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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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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51,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专业从事电动自行车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化。公司的主导产品为简易款电动自行车和豪华款电动自行车。另外,公司还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生产、销售定制电动自行车和电动特种车,但其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

  (二)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经销模式,对部分集团客户采用直销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直接发生业务往来,经销商以买断方式取得公司的产品,并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公司依据制度审慎选择经销商,在充分了解经销商的合法资格、销售经验、资本实力以及服务能力等情况之后,签定合作协议。对于每家经销商,公司授权其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销售公司产品。2018年以来,公司着力推进销售职能前移,加快市场响应速度,提高区域销售通路效率,促进渠道结构调整战略落实。通过引入资金雄厚的规模客户,整合部分区域的小型经销商资源,提高乡镇分销渠道下沉拓展能力。另外,公司通过新日国贸进行海外市场产品销售业务,通过锂享出行进行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业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公司所属行业为“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大类——“C376自行车制造”中类——“C3762 助力自行车制造”小类。电动自行车为重要的民生交通工具,用于居民日常代步和休闲娱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电动自行车因其低碳、经济、节能和便捷的特点而深受欢迎。

  过去的二十年中,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从无到有,产品由零星使用到大范围普及,发展至今其市场规模在全球范围内居于首位。经过多轮行业洗牌后,电动自行车行业属于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市场化程度高、市场集中度较低,但随着市场的优胜劣汰,各生产企业在规模、盈利能力、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上逐渐拉开了距离,层次化明显。

  随着电动自行车行业品牌竞争的加剧,品牌集中度持续上升,在品牌分化的过程中,品牌竞争格局已经基本清晰。一线品牌企业注重技术创新、产品升级更新和销售网络的建设,品牌影响力和公司的综合实力较强,市场认知度高;生产规模较小、自主创新能力低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其产品类型主要以低档次、低附加值产品为主,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占有份额逐步减少。当前,除公司之外,电动自行车行业一线品牌企业主要包括雅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爱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等。品牌竞争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当前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产业竞争格局和未来走势,一线品牌的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对行业的运行节奏正在产生影响。

  同时,2018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在2019年正式实施,这一国家标准对整个行业格局变化带来影响:一方面,依据一系列法规和标准,电动两轮车将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大细分品类,将进一步影响到行业竞争格局。原来数量众多的生产企业,若需继续进行生产,必须进行资质条件更为严格的电动摩托车生产一致性能力准入审查。实力较弱的行业内的中小企业由于难以达到准入要求,将被迫退出市场竞争,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上升,行业竞争将逐步集中到行业内的现有大型企业之间。同时,亦有可能出现新的进入者参与本行业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竞争形势的复杂化也可能促使品牌企业在工业设计、研发制造、渠道建设、服务体验等领域采取创新举措,带动行业转型升级。总体来看,随着市场进一步集中,具有品牌号召力、渠道优势突出、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将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市场份额将逐渐向这些优势企业集中。

  2018年1-11月,电动自行车规模以上企业产量2131.2万辆,同比增长5.7%。规模以上电动自行车企业累计主营业务收入593.8亿元,同比增长4.7%;实现利润23.7亿元,同比下降5.3%。(以上数据摘自中国自行车协会网站《2018年1-11月份行业运行情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5,049.87万元,同比增长13.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65.44万元,同比增加21.0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89,965.61万元,较期初减少0.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365.81万元,较期初增长7.3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从编制2018 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15号文件”)。财会15号文件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研发费用”行项目,修订了“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行项目的列报内容,减少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重新列报,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参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主要为新设子公司,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邓嵘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崇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1)。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温州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在浙江省温州市投资设立浙江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实际以工商登记审核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从事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观光敞车及其零部件、蓄电池及充电器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

  15、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无锡销售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在江苏省无锡市投资设立无锡新日电动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实际以工商登记审核为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观光敞车及其零部件、蓄电池及充电器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的销售、售后服务及售后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授权董事长张崇舜先生签署相关文件。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2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

  2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先生全权负责筹备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宜。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17)。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6、《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7、《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胜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1)。

  8、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长,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进行的调整,本次对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对因离职或职位调整等已不再符合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是合法、有效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1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所涉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监事会同意以2019年4月25日作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授予160万份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

  13、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的核算进行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请阅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51,000,000元。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8,654,407.39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76,874,468.84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87,446.88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6,065,378.81元。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51,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及《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在对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勤勉尽责。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6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5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900,0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69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50号”验资报告。

  (二)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444,401.48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8,801,087.21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5,337.77元,持有的尚未到期收回的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15,041,347.9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017年4月,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收回的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截至2019年4月10日,上述资金全部收回。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8)。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8年第5908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和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2349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尚未到期赎回,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截至2019年4月10日,上述资金全部收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代码:603787                                                  公司简称:新日股份

  (下转B2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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