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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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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85,063,889.64元(为母公司数,下皆为母公司数),加上2018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1,383,659,317.34元,减去发放的2017年度现金股利99,142,394.9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2018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9,580,812.05元。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431,053,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64,658,083.65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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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实施由药品制造商向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转型,由医药工业逐步向医药流通、医院诊疗和大健康领域拓展。医药工业以药品制造为主,聚焦肛肠及下消化道领域,产品范围涵盖膏、栓、口服、片剂、洗剂等30多种,独家药品超过20个品种。医药流通主要通过旗下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开展药品零售与批发业务,目前拥有零售药店63家,其中DTP药房3家,自动售药机103台;同时拥有电商自营平台,专注医药及功能性大健康产品的B2C零售业务,主要依托天猫、京东、拼多多、平安好医生、苏宁易购等主流平台开展经营。医院诊疗主要通过旗下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目前控股和经营45家肛肠专科连锁医院和肛肠诊疗中心,主要从事肛肠疾病诊疗服务。推动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业务范围涵盖功能性化妆品、功能性护理品、功能性食品、中药饮片等。

  (二)经营模式说明

  1、医药工业

  (1)采购模式

  公司物资保障部门统一对外采购工作,根据生产计划确定最佳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物料的采购计划;通过采购订单管理、采购付款管理、库存管理,合理控制采购库存,降低资金占用,提高库存周转率;通过专业化集中招标管理、与战略供应商合作近距离供货等方式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致力于体系建设,推行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实行安全标准化,严格按照GMP的要求组织生产,从机构与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原辅包材、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在药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部门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

  公司重点通过遍布全国各省市的自有销售队伍开展对商业客户、医院和药店的维护工作,确保产品销售通路的顺畅、高效运行。同时对于自建营销队伍无法覆盖的空白市场,重点通过商业借力或代理合作等方式完成空白市场覆盖及销量提升的工作。

  2、医药流通

  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通过线下实体药店、自动售药机和线上电商平台,面向个人消费者开展医药产品零售业务,主要利润来源医药产品进销差价。医药批发业务通过从上游企业采购医药产品后批发给下游经销商,或直接出售给医院、药店等零售终端客户,主要通过医药产品流通过程中的交易差价及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利润。

  3、医院诊疗

  公司通过经营和管理的肛肠专科连锁医院和合作共建的肛肠诊疗中心为肛肠疾病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直营医院门诊和住院服务费用、合作共建肛肠诊疗中心的品牌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以及医用物资购销收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分级诊疗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医疗网点建设,力求医疗资源配置的优化和患者就诊的便捷化。

  4、大健康业务

  公司围绕功能性化妆品、功能性护理品、功能性食品、中药饮片等健康业务,丰富和升级相关产品,采用自主生产与委托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除自建渠道和销售队伍外,借力公司全产业链的渠道和终端网络开展销售,实现交互。

  (三)行业情况说明

  1、人口老龄化提速及收入增长扩大市场需求。

  根据我国老龄办发布的2017年最新数据,目前65岁及以上的老龄人口已达1.58亿,占全国人口11.4%,且每年以3%的速度持续递增,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0%。此外,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深入,居民人均收入的持续增长,医保覆盖率、医保支付水平也有所提高,进而提高了医药市场的有效需求。同时相关消费人群的扩大也将促使医疗大健康行业需求稳步增长。

  2、医药行业业绩增长稳健,结构分化持续演绎。

  我国医药制造和医药流通经过2009-2011年的高增长,2012年及以后医药企业营收及工业产值增速放缓,稳定在10%至15%左右。根据wind医药数据统计,2018年我国医药制造业实现累计主营业务收入18393.8亿元,同比增长13.5%,累计利润总额增速达11.5%。在医药板块各子行业中,各版块持续分化。从收入来看,2018年前三季度生物制品、医疗服务、化学制剂、化学原料药呈现改善趋势。从利润来看,化学原料药、医疗服务和医疗器械板块归母净利润增速靠前。

  3、医疗服务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我国的医疗服务支出规模近年来持续稳步增长,医疗服务支出包括来自医院、初级保健诊所及疗养院及临床检验中心等其他机构的医疗开支。2010年至2017年,我国医疗服务支出总额由19980亿元增至47561亿元,期间复合年增长率为13%。2013 年10 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目标要求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医疗服务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4、政策利好大健康产业发展。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共建共享、全面健康”定位建设健康中国的战略主题,目标在2030年,人们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健康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16万亿,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新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旨在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

  5、供给侧改革持续加速,助推产业创新升级。

  自2015年医药供给侧改革大幕开启以来,2018年诸多政策进入落实实施阶段。具体来看,研发端通过优先审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加入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等政策加速仿制药创新,促进优胜劣汰,推进药品与国际接轨;生产端通过审批制度、临床数据自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飞检等政策进一步优化存量品种和存量厂家,提高药品制造工艺,保证药品供应链的安全和稳定性;消费端通过“两票制”、零加成等政策规范流通秩序,压缩流通环节,加速资源整合效率,提升市场集中度。

  6、药品研发持续发力,多领域实现技术新突破。

  2018年,医药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增加。在促进研发方面,国务院提出制定鼓励仿制药的药品目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将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所需的仿制药研发提升至与新药创新并重的地位,进一步激励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技术创新。根据wind医药数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A股共有274家上市药企发布了研发费用情况,总计171.37亿元,同比增长37.74%。

  (四)公司行业地位

  马应龙以肛肠及下消化道领域为核心定位,打造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构建商业生态链。通过深化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根据“目标客户一元化、服务功能多元化”的发展思路,向诊疗产业延伸产业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并围绕大健康领域积极寻求发展机会,形成了医药工业、医院诊疗、医药流通和大健康业务的产业链。根据中康资讯《痔疮用药市场竞争态势研究》显示,2018年公司在痔疮药品零售终端市场占有率提升至51.4%。

  (五)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94%,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77%。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主要源于以下驱动因素:一是医药工业方面加强重点品类营销,深化与大型连锁终端的深度合作;创新优化营销机制,推行抢单对赌,激发团队潜能;持续推进县域市场开发,提升产品市场覆盖率。二是医药流通方面积极整合上游厂商和下游单体药店资源,满足各方需求,推动公司在商业领域的快速突破;创新医药零售模式,调整优化门店运营模式,持续完善电商平台运作,聚焦重点品种经营。三是医院诊疗方面推行精益医疗,提升医院经营管理水平;围绕立体营销,强化品牌推广与市场营销,突出特色化经营;开展 “小马I计划”肛肠手术直播系列活动,提升马应龙肛肠领域学术影响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98亿元,同比增长25.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94%,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7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集团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新设主体

  ■

  (2)清算主体

  子公司武汉迈迪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于2018年6月清算注销。

  ■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19-00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张晨颖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黄艳华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三名监事均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平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16—2018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数据如下:

  (1)经营指标

  2018年度营业收入2,197,507,493.54元,同比增长25.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6,207,926.66 元,同比下降44.94%;每股收益0.41元,同比下降44.59%。

  2017年度营业收入1,750,592,393.6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0,051,428.15元,每股收益0.74元。

  (2)资产状况

  2018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2,270,737,340.27元,同比增长3.58%;每股净资产5.27元,同比增长3.54 %;资产总额2,926,538,093.32元,增长6.27 % 。

  2017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2,192,172,943.96元,每股净资产5.09元,资产总额2,753,954,807.23元。

  (3)现金流量

  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8,243,561.19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72元。

  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6,168,369.00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83元。

  6、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85,063,889.64元(为母公司数,下皆为母公司数),加上2018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1,383,659,317.34元,减去发放的2017年度现金股利99,142,394.9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2018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9,580,812.05元。

  董事会提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431,053,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64,658,083.65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9、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业务,年财务审计服务费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内控审计实际开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子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其流动资金需求增长较为明显。为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合计10,6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和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以上2、3、5、6、7、11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19-00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3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王礼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三名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

  4、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三名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第一季度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三名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上1、2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19-005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9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鉴于现聘会计师事务所良好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业务,年财务审计服务费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内控审计实际开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 2019-006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仅影响报表格式,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仅需于2019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变更情况概述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开始按照该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并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该项变更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调整如下:

  ■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仅影响报表格式,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在实行日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仅需于2019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马应龙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马应龙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19-007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本次为子公司提供合计10,6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截止2019年4月24日,公司已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为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为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万元;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为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万元;为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万元。

  ● 本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为年度总额度,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根据马应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要求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子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其流动资金需求增长较为明显。为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其稳定健康发展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9点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合计10,6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为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为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为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为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为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以上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本次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单笔担保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10%,且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一)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青山区车站街91号

  法定代表人:宋志奇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Ⅰ类、Ⅱ类、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化妆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制品)、玩具、玻璃器皿批零兼营;百货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甲类、乙类)、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外)(含冷藏冷冻药品)零售(连锁);医疗器械Ⅲ类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批发兼零售(上述项目的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003.14万元,净资产为10,629.05万元,资产负债率29.15 %,2018年实现合并净利润414.82万元。

  (二)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住 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工业园关南四路8号办公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宋志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物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运代办(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冻冷藏药品)的批发;消毒品(不含危化品)、医疗器械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Ⅲ类的批发兼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管理咨询;医药信息咨询、医药技术咨询、推广服务;医药产品市场推广服务;会务展览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及中介);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工具、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工艺品、玩具、玻璃器皿、初级农产品、家居护理用品、床上用品、钟表、眼镜及其配件的批发兼零售;陈列展示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115.23万元,净资产为9,586.99万元,资产负债率36.57 %,2018年实现净利润73.93万元。

  (三)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周家湾100号

  法定代表人:向红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4.48%的股份

  经营范围:研发和销售发用类、护肤类、活肤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提供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从事同类产品及日化用品、日化用品原料的批发和零售贸易等;化妆品生产;消毒用品、Ⅰ、Ⅱ类医疗器械、食品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750.18万元,净资产为1,977.40万元,资产负债率28.10 %,2018年实现净利润498.57万元。

  (四)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

  住 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周家湾2栋5层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822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3.55%的股份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化妆品、无纺布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医用耗材、防护用品、防静电用品、手套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对卫生用品、化妆品项目的投资;Ⅰ类医疗器械的研发、批发及零售;Ⅱ类医疗器械的研发、批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949.44万元,净资产为1,302.91万元,资产负债率33.16 %,2018年实现净利润88.12万元。

  (五)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工业园关南四路8号1号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4.36%的股份

  经营范围:对医院、医疗机构的投资;企业管理、策划以及咨询服务;医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047.52万元,净资产为8,825.51万元,资产负债率45 %,2018年实现净利润-2,403.74万元。

  (六)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住 所:西安市新城区尚勤路435号

  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3,17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42%的股份

  经营范围: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仅限妇科);肛肠科专业(痔瘘科、大肠内科、大肠外科、便秘科、小儿肛肠科);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治未病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716.45万元,净资产为1,512.80万元,资产负债率44.31%,2018年实现净利润-466.57万元。

  (七)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园17号楼B118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58.07%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销

  售医疗器械I类、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395.40万元,净资产为2,182.43万元,资产负债率59.55 %,2018年实现净利润-526.53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10,6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审核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需要,保证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根据马应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资产营运部门对担保贷款的使用及还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4月24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8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9%。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993                                                  公司简称:马应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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