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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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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政府机构、房地产开发商、大型企业、高档酒店、交通枢纽等专业设计及工程施工业务以及光伏发电等。公司具备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建筑幕墙设计施工、机电、消防、园林、电子与智能化、钢结构、古建筑、城市道路照明、光伏发电及施工安装等资质,是行业内资质种类、等级齐全的建筑装饰企业之一。

  公司长期专注于装饰主业,提出了“科技领先、工艺领先、供应链领先、管理领先、综合服务领先、设计领先”等六大领先的战略构想,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公司采用“营销、设计、工管、预算、集采”五位一体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了完善的6S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化、科学化、高效化管理。2018年针对市场营销进行针对性分析,整合市场资源,采取有效营销策略。稳定大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发展关系,不断拓展市场,搭建与客户之间沟通的桥梁,为今后市场营销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多年来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青岛、陕西、杭州、贵州、无锡、海南、安徽、昆明、山西、四川、广州、珠海、大连、济南、福建、湖南、重庆、兰州、辽宁、湖北、河南、温州和东营等省市设立、强化了分支机构,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国的市场网络,在京津环渤海经济带、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三大区域形成了稳定的市场份额。

  公司采用大数据化集中采购平台,实行总部集中采购为主,项目零星采购为辅的采购管理模式,聚合了数千家行业资深供应商伙伴,对工程采购的“计划、任务、方案、寻源、合同、结算、供应商管理、编码管理、专家管理、集采目录、内外部门户”等功能实现一站式管理,并与公司ERP、财务系统互通,能有效降低工程采购成本,保证供应链的稳定可靠,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挖掘溢价空间。

  工程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大工程项目运营监督管理力度,完善工程管理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工程技术标准、条例、规程)等,对工程计划、质量、安全的监督、成本控制、劳务实名制、售后维护等进行指导、纠正与监管,提升下属分公司(或项目部)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管理目标,为各项目部提供技术、信息支持,使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以具竞争力的成本,提供高品质并不断改进的产品,实现工程管理核心能力的提高,在客户中建立优质及物有所值的良好声誉。同时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工艺、新技术独特优势,精心打造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智能建筑。

  瑞和股份在经营实力、设计施工能力、品牌知名度等都获得了业界内和社会上的高度认可,一直致力于打造精品工程,与时俱进,以时代发展为导向,引领企业逐步走向新的高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施行自主承揽业务、自主组织施工设计,各项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多年来在行业成绩卓越,连续入选“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排名前十。公司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单位、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及深圳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单位、 深圳市洁净行业协会会员证书第三届副会长单位。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深圳知名品牌、深圳“老字号”企业、AAA级资信等级证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机构五十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百强企业、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企业等多项荣誉。2018年度荣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10项、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1项、浙江省建筑装饰文明标化科技示范工程1项,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1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装饰行业所处阶段及特点、报告期内概况、未来发展等

  建筑装饰业为我国建筑行业二级分类中的一个分支,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不同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建筑幕墙(外装)、公共建筑装修(内装)、住宅装修。建筑装饰行业按照装饰建筑物使用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共建筑装饰业和住宅装饰业。公装工程一般是指对宾馆、写字楼、娱乐中心、学校、体育场馆、医院等公共设施进行装饰、装修的工程;家装工程主要是指围绕居民进行的,以住宅居室内部的装饰为主的工程。建筑装饰行业的上游行业为建筑装饰材料行业;下游客户为高端星级酒店、政府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及大型优质房地产商。产业链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关联效应。

  建筑装饰行业处于持续稳步发展阶段。

  报告期内,根据行业研究报告显示,建筑装饰行业领先企业经营概况如下:

  1、全年新签合同额增速下降,第三第四季度尤其明显;

  2018年上半年装饰行业企业订单情况乐观,全行业累计新签订单同比增速在二季度达到最高,下半年由于地产行业调控严格,信用链条偏紧,企业受此影响较大,三季度以来订单增速发生下滑,四季度未见改善。

  2、行业分化现象凸显,头部获得更大市场

  在装饰行业集中度渐升的背景下,市场资源或将进一步向规范性好、品牌力强的领头企业靠拢,行业的分化现象将进一步加剧。

  3、公装市场增长疲软,住宅业务和全装修表现亮眼

  受到地产行业形势影响,公装建筑装饰市场回暖缓慢。若2019年地产调控持续推进,住宅全装修、精装修订单承揽可能也将受到影响。

  4、订单收入保障系数有所回升,行业层面的业绩转换值得期待

  不少行业领先企业订单收入保障系数均大于1,行业整体较同期略有提升,保障系数有所提高。

  建筑装饰行业以民营经济为主体,民营企业占建筑装饰企业总数的大多数。多数企业自成立起就建立起了同市场机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形成了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格局。行业内的竞争机制、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分配机制等,在经济生活中具有时代性和超前性。行业内的设计水平、材料生产能力和施工技术水平也相应提高。行业内专业媒体预计,建筑装饰行业未来发展的“产品化”、“节能化”、“绿色化”、“信息化”等趋势将逐渐明朗。

  未来,装饰行业“产品化”理念的实施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实现生产标准化和现场施工装配化,将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提高质量、缩短工期、减少现场污染。

  节能环保在建筑装饰行业主要体现在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饰施工技术及建筑装饰材料等方面。通过合理设计,综合运用现代化手段,充分考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在建筑工程中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型建筑材料、保温材料及绿色装饰装修材料。

  基于绿色装饰理念,集绿色建材、绿色施工和绿色检测于一体,集轻质化、机械化和模具化于一体的集成装饰技术。一体化装饰可使具有强大装饰设计研发能力的装饰施工企业摆脱与传统装饰施工企业在一个较低层面上竞争的局面。以绿色技术为基础所进行的产品设计,考虑对资源和环境的影响,在充分考虑产品的功能、质量、周期和成本的同时,优化各有关设计因素,使得产品及其制造过程对环境的总体影响和资源消耗减到最小。

  随着建筑装饰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建筑装饰企业的系统运营为了紧跟市场竞争需求,不断在其广度和深度上加以完善,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企业的系统运营,提升管理水平。

  (二)公司应对行业趋势及外部因素等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了研发力度。根据国家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创新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基于高新技术领域定位和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在绿色健康室内环境、精致建造和绿色施工技术,工厂化生产和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家居、建筑光伏一体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引进技术创新型人才,建立了完善的科研管理体系,创新研发带来的效益明显,取得了一百多项技术成果。同时组建了一支具有专业BIM技术的团队,率先开展BIM+装配式装修技术的开发,结合数字化测量和数字化放线技术,大幅提升数字化建造技术水平。开发BIM与VR结合技术,为客户提供更真实的视觉体验。装配式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充分发挥了新技术、新工艺的优势。进一步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公司未来开拓市场提供了更有力的技术支持和宣传,未来是高科技时代,公司秉承科技先行的理念,与时俱进,打造企业知名品牌。

  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共申报专利和著作权185项,获得授权专利和著作权共119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证96项、外观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1项;正在受理审核中的专利32项。特别是公司向国际专利申请迈出第一步,完成了PCT的《一种基于BIM的施工和装修方法》国际专利检索。同时,公司二次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面对未来,瑞和股份将致力于通过品牌来整合产业链条上的相关资源,发展成为一个融室内装饰、幕墙、家具、建材等设计、生产、施工、销售于一体的企业集团,不断扩大装饰的内涵和外延,将每一个工程不但做成精品,并且做成一件艺术品,使建筑装饰成为具有人文内涵的符号,为建筑物自身增添价值,创造魅力,从而将“瑞和装饰”打造成行业内的“金字招牌”和“百年老店”。

  (三)公司质量控制体系及措施

  1、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严格以国家行业相关规范为质量标准,根据C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并运行了涵盖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在内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加大质量管理投入、定期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强化监督考核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公司坚持质量管理,制定了如《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管理》、《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等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对施工材料、施工工程、工程资料等关键环节加以控制。

  2、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

  (1)针对施工操作者的要求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的施工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施工操作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计划。

  (2)施工技术的质量控制措施

  施工技术的先进性、合理性决定了施工质量的优劣。从施工开始阶段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即会同施工班组先对图纸进行深化、熟悉、了解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充分运用公司的先进技术对存在的施工问题进行攻关;在施工完成后,通过售后服务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

  (3)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规定采购材料必须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采购,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产品加工过程中严格要求不合格的产品不能进入下道工序。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出厂。

  通过实施上述措施,公司以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支持,多年获得“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企业500强”“深圳老字号”等荣誉称号。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组织的建筑装饰行业百强评选结果,公司连续多年进入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前十名,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实力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总体状况

  2018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613,862,347.42元,同比增长20.20%;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713,262.04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1.45%;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股,同比增长10.8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92%,同比提高0.41%。

  2018年公司整体运营稳健,经营情况良好,在人事结构、营销能力、市场格局、管理能力、研发能力、设计水平等方面都获得了有力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对企业的认同感都有了较大的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主营业务进展顺利,业务结构有了改善;

  尽管年内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推行“去杠杆化”,宏观经济形势不明朗、房地产市场销售放缓、资金紧张,公司依靠全体同仁的团结努力,始终围绕董事会的战略思想,持续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迎难而上,在全年总合同额、设计合同额、重要客户的维护、新增战略客户的拓展、重点项目的施工运营等各方面均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并有效的改善了业务结构。

  2、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结构稳健;

  报告期内,公司合作银行家数和总授信额度持续增加,体现了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支持力度和信任度的不断提升。通过优化资本结构、适度负债,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较低的水平。

  3、集采平台建设加快,集采效果初步显现;

  公司集采中心目前是以总部集中采购为主,项目零星采购为辅的两种方式并存采购管理模式。2018年度,部门加快集采平台的建设,在累计入库供应商数量、新入库供应商数量、核心供应商数量、入库材料种类、全年集采金额、打样及询价项目等方面取得了全面提升,集采规模效应开始初步显现。

  4、投资项目进入收获期,增加现金流;

  2015年公司与信义光能合资建设的安徽金寨六安100兆瓦光伏电站、公司独立经营的江西信丰光伏电站已经开始逐步给公司带来利润和现金流,项目运营有条不紊。

  深汕合作区瑞和产业园“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是公司上市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计划将其打造为综合性、多功能、环保型的新型材料加工与制造、交易和全方位服务的平台,中高端装饰材料生产基地、新材料产业聚集园区、节能绿色建材料开发与应用示范园区。目前项目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项目建设和运营有序推进。

  5、科技研发水平不断提升,政府扶持力度持续加大;

  公司持续打造以BIM+装配式装修结合的数字化精致建造技术开发,以人的健康为本,开发健康人居环境技术,领先部署研发战略,大力开展高新技术开发应用。作为行业内的先进企业,公司积极参与建筑装饰行业标准化工作。公司再次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8年度,公司获得深圳市主管部门下发的研究开发资助、专利申请资助、转型升级科技奖励等多项政府补贴,充分显示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政府各部委对公司的关爱和支持。

  6、设计业务从量到质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取得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设计业务从设计员工人数、设计合同金额、参选赛事、获得奖项等多方面多点开花,实现了从量到质的变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数量、设计施工项目金额取得突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通知。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之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进行相应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如下:

  ■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财务报表列报

  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之前,本公司部分研发费用核算口径归集在 “营业成本”科目,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之后,本公司将 “营业成本”中核算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科目单独列报,同时对2017年相关数据进行了重述。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

  (1)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续)

  ■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深圳瑞和家居装饰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于2018年09月13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施工;室内装潢设计;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家具设计;经营电子商务;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灯具灯饰、家具、床上用品、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中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刘平春先生、庄志伟先生、孙进山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19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13,862,347.4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713,262.04元,同比增长11.45%,实现每股收益0.41元。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47,713,262.04元,母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为154,237,717.63元,截止报告期末,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滚存未分配利润,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29,004,658.21元。

  公司拟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公司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9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出具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没有超出预计范围,执行情况正常。

  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适应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结合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状况,并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公司对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确认。

  十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十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向各大银行申请2019年度(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实际授信额度、期限以及采用的担保方式等以各大银行最终批复为准),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和商业汇票等业务。在以下额度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有关协议,财务中心具体经办相关业务。

  ■

  十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且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十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介平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延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经公司总经理胡正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增聘陈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十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公告》。

  十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33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至 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5月24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5月23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5月24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5月2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 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1-12,由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

  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 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2019 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延、戚鲲文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邮 编:51800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陈延、戚鲲文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0。

  2、投票简称:瑞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 ,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9年5月24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13,862,347.4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713,262.04元,同比增长11.45%,实现每股收益0.41元。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47,713,262.04元,母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为154,237,717.63元,截止报告期末,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滚存未分配利润,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29,004,658.21元。

  公司拟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公司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没有超出预计范围,执行情况正常。

  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九、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适应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结合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状况,并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公司对2018年度监事的薪酬进行了确认。

  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十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是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及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在新的董事会秘书聘任之前,经公司董事长李介平先生提名,公司指定董事、总经理胡正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见公司2019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指定公司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李介平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延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经公司总经理胡正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增聘陈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陈延先生简历附后。

  陈延先生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764513

  传    真:0755-33916666转8922

  电子邮箱:zqb@sz-ruihe.com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简历

  陈延,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九江分院注册会计师专业,获得江南大学会计学学士、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0年3月至2019年3月,任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投融资部门负责人。2019年4月加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陈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等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29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登陆以下网址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1、“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2、同花顺网上路演互动平台:

  http://t.10jqka.com.cn/newcircle/activity/liveShow/?sid=54902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介平先生,董事、总经理胡正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如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延先生、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与(1)关联方嘉裕集团(包括但不限于: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嘉逸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均为自然人李玉珍、李根长兄妹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统称嘉裕集团);(2)关联方上海瑞和家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情况如下: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关联方嘉裕集团

  单位:(人民币)元

  ■

  (2)关联方上海瑞和家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嘉裕集团是指由自然人李玉珍、李根长兄妹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包括但不限于: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嘉逸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

  2009年8月3日,嘉裕集团所属企业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瑞和股份10%的股权。2009年8月27日,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股权转让给嘉裕集团关联方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煌贸易”)。鉴于嘉裕集团所属企业嘉裕房地产原为公司股东;嘉裕集团与公司主要股东裕煌贸易为关联方,裕煌贸易股东陈培干和季健民在嘉裕集团所属企业担任重要职务,可能对嘉裕集团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认定嘉裕集团为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的认定。

  由于关联方嘉裕集团经营的业务范围涉及影视、地产、酒店等多个行业,2019年度瑞和股份可能与嘉裕集团控制下的多家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公司在前述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中已经将此情况预计纳入。

  (2)2018年7月5日,瑞和股份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创客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出让上海瑞和家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和家”)6%的股权给上海傲其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瑞和创客持有上海瑞和家的股权下降至45%,傲其实业和上海一起装作为一致行动人控股上海瑞和家,瑞和创客成为参股股东,公司不再将上海瑞和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瑞和股份将委派人员担任上海瑞和家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据此,公司认定上海瑞和家及其下属子公司为瑞和股份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关联人的认定。

  现将瑞和股份与嘉裕集团实际控制下企业、上海瑞和家有关公司情况介绍如下 :

  (1)公司名称: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688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晓文

  企业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成路8号之一402房之一(仅限办公使用)

  经营范围: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放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录音制作(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图书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报纸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期刊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音像制品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出版物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互联网出版业(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展览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小型综合商店、小卖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熟食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散装食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图书、报刊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肉制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乳制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冷热饮品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小吃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广告业;票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游艺娱乐用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玩具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总部管理;文化艺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干果、坚果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充值卡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眼镜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922,870,892.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42,849,051.07元,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2,010,485,361.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033,508.82元(摘自金逸影视〈股票代码:002905〉公开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

  (2)公司名称: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容振庭

  企业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70号402房(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合并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959,659,061.64元, 净资产2,389,185,187.68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78,820,503.72元,净利润-198,235,620.15元。

  (3)公司名称:广州市嘉逸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景雄

  企业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200号2楼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合并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234,822,810.38元,净资产-450,460,965.07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9,314,534.74元,净利润-92,452,733.82元。

  (4)公司名称:上海瑞和家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波

  企业住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3398号1幢1层N区158室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家具设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室内装潢设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电子产品、工艺礼品、灯具灯饰、家具、床上用品、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化妆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153,749.09元,净资产:11,247,796.52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395,834.10元,净利润: -19,794,057.18元。

  三、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结算方式、付款安排

  与嘉裕集团、上海瑞和家的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一般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双方共同协商定价。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结算方式、付款安排由各方参照行业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签署框架协议,系根据关联方每次对相关产品的采购需求,采用订单或小额合同的形式进行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瑞和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1、上述交易事项系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2、上述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说明

  (1)上述交易事项系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

  (2)上述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三)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3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各季度经营情况,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要求,特编制2019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相关数据信息如下:

  一、 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

  二、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2019年第一季度新签订单金额同比增长94.57%;截至2019年3月31日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同比增长11.32%;

  2、香港中诺集团平潭产业基地项目:合同金额约4亿,工期530天,项目暂未开工。截止本公告日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结算和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3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77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88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99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规定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情况概述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1、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规定的起始日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仅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中的规定执行。

  (二)、财务报表列报

  1、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8 年度报告起按照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规定要求。

  3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研发费用归集方法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前,研发费用依发生归属归集在“管理费用”和“营业成本”科目。

  4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研发费用归集方法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原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收利息”、“应付股利”“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在建工程”“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并将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变更后,原“管理费用”、“营业成本”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科目单独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企业依据上述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2019年1月1日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将按新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不重述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无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列报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对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此项目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规定,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营业成本”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是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及调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及研发费用归集方法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该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及调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是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及调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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