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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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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812721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工业污染治理为主业,集技术研发、项目投资、工程设计、施工建设以及运营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环境服务商。公司的子公司涉及节能和余热供应、资源综合利用等多种业务。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业务是公司目前的核心业务,同时公司也正稳步有序的推动钢铁、有色、石化等工业领域的烟气治理、废水处理等相关业务的研究开发、工程应用、市场开拓与资产并购。公司作为创新能力领先的高科技环保公司,先后研发了高效脱硫技术、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SPC-3D技术)、零补水湿法脱硫技术、活性焦法烟气集成净化技术、废水零排放技术等一系列环保节能技术,并成功将自主研发的各项技术应用于工业污染的治理。

  公司从事节能环保相关业务主要采用EPC和BOT两种经营模式:其中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是指公司与业主签订特许经营类协议,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由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资产设施,并通过获得持续补贴或出售产品以回收投资、清偿贷款并获取利润。

  2018年,公司燃煤电厂超低排放业务继续深入拓展。继续按照东部、中部、西部顺序循序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机组容量从大型火电机组往中小机组及燃煤锅炉逐渐展开。公司在大型火电机组超低改造方面继续保持领先优势,持续向中西部地区和区域客户深化发展,而中小机组及燃煤锅炉的改造方面则保持快速发展。在非电领域,公司已经在布局的钢铁、焦化、有色、石化等领域实施更多工程案例和获取更多市场订单。在燃煤电厂烟气除水、脱硫废水零排放等新业务方面,通过进一步的拓展,保障公司在燃煤电厂领域业务的持续发展。

  根据中电联发布的2018年度火电厂环保产业登记信息显示,公司燃煤电厂脱硫超低排放改造业务订单获取量、工程投运量指标名列前茅,其他多项指标保持领先,强化了公司在大气治理行业的领先地位。随着国家未来对污染排放标准的逐渐严控,燃煤电厂将深入推进多种污染物综合治理,非电市场将持续景气,公司主营业务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2018年度,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了跟踪评级,评级结果维持AA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公司燃煤电厂超低排放业务继续深入拓展。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按照东部、中部、西部的顺序在循序推进,机组容量也从大型火电机组往中小机组及燃煤锅炉逐渐展开。公司在大型火电机组超低改造方面保持领先优势,不断向中西部地区和区域客户深化发展,而中小机组及燃煤锅炉的改造方面则继续快速增长。在非电领域,公司已经在布局的钢铁、焦化、有色、石化等领域实施更多工程案例和获取更多市场订单。此外,公司也在拓展燃煤电厂烟气除水、脱硫废水零排放等新业务,以保障公司在燃煤电厂领域业务的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在非电领域,公司已经在布局的钢铁、焦化、有色、石化等领域实施更多工程案例和获取更多市场订单。2018年工业污染治理领域受到高度关注。随着中央环保督察机制的不断完善,目前已实现了全国31个省市全覆盖。2017年6月,环保部发布关于征求《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大幅提升钢铁烧结、球团等工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增加陶瓷、平板玻璃等行业特别排放限值。随着新标准逐步落地,非电领域的多个工业行业烟气提标改造将迎来新的增长空间。2017年12月,国务院公布《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出台《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钢铁烧结(球团)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相比目前实施的特别排放限值40、180、300mg/m3趋严70%以上。随着国家对污染排放标准的严控,燃煤电厂将深入推进多种污染物综合治理,非电市场将持续景气,公司业务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1、运营业务方面

  报告期前已投运的脱硫脱硝除尘运营项目正常运行,持续为公司贡献力量。公司与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签署了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2×135MW机组超低排放项目烟气脱硫除尘改造工程BOT项目。公司与山东菏泽福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签署了山东菏泽福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2×170t/h+1×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2×B25次高温次高压汽轮发电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一期工程BOT合同。报告期内上述项目处于在建状态。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8月7日签署了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潘三电厂2×135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合同和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电厂2×15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合同。公司与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签署了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0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BOT项目合同。

  2、建造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方面深入拓展,在中小锅炉、非电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和工业烟气治理方面则保持了较快增长。在持续稳定拓展工业烟气治理的同时,公司在废水零排放、烟气除水、工业水处理等领域也有所开拓,在消白烟,电厂循环水外排水系统除氟处理工程,脱硫废水业务均有项目中标及工程实施。

  3、投资并购方面

  2017年11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的方式认购北京必可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的10,933,4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总出资额为59,040,360元,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必可测10.93%的股权,截至2018年2月,公司已认购完成必可测公司股份。2018年2月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的方式与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广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深圳毅诚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1亿元在贵州省设立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4月,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工商登记手续;以自有资金在雄安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雄安清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5月,雄安清新取得工商登记手续。2018年6月19日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交易标的为西安华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现金支付相结合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华江环保不低于70%的股权。2018 年 8 月 28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在上述额度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2018年9月18日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华江环保不低于70%的股权。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0 月 11 日开市起复牌。

  4、技术研发方面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发展,长期持续投入研发,引领行业技术发展。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SPC-3D技术),对现役机组提效改造及新建机组实现SO2和烟尘的特别排放限值及深度净化带来创新性的一体化解决方案,目前已经成功帮助全国600余台套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公司自主研发的湿法零补水技术,成功中标京能五间房新建2×660MW机组脱硫除尘零补水项目,该项目成功实现了SPC-3D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和湿法脱硫零补水技术的首次同期应用。新一代活性焦干法多污染物脱除技术、湿法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高效节能脱硫技术、SCR烟气脱硝系统性能优化及三氧化硫控制技术、燃煤锅炉烟气脱汞、燃煤电厂废水零排放、船舶烟气脱硫脱硝技术、湿法脱硫烟气节水消白技术、低温脱硝技术等新技术和新工艺,也正逐步推向市场。

  5、经营业绩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8,772.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16%;实现利润总额62,412.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91.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45%;每股收益0.4855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072,969.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465,455.87万元;每股净资产为4.30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利润表中,应增设“研发费用”项目列报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集团在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时,遵循了上述文件要求,并按规定相应追溯调整了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没有影响,对2017年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度本集团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新设增加清新卡本、雄安清新2家二级子公司,因本公司放弃铝能清新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而丧失控制权导致减少铝能清新1家二级子公司.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0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9年4月15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公司七层703会议室。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肖遂宁、桂松蕾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时任董事长王永辉先生召集,由会议现场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根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491,144,254.9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金49,114,425.50元,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42,029,829.46元;加上2017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081,983,647.73元,减去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08,127,210.00元,加上对铝能清新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根据准则规定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的留存收益37,360,049.04元,故截至2018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53,246,316.23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总股本1,081,272,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8,127,21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45,119,106.23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分配方案的提议、审议、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内幕信息进行保密控制,并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顺利实施,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本次方案有关的具体事宜。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2019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身的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此项业务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咨询服务合同)。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实际需要,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融资租赁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时降低融资成本, 维持、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根据2019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协商,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等)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提用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有效期: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业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

  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金额、利率的确定;

  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

  与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和内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部等)在一年内申请合计金额不超过10亿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借款,借款成本拟不超过同期央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为应对外币借款业务将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公司将建立汇率风险跟踪机制,一旦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采用锁汇、续贷等方式规避风险;公司在选择融资币种时会重点考虑其利率上调的可能性,同时与各金融机构积极沟通,选择利率较低的币种进行融资。如外币借款业务涉及外债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上述外币借款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具体借款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清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牵头的银团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实际金额以具体业务为准,保证期限为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关于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张峥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对外投资权限的议案》。

  在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流程,建立良好的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行使如下的审批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上述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十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1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现就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集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时。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3)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联系人:李其林   张菁菁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42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3”,投票简称为“清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0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9年4月15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公司七层703会议室。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瑞女士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491,144,254.9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金49,114,425.50元,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42,029,829.46元;加上2017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081,983,647.73元,减去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08,127,210.00元,加上对铝能清新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根据准则规定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的留存收益37,360,049.04元,故截至2018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53,246,316.23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总股本1,081,272,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8,127,21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45,119,106.23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2019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0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各项专项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义务。

  考虑到公司目前总资产规模及未来发展规划,同时还可能存在对审计工作要求时间紧及地域跨度大等情况,为更有效实现对公司及外地分、子公司的审计服务工作,2019年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08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清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牵头的银团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实际金额以具体业务为准,保证期限为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担保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3月2日

  3、住所: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光伏路南、经六路东1幢728室(8)

  4、法定代表人:孙晓伟

  5、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节能领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环境保护核心装置的制造;一般危化品经营:酚醛树脂、甲醇、煤焦油、苯酚。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盐城清新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盐城清新100.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盐城清新资产总额为200,311,131.08元,负债总额145,008,981.20元,2018年净利润为29,856,231.97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4、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有关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为盐城清新用于实施园区建设项目工程款贷款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实施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目前正在生效的、公司正在履行担保义务的对外担保)为122,773.6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3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0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企业可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会对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最近二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1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以推进公司机构权责清晰,协同高效为着力点,现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清新环境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1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王永辉先生的辞职报告,王永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永辉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永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严谨务实,带领公司发展壮大,提升了公司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地位,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永辉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永辉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增补董事、选举董事长工作。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公司董事、总裁张根华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长王永辉先生的离职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张峥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张峥女士如当选,其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简历:

  张峥,女,出生于1986年9月,本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现任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市清新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开元生态铝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北京磐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霍尔果斯地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天津世纪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峥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持有世纪地和15%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开元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总裁张根华先生为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1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成员如下:董事兼总裁张根华先生,独立董事肖遂宁先生,财务总监蔡晓芳女士,董事会秘书李其林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1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1月3日与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惠通”)股东李婕、周磊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公司以现金收购博惠通8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现金收购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1)。博惠通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2017年1月3日公司与博惠通股东李婕、周磊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博惠通公司业绩承诺期间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该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李婕和周磊。李婕和周磊共同且连带地承诺博惠通于业绩承诺期内的累积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下:

  ■

  业绩补偿安排:若博惠通在业绩承诺期内的任一会计年度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补偿义务人同意就博惠通累积实现净利润不足累积承诺净利润的部分按约定的方式进行补偿。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XYZH/2019BJA50287)、《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利润实现情况审核报告》(XYZH/2019BJA50316),博惠通2018年度净利润为2675.5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675.52万元。博惠通2018年实现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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