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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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为980,6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189万元。由于公司2018年度出现亏损,且公司2018年底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为此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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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仍然是向本公司发电资产所在的区域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以满足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公司已成为黑龙江省最大的发电及集中供热运营商,电厂分布在黑龙江省主要中心城市,截至2018年底,本公司已投入运行的全资及控股发电 厂8 家,全部为火力发电厂,发电装机容量670万千瓦,总供热面积1.14亿平方米。
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及燃料价格等方面。同时技术创新、环境政策、人才队伍等亦会间接影响公司当期业绩和发展潜力。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火力发电、供热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主要通过外部采购获得。公司所发电量除满足厂用电外,主要由省工信委和省级电网公司核定的上网电量并入电网,上网电价由国家有权部门批准及调整; 另一部分通过大用户直供的市场交易决定电量和电价水平。在热力销售方面,公司生产的热水和蒸汽直接供给居民或单位用户,公司按照供热区域所属地方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供热价格和供热量从热力终端用户获取供热收入。
采购模式:通过多元化煤源结构来保证燃料供应的稳定,为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积极开展混配掺烧工作,通过燃料采购管理制度及燃料采购计划来实施市场化的采购方式,加强煤炭市场的调研与分析工作,针对燃料供应商及供应量、质、价,提出公司燃料采购策略和采购方案。
生产模式:主要产品为电力、热力,采用燃煤作为一次能源,通过煤粉燃烧加热锅炉使锅炉中的水变为高温高压水蒸汽,利用蒸汽推动汽轮机发电;同时,将汽轮机中段乏汽导入热力供应系统中。
销售模式:电力销售上,主要的电力销售对象为国家电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热力销售上,将生产的热力直接或与热力公司或工业蒸汽客户签订的供热、供蒸汽合同约定的供热量和工业蒸汽量组织供应。公司主要通过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投资经营上述业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截至 2018 年底,全国的发电装机容量约为189,967万千瓦,同比增长6.5%。其中,火力发电的装机容量约为 114,367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约60%;水力发电的装机容量约为35,226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约为19%。2018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
截至 2018年底,黑龙江省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129千瓦,其中水电104万千瓦、火电2,212万千瓦、风电598万千瓦、太阳能215万千瓦。2018年黑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973.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8%。
当前火力发电行业盈利能力下滑明显,电力市场化竞争加剧,火电机组的利用小时持续低位运行,电煤价格持续处于高位运行状态,而煤、电、热价联动不到位,火力发电侧受燃煤成本上涨冲击较大,出现了大面积的利润下滑甚至亏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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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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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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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87,679户,其中A股122,310户;B股65,369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185,829户,其中A股121,415户;B股64,414户。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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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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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51.33亿元,比2017年末的 253.89亿元下降了1.01%;股东权益为15.73亿元,比2017年末的23.08亿元下降了31.85%。
2018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8.07亿元,完成董事会年初制定目标(99.12亿元)的98.94%,比2017年的90.81亿元增加了7.98%;实现净利润-7.62亿元,比2017年的-11.04亿元升高了30.98%;基本每股收益为-0.39元,每股净资产为0.80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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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19-015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6人,董事姜青松委托董事董凤亮、董事张苏飞委托董事惠晓峰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公司董事长董凤亮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梅君超由于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推荐李西金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人选。新任董事简历如下:
李西金先生,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任,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此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只有一名候选董事,将不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公司决定聘任李西金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谭铁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此外,由于个人原因,公司副总经理梅君超先生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由于年龄原因,公司总工程师常立宏先生提出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为980,6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189万元。由于公司2018年度出现亏损,且公司2018年底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为此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8人,此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获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陶云鹏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九、关于公司所属电厂2019年度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议案
为提升各发电企业设备健康水平及节能降耗水平,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公司计划在2019年对所属电厂的部分发电机组进行重大技术改造。2019年度预计技改重特大项目金额54,147万元。其中,发电及环保项目52,087万元;供热项目2,060万元。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公司2019年度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8人,此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获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陶云鹏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详见同日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公告。
十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及资金预算,公司系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关于处置公司部分房产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闲置房产,公司拟在黑龙江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拥有的部分房产,房产评估市场价值合计为27,357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房产处置工作。详见同日公司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报和内控审计机构。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二十、公司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关于制定《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详见同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二十三、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详见同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19-016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人回避事宜: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陶云鹏已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中国华电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构成公司与华电集团的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约不超过15亿元,日均贷款不超过23亿元。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拟向华电集团所属企业进行技改、检修、维护、基建等项目采购,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5亿元。公司与华电集团所属企业的控股股东均为华电集团,公司向其采购物资构成公司与华电集团的关联交易。
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8人,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上述议案获赞成票7票。关联董事陶云鹏已回避表决。上述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在华电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同期贷款利率。
向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开展采购业务的定价政策为:
(1)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或批准的价格。
(2)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合理价格。
(3)若不适用本条(1)、(2)项,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
(4)不适用上述价格确定方法的,按协议价格。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年来通过华电财务公司的结算业务网络和结算业务平台,减少了公司所属单位及系统兄弟单位往来资金在途时间,加速了资金周转,公司的资金安全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另外,华电财务公司办理贷款业务的程序简单快捷,为拓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渠道提供了便利和支持,提升了公司财务管理及资金保障水平。
公司向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开展采购业务,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议价能力,保证物资供应的可靠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19-017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
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2019年重大技术改造工程的部分项目拟与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郑州院”)、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水务”)、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和祥”)合作,2019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初步金额约为1.15亿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陶云鹏已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在公司2019年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有部分项目拟与华电郑州院、国电南自、华电电科院、华电水务、华电科工及华电和祥合作,因公司和上述六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故上述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华电郑州院成立于2003年3月,法定代表人王建军,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湖心环路以西、湖心一路以北湖心环路27号,注册资金壹亿元整,主要业务为工程技术的科学研究及设计;压力容器的设计;从事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机械产品、起重设备、钢结构的设计、咨询、制造、安装;工业自动控制系统与故障检测系统的开发和研制;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水电工程水工金属结构、钢结构和一般机电设备监理(监造);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耐磨件、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测、型式试验、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服务。2018年总资产90,618.86万元;净资产37,087.50万元;净利润1,177.96万元。
国电南自成立于1999年9月,法定代表人王凤蛟,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水阁路39号,注册资金63,525万元,主要业务为继电保护系统、控制系统、电力自动化系统、监测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轨道交通自动化系统及其他工业自动化系统。2018年总资产916,307.23万元,净资产232,783.29万元,净利润5,220.75万元。
华电电科院成立于2002年8月,法定代表人彭桂云,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一路10号,注册资金58,560万元。主要从事发电企业的技术服务,发电工程调试,电力系统及相关工程的研发、评价、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除危险品),电力信息系统集成、运行、维护,软件开发,质量检验检测与电力计量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及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质检技术服务,标准化研究及咨询服务,工程设计、承包及设备成套,工程及设备监理,培训服务,会务服务,《发电技术》期刊的发行,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2018年总资产115,159.28万元,净资产74,289.18万元,净利润9,214.99万元。
华电水务成立于2011年3月,法定代表人周保卫,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9号2号楼313室,注册资金壹亿零壹佰万元整,主要业务为施工总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2017年总资产62,424.99万元,净资产20,321.27万元,净利润3,137.59万元(2018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具)。
华电科工成立于1992年3月,法定代表人文端超,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1号楼,注册资金84,315万元,2015年12月3日由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重工装备、环保水务、总承包、新能源、能源技术研究与服务、国际贸易六大板块业务。2017年总资产3,246,628.74万元,净资产768,746.82万元,净利润14,709.48万元(2018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具)。
华电和祥成立于1994年11月,法定代表人赵羽斌,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19号 ,注册资金8,150万元。主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机械设备租赁;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监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电子成套设备、材料的仓储;物业服务:物业管理。2018年总资产11,853.08万元,净资产9,822.86万元,净利润595.2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预计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初步金额约为1.15亿元。
1.与华电郑州院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约为4,200万元,详细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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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国电南自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300万元,详细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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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华电电科院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约为3,132万元,详细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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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华电水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约为2,300万元,详细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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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与华电科工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约为435万元,详细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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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与华电和祥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40万元,详细内容见下表。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项目由公司与华电郑州院、华电水务公司、华电科工、华电电科院、国电南自、华电和祥进行技术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总承包。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口径,2019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15亿元,具体金额待双方签定承包合同确定。各方参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造价标准,同类项目造价及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单位有多年的合作经验,与其进行合作,可充分发挥其在各自领域的技术和工程承包方面的优势,确保公司今年的发电、供热、环保等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如期完成。公司上述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火电机组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促进公司整体生产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8人,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此议案获赞成票7票。关联董事陶云鹏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事前审阅了相关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遵守了回避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19-01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年审会计师意见,公司2018年度对五年以上预付账款、低效无效存货、低效无效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详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五年以上预付账款情况
2011年公司预付黑龙江天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00万元,用于将公司所属A1、A2地块探矿勘查许可证的矿种变更为煤矿,截止目前尚未完成变更,相关工作已停止推进。公司已对天圣科技公司提起诉讼。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年对上述预付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低效无效存货情况
低效无效存货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由于国网智能表标准升级、电能表及换热站改造所需材料存储时间过长及“三包”范围内因质量问题更换下来的电能表等原因产生低效无效存货,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8万元。
3、低效无效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3,237万元。新世纪公司设备老旧,已连续亏损十年,经营难以为继,本年公司对所持有的新世纪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影响母公司2018年度利润,不影响上市公司合并口径2018年度利润),同时新世纪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152万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和九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议案的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19-019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在黑龙江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持有的部分房产,挂牌底价合计不低于27,357万元。
● 上述转让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1、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闲置房产,公司拟在黑龙江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拥有的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八道街龙电大厦小区(以下简称“龙电大厦”)及南岗区大成街140号龙电花园小区(以下简称“龙电花园”)部分房产。
2、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部分房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龙电大厦房产的有关情况
1、基本情况
(1)2002年12月,公司购入道里区西八道街12号龙电大厦房产3-6层,建筑面积总计5,950.72平方米,原值为2,856.36万元,截止2019年1月4日,已提折旧1,266.31万元,净值1,590.05万元。该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所有人名称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为办公。该房产已对外出租,租期至2020年12月,现年租金约为129万元。
(2)2003年12月,公司购入道里区西八道街12号龙电大厦房产1、2、7层,建筑面积总计3,388平方米,原值为1,521.21万元,截止2019年1月4日,已提折旧632.23万元,净值888.98万元。该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所有人名称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为办公。该房产已对外出租,租期最长至2020年12月,年租金约为180万元。
2、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了国资委评估机构备选库中的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仁达评估公司”)对房产价值进行了评估,仁达评估公司按照国家关于房地产评估的有关规定,运用比较法、收益法两种方法评估得到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2019年1月4日在价值定义和估价假设限制条件下的估价结果。按照公司要求,仁达评估公司对龙电大厦房产分别进行了评估,经评估,龙电大厦3-6层房产评估市场价值为10,958万元、1、2、7层房产评估市场价值为8,462万元,1-7层房产合计评估市场价值为19,420万元。
拟处置房产评估价格明细表(单独出评估报告)
单位:平方米、元/平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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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龙电花园房产的有关情况
1、基本情况
2003年12月,公司所属全资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下称“哈三电厂”)购入南岗区大成街140号龙电花园部分房产,本次拟出售房产建筑面积为7,057.66平方米,房产原值为3,327.34万元,截止2019年1月4日,已提折旧1,358.97万元,净值1,968.37万元,其中:C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268.29平方米)、E栋地上1-2层(建筑面积1,238.37平方米)、F栋地上1-2层(建筑面积1,717平方米)、N栋地上1-2层(建筑面积2,556平方米)及地下1层(建筑面积1,278平方米)。房产证所有人名称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为办公。龙电花园大部分房产已对外出租,租期最长至2023年4月,现年租金合计约170万元。
2、评估情况
仁达评估公司按照国家关于房地产评估的有关规定,运用比较法、收益法两种方法评估得到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2019年1月4日在价值定义和估价假设限制条件下的估价结果。按照公司要求,仁达评估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了评估,经评估,龙电花园上述房产评估市场价值为7,937万元。
拟处置房产评估价格明细表(单独出评估报告)
单位:平方米、元/平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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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房产的评估市场价值合计为27,357万元。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拟将上述房产按不低于评估价值的价格作为挂牌底价,按照房产证划分(龙电大厦2本、龙电花园4本)分别在黑龙江省产权交易所独立挂牌出售,价高者得。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上述房产处置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为灵活应对房产处置工作中的情况,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房产处置工作。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拥有的上述房产均属于非经营性房产,目前为对外出租状态,当年购入价格较低,现阶段哈尔滨房产交易市场价格处于历史高位,盘活处置该部分房产,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另外,可回收现金流,有效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评估报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19-02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按照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批复,以及公司境外信息披露报纸发生变更等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就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将原章程中“经理、副经理”统一修改为“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原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党委书记、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现修订为“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为“公司设副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修订为“公司设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八十八条原为“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大公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现修订为“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中涉及“经理、副经理”均相应修改。
上述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19-0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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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4日 9点1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4日
至2019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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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和九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7、议案9、议案10和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和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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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机构投资者持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请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19年5月23日到公司证券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51-58681872 0451-58681769
3、传真:0451-58681800
4、邮编:150001
5、联系人:战莹 于淼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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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19-02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人,实到2人,曹晓峰委托吴长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题,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方面均未发现问题。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议案的程序合法。
四、监事会审查并通过了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年会的其他各项议案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726 900937 公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