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9,351,740.15元

  鉴于公司 2018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现金流量及账面资金尚不充裕,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有效发展,兼顾公司股东未来利益, 2019年公司将计划扩大产业战略布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产品技术创新等战略工作尚需大量资金支持。故拟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熊海涛、李南京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并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刊登于2019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8年度报告。

  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发展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 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熊海涛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叶昌焱先生、独立董事白华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下午2: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至2019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3:00 至 2019年5月20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9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毅昌创意产业园中央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审议《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孙公司安徽徽合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1、3、4、5、6、7、8项议案已由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由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由2019年1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由2019年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

  以上第5、6、7、9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第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5月1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5月19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 系 人:郑小芹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 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大信审字【2019】第3-0023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达4,899,126,828.89元,同比减少14.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3,674,954.32元,同比减少70.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0,006,179.17元,同比减少58.0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8年全年实现净利润-454,997,642.7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5,645,902.58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利润0元,提取盈余公积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9,351,740.15元。

  鉴于公司 2018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现金流量及账面资金尚不充裕,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有效发展, 兼顾公司股东未来利益, 2019年公司将计划扩大产业战略布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产品技术创新等战略工作尚需大量资金支持。故拟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并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监事会认为:1、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2、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熊海涛女士、李南京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与金发科技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092.27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16亿元

  注册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公司经营范围:塑料粒料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降解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物流代理服务;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子设备回收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制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办公用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物业管理;生物分解塑料制品制造;仓储代理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泡沫塑料制造;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发科技总资产为22,460,490,613.02元,总负债为12,107,442,323.6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233,399,235.23元,2018年营业收入25,316,620,559.1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0,815,988.37元。

  2、关联关系

  熊海涛女士任公司的董事长,李南京先生任公司的董事,两人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任金发科技董事,李南京先生任金发科技总经理及董事,故金发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金发科技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与金发科技关联交易标的为塑胶粒子。关联交易的采购价格经严格核算对比,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价格与同类厂家的同类型产品价格相当,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预计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上述关联方的采购和销售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销售范围,降低采购成本,保持双方之间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提交给独立董事,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在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相关业务拓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 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证券代码:002420                  公告编号:2019-02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19年4月29日停牌一天,并于 2019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19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毅昌股份”变更为“*ST 毅昌”;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因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由“毅昌股份”变更为“*ST毅昌”;

  3、股票代码仍为“002420”;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4月30日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公司

  因公司2017、2018年度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及第13.2.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19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 2019年4月30日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因 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亏损,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争取 2019年扭亏为盈,主要措施如下:

  1、努力改善主业经营。进一步深度发展战略客户,优化客户结构及项目结构。加大开发国际品牌,合资品牌的优质市场;通过技术创新,新材料、新工艺应用等提高市场质量,扩大销售收入;加快新业态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2、强化成本费用管控。通过完善内控,加强预算刚性,优化组织流程、提高信息化程度、加大目标责任考核、严控费用支出,降低运营成本。

  3、深化公司内部变革。改善公司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激发员工主人翁责任感,认同感,形成公司的集体凝聚力,激发团队与组织的积极性,驱动经营管理。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接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E-mail: zhengquan@echo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毅昌产业园

  邮政编码:510663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时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于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自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①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②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③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④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⑤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实施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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