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8.17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3.19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538.84万元,公司本年度不提取盈余公积,不分配股利。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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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1、药品制剂业务
公司所属行业为中药制造行业,主营业务为药品及相关保健品的销售,主要产品为珍珠明目滴眼液、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复方鲜竹沥液、河车大造胶囊、六味地黄口服液、薄荷脑、薄荷素油、铁皮石斛保健品,产品的核心销售区域为华东、华南地区。
2、门诊业务
公司门诊业务集中在控股子公司三慎泰门诊,门诊开设西医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针灸推拿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等特色专科,秉承传承与创新的理念,为患者提供优质的纯中医诊疗服务,为传承、弘扬、发展中医药贡献力量。
3、药品流通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三慎泰中药主要经营各类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批发等相关业务。备有道地中药饮片1000余种、各类西药品种近300个大类,主营中药配方、中药饮片、鲜草等销售,并为顾客提供代客煎药、代客配送、切片、研粉等专业的医药服务。经营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产品规格齐全,质量上佳,先后和浙江省内数十家三甲医院、药厂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产品销往华东、华南、东北等多个地区。
(二)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采购模式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物资的采购管理,降低生产成本、确保产品质量,公司出台了《采购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制度》。公司生产用各类主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采用集中招标采购,每年组织相关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常规性的采购招标,重要原辅材料与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以确保质量的稳定;各类工程及设备采购均实行招标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药品GMP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管理模式,合理控制产品库存。公司下属各生产企业每月根据销售部门的月度销售计划及产品库存情况,制订下月生产计划、并做好原材料采购等生产准备,每月初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当月产品生产量安排集中生产,以降低能耗等生产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生产并销售药品及相关保健品。公司主要产品终端市场定价机制以政府招标定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公司产品在各区域投标,中标后由公司业务员在各区域通过医药公司进行医疗机构销售,按药品中标价格进行销售;同时,对于未能中标的产品公司进行二次开发加大对OTC市场及第三终端的市场拓展,根据市场情况建立价格体系,拓展销售渠道及终端覆盖,严格区域管理及市场规范。
(三)行业基本情况说明
改革开放40年,我国医药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40年,行业规模增长400多倍,目前,我国已经成长为世界第一大原料生产国和世界第二大医药消费国。2018年是十九大之后的开局之年,我国医药经济的基本面总体向好,一系列产业政策的密集出台,给医药行业带来了重大利好,积极推动着中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产业迎来发展时机,主要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据公开资料,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国医药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到7581家,其中亏损企业数量1095家,亏损面14.4%,环比下降了1.3个百分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1-12月我国医药行业主要产品产量整体保持增长状态,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5%,我国医药行业营业收入达到24,264.70亿元、同比增长12.4%,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3,986.30亿元、同比增长12.6%、高于全国规上企业平均水平4.1%;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6,351.40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医药行业实现利润总额达到3,094.20亿元、同比增长9.5%、低于全国规上企业平均水平0.8%;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成本率83.88%,医药行业营业成本14,163.10亿元、同比增长6.9%,主营业务成本13,986.10亿元、同比增长7.2%、主营业务成本成本率58.31%。
(四)行业周期性的特点
医药行业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和政策的影响,但药品的使用事关人类生命和健康,需求刚性较强,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变化。
(五)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股票于199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成为杭州市第一家上市公司、全国第一家中药制剂上市企业。目前,公司业务体系已涵盖药品生产与销售、药材种植与贸易、药房管理、医疗服务、温泉养老养生、大健康产业等医药产业链各环节,具有丰富优质的医疗健康产业资源;公司凭借优良的市场表现,荣获浙江省老字号企业协会颁发的“金牌老字号”荣誉,区域市场地位和影响力较强,因此,公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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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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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第二季度较其他季度上升较多,主要是在第二季度母公司处置天工商厦等,增加6635万收入导致。
2、归属于母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一季度2,027.00万,主要是银川天目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第二季度1,176.00万,主要是处置天工商厦所致,第四季度-3,861.00万元,主要是1)因经过审计,对于银川天目补助进行调整;2)对于母公司超青产品一致评价费用,因资本化条件不足,费用化,进行调整;3)年底母公司及黄山天目处理了一批退货等。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第四季度较其他亏损较多,主要是1)对于母公司超青产品一致评价费用,因资本化条件不足,费用化,进行调整;2)年底母公司及黄山天目处理了一批退货等。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第一、四季度比其他季度上升较多,主要是一、四季度分别为银川天目山公司收到了政府补助,母公司预收到政府拆迁补助;2)第二季度为负,主要是第二季度各子公司各项流出较多。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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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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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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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35,847.08万元,同比增长103.23%;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8.17万元,同比下降209.0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2018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对相关政策内容进行变更。并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 2018 年年度财务报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8、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 “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期初及上期(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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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及科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8 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没有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9-027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赵非凡先生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8.17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3.19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538.8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盈余公积,不分配股利。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资金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各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以上额度内的融资在实际发生时未突破财务预算报告中融资预算额度的无需再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关于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定于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正文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2、3、4、5、6、7、11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9-028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监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巧玲女士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8.17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3.19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538.8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盈余公积,不分配股利。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确认意见如下:
(1)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资金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资金综合授信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关于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2018 年度实际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公司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合理、有效,《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确认意见如下:
(1)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定于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正文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9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拆迁简要内容: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部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征收实施单位)(以下统简称“甲方”)拟对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目药业”或“乙方”)坐落于临安区锦城街道苕溪南路78号上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进行征收,就征收相关事项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 本次拆迁补偿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拆迁补偿按约履行后,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拆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电话、信息平台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于公司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拟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概况
交易对方为: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部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征收实施单位),拆迁补偿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情况
征收范围:公司苕溪南路78号土地、房屋建筑物等。
四、中介评估机构评估结论
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杭州天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权属位于临安市锦城街道苕溪南路78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23705.66平方米,工业用途土地面积38238.7平方米)、附属物、室内装饰及绿化等价值进行评估,估价目的是为了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房屋等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价值时点为2018年10月31日。所出具的城中村改造苕溪南路西区块【浙众诚临分(2018)字第070号】《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锦城街道苕溪南路78号房屋征收涉及的设备搬迁、停产停业等相关损失补偿价值评估报告》:天目药业苕溪南路沿线部分土地、房屋建筑物等及苕溪南路拓宽所需的景观工程部分整体征收总补偿费为210,918,492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亿壹仟零佰玖拾壹万捌仟肆佰玖拾贰元整。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征收部门: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下简称甲方)
实施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
被征收人: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的基本情况
根据乙方提供的产权书证材料,经甲、乙双方核对,对乙方房屋及附属物情况确认如下:
(一)房屋坐落: 临安区锦城街道苕溪南路78号
(二)产权证件及编号: 临国用(2000)字第010342号、房权证锦城字第201003302号——2010003311号、201003339号、201003340号、201003442号、201003366号、201003367号、201003368号、锦城字第201003344号——201003363号(共36本) 。
(三)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2112.41 平方米。
(四)工业厂房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16641.71 平方米。
(五)办公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1570.32 平方米。
(六)其它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1418.77 平方米。
(七)房屋【已】【未】设置抵押权,抵押权人为:
(八)房屋及附属物情况: 详见被征收房屋评估报告。
第二条 补偿方式
(一)乙方自愿选择货币补偿。
(二)乙方自愿选择产权调换。
(三)乙方住宅房屋部分可按本协议第八条的规定优惠购买限价期房。
第三条 补偿项目及金额
被征收房屋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 贰 亿 壹 仟 零 佰 玖 拾 壹 万 捌 仟 肆 佰 玖 拾 贰 元整(¥ 210,918,492.00 ),具体组成如下:
(一)住宅房屋补偿款
1.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 14,166,535.00
2.装饰装修等附属物补偿款¥ 1,689,928.00
3.搬迁费¥ 211,241.00
4.临时安置费¥ 405,583.00
5.货币补偿奖¥ 2,124,980.00
6.安置补助¥ 1,416,653.00
7.经营补助¥ /
8.放弃现价期房补贴¥ 3,168,615.00
(二)工业厂房、办公用房及其它房屋补偿款
1.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款¥ 35,482,313.00
2.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 28,554,625.00
3.装饰装修等附属物、其他部分、绿化补偿款¥ 16,510,472.00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26,849,300.00
5.一次性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1,468,495.00
6.一次性奖励和补助¥ 13,972,552.00
(三)其它评估费用
1.职工持续培训费等¥ 786,800.00
2.已销售产品检测费¥ 2,056,500.00
3.库存材料补偿费¥ 11,767,200.00
4.生产及检验费¥ 22,826,700.00
5.搬迁补偿费¥ 27,410,000.00
(四)其它奖励和补助
1.配合评估奖¥ 10,000.00
2.积极腾房奖¥ 10,000.00
3.签约一口价奖¥ 30,000.00
本协议签订生效且乙方配合办理发放手续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除签约现场领取的一口价奖 / 万元以外的所有补偿款,但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腾空交房的应扣减1万元积极腾房奖。甲方支付上述补偿款后,对乙方的补偿安置义务完毕。
第四条 被征收房屋的搬迁腾空交付
(一)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将房屋腾空交由甲方拆除。乙方超过规定期限搬迁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的,每超过30天扣减2%的奖励和补助,以此类推,扣完为止。逾期不来办理房屋腾空交付手续的,上述约定的截止日期视作房屋腾空交付时间,双方不再办理房屋腾空交付手续,乙方自愿放弃未搬离的物品,任由甲方处置。
(二)被征收房屋腾空交付前的水费、电费、管道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电信、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
(三)乙方不得私自拆除房屋及附属物,如门窗和水电设备等;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所享受的奖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直接从补偿款中扣除。
第五条 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的注销
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应将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产权资料原件交给甲方;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直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被征收房屋产权证件的注销手续。
第六条 乙方的保证
(一)向甲方所提供的所有产权书证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属客观、真实,否则,乙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未隐瞒被征收房屋的产权纠纷或抵押担保等状况,隐瞒或提供材料不实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抵押关系处理
被征收房屋设定抵押权的,乙方应当在本协议书生效前与抵押权人协商解除抵押关系;否则,乙方无条件委托甲方将补偿款优先偿还所欠抵押权人的债务。
第八条 协议生效及持有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持柒份,乙方持壹份。
六、本次征迁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征迁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临安制药中心是我公司下属三大生产企业之一,地处临安区苕溪南路78号,这次拆迁是临安区政府旧城改造、企业退城进郊之所需,这次非常规拆迁,虽然对公司进行土地、房屋及停产停业补偿,但对公司后续生产经营也将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公司将采取以下等措施,以减少拆迁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1、加班生产现有主要品种,最大限度增加成品库存量,以满足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销售之需;
2、启动有条件的产品对外委托生产,减少对公司产品销售的影响;
3、与临安区政府沟通,保留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生产线至一致性评价工作完成为止;
4、与临安区政府协调沟通,落实新厂区建设用地,争取尽早恢复生产;
(二)本次征迁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拆迁补偿按约履行后,所获损益为拆迁补偿总额扣除该部分房屋土地资产的帐面价值和相关费用,预计将对公司履约当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对上述拆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征迁尚需履行程序
本次征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拆迁事宜的具体进展情况,尚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与公司拟签署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3、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出具的城中村改造苕溪南路西区块【浙众诚临分(2018)字第070号】、【浙众诚临分(2018)字第070-1号】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9-030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 他应收款”;
3、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 他应付款”;
7、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8、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 “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 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列报;
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期初及上期(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及科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8 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没有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1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7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738 号西溪乐谷 3 号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7日
至2019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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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请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参会请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杭州市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3号楼,邮政编码310030。
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公司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3号楼;
3. 联系电话0571-63722229 ;
4. 传真:0571-63715400 ;
5. 联系人:李祖岳。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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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671 公司简称:天目药业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