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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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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2018年度分配预案:以年末股本总数488,545,6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1.42元(含税),计557,919,187.1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46,477,954.1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

  本公司属“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主营白酒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目前,公司生产的白酒产品主要有水井坊元明清、水井坊菁翠、水井坊典藏大师版、水井坊井台、水井坊臻酿八号、水井坊鸿运、水井坊梅兰竹菊、小水井、天号陈等。其中,水井坊典藏大师版、水井坊井台、水井坊臻酿八号是公司核心产品。

  “水井坊”是中国知名的高端白酒品牌。水井坊酒以老窖菌群为根本,采用泥窖固态发酵,精选优质多粮,工艺精湛深微,完美融合多粮风格,具有“窖香幽雅、陈香飘逸、绵甜醇厚、圆润爽口、香味谐调、尾净悠长”的独特风格,成为中国浓香型白酒的典范。

  水井坊作为中国知名高端白酒品牌,用自已的品质和坚持,赢得了专业美誉和社会认可。在胡润中国发布的2018年最具价值品牌榜中,水井坊在继2017年首次跻身胡润酒水榜后二度蝉联,显示出较强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2018年6月6日,在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四川名片·荣耀中国”启动仪式上, “水井坊”荣膺“四川名片·荣耀中国” TOP10品牌荣誉称号。而在之后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等承办的“感知中国-中北美洲国家四川周”综合性外宣活动中,水井坊更是作为“四川名片”,将四川源远流长的白酒文化和卓越的白酒酿造技艺,带到了巴拿马,向世界展示了水井坊对于传统文化的坚持及其独特品牌力。

  2.2 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为原料采购——生产产品——销售产品。

  2.2.1 在原料采购环节,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库存情况,对外公开采购优质高粱、小麦、玉米、糯米、大米等酿酒原材料,以及玻瓶、纸盒和纸箱等包装材料。具体操作上,建立专业高效的采购团队,加强供应商寻源,综合采购成本和绩效管理,降低采购复杂度(组织、流程等),实现供应链成本、质量、服务和效率的最佳平衡。同时公司采购部门也根据外部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内部采购业务的预估,对采购工作中可能的风险做出评估分析并制定相应预案进行管控。

  2.2.2 在生产产品环节,以高粱、小麦、玉米、糯米、大米、水为原料,按照水井坊独特的传统生产工艺,固态泥窖发酵,分层蒸馏,量质摘酒,分级陶坛贮存。酒体经过分析、尝评、勾兑、调味、贮存,包装出厂。生产过程、产品检验、标识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2.2.3 在销售产品环节,公司目前主要有两种销售模式。

  (1)传统总代模式。

  该模式以一省或多省为单位,由公司指定某一经销商作为公司的合作伙伴,在区域内独家代理公司产品销售。在区域内,该合作伙伴根据与公司达成的合作计划,按公司要求发展其产品销售网络和销售事务,加强对终端的服务和管理。公司部分线下市场活动由该合作伙伴代为执行。

  (2)新型总代模式

  在新的总代模式下,公司负责销售前端管理,实现对售点的掌控和开拓,总代作为销售服务平台负责销售后端包括订单处理、物流、仓储、收款等工作。同时,在上述省份,也相应增加了销售团队人手配备以适应新模式下的业务发展,加强对终端的服务和管理。

  2.3 行业情况说明

  白酒是中国传统的蒸馏酒,工艺独特,历史悠久,被誉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是我国优秀文化的杰出代表,其宏大而厚重的酒文化历经岁月早已深深植入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存在“无酒不成礼,无酒不成宴”的消费特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大众消费持续升级,白酒行业在深度调整之后出现了新一轮的增长期。在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深化供给侧改革、坚持稳中求进的政策指引下,白酒行业实现较快增长。但由于受信贷去杠杆、房地产加强管控以及对外贸易纠纷等因素的影响,2018年以来中国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报告期内,白酒行业的发展与中国经济的发展一样经历了起伏与波折,增速有所放缓,但总体仍呈增长态势。从行业内来看,白酒消费向主流品牌、向高端、次高端品牌发展的态势愈发明显,白酒行业呈现出“强者恒强、弱者愈弱”发展特点。与此同时,导致品牌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而随着传统的“三公”消费转向商务消费和个人消费,白酒销售渠道精细化管理和渠道下沉也日益成为主流,酒企较以往更加注重渠道终端建设和消费者体验。同时,电商平台对于渠道建设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中国经济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但基本面依旧向好,国民经济总体运行平稳并呈现出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白酒行业总体仍呈增长态势但增速有所放缓。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经营方针,以合规运营为指引,切实贯彻市场导向、终端为本、共创共享的市场销售策略及与时俱进的品牌传播策略。同时,持续聚焦十五大必赢市场,有效导入大数据营销及健康成长模式;持续聚焦匠心匠艺和历史传承,进一步加强全渠道的消费者互动,不断通过创新推动产品、品牌的高端化。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2018年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9,062,580.60元,实现营业利润780,436,803.69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579,449,900.96元,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加了37.62%,营业利润较2017年增加了74.85%,净利润较2017年增加了72.72%。

  2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按照该《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 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基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5.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于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5.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5.2.1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

  5.2.2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John Fan(范祥福)

  2019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9-015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4月20日发出,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范祥福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8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2018年度分配预案:以年末股本总数488,545,6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1.42元(含税),计557,919,187.1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46,477,954.1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4月27日登载的本公司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4月27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附件1)及独立意见(详见附件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John Fan (范祥福) 先生、Danny Ho (何荣辉) 先生、Samuel A.Fischer(费毅衡)先生、Chu ChunHo (朱镇豪) 先生、Preeti Arora女士回避表决,其余董事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4月27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和各自工作目标,2018年度对其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支付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度报告》第八节“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2018年度递延奖金的议案》

  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及2016年6月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实施递延奖金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6年4月28日、5月13日及6月4日刊载的相关公告)。按该递延奖金方案规定,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共计提相关人员递延奖金1,772.36万元。如相关人员在2021年1月1日前未主动离职,该递延奖金将于2021年1月1日后支付;如在此期间主动离职,则取消相应递延奖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4月27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预计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合理的,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欣淳  冯渊   戴志文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2: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分配预案:以年末股本总数488,545,6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1.42元(含税),计557,919,187.1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46,477,954.1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所预计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是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的,其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本项日常关联交易。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考核的独立意见

  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考核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相关事项。

  五、关于计提2018年度递延奖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2018年度递延奖金事项严格按照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递延奖金计划的议案》的规定实施,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事项。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郑欣淳  冯渊  戴志文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9-016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4月20日发出,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AtulChhaparwal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以风险控制矩阵为基础、管理制度、业务规章及操作流程为工具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且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进行有效的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估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比较有效执行,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据监事会所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4月27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4月27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4月27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9-017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17日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此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9-018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关联交易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仅有与交易非关联的董事参与表决;

  ●本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项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提交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三位独董认为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合理的,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况,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项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是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的,其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二)前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预计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Diageo Singapore PTE Limited(以下简称DSPL)

  1.基本情况:

  DSPL是Diageo集团下属公司,于1968年4月9日在新加坡成立,并作为Diageo亚太区域总部,负责该区域内(包括中国,韩国,日本,印度,东南亚以及澳大利亚)Diageo的海外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DSPL 与Diageo Highlands.Holding B.V 均为Diageo集团下属公司,Diageo Highlands Holding B.V 持有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成都水井坊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由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向Diageo Singapore PTE Limited销售公司生产的白酒商品,参照出口外销的市场价格及适当的毛利率情况,并结合市场开发费用的实际投入和分担情况进行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Diageo Singapore PTE Limited销售公司白酒商品,是为了利用Diageo国际市场经验和渠道,帮助水井坊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品牌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水井坊的品牌建设和海外市场拓展,打造国际一流的中国高端白酒品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总经理及相关人员在上述总额120%以内按规定权限具体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9-019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19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19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2019年1-3月酒类产品按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其他包含基酒销售。

  2、 2019年1-3月酒类产品按区域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

  注:(1)按照公司销售区域管理办法,自2018年开始拆分增加中区,同比销售数据2018年第一季度也相应更新;(2)其他包含基酒销售。

  3、2019年1-3月酒类产品按经销商情况

  单位: 个

  ■

  4、 2019年1-3月酒类产品收入及成本分析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

  注:

  按产品档次,“高档”主要代表品牌为水井坊品牌系列,“中档”主要代表品牌为天号陈、系列酒,“低档”包含基酒。

  按地区分部:“省内”包含基酒销售。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9-020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发布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及通知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按照该《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 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基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四川水井坊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报表列报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其中,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影响

  ■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779                                                  公司简称:水井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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